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人[2004]400号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国选调10名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说明
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监控与整改情况,参加对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三)现任正、副厅(局)级干部;
(四)具有食品、公共卫生、法律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京内干部年龄在53周岁以下,京外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并办理调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自2004年8月16日起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从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www.sfda.gov.cn,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KHRM@SDA.GOV.CN)信箱。
联系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
联系电话:68313344-1833,88363239(传真),88373076(传真)。
监督电话:68311983,68313344-0602。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4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
175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25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66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附设甜品站食品安全
210人看过
-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局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
430人看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立法程序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1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一)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被废止或者修改,失去立法依据的;(二)规定的事项已执行完毕或者因实际情况变化,没有必要继续施行的;(三)规章主要内容被有关上位法或者其他规章替代的;(四)其他应当废止的情形。废止规章的文件,原则上以总局命令的形式公布。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管理办法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会后及时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会议讨论研究的具体情况,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传播扩散。传达贯彻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需要广泛宣传的,新闻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媒体报道,新闻稿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领导审定。
-
-
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食品卫生许可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通俗的说,涉及到食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人,才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十九条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2立法草案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起草部门应当主动征求意见,与有关部门协商并达成一致。经过充分协商,系统内有关单位仍对立法草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报总局分管领导决定;系统外有关部门对立法草案有不同意见的,经起草部门与其充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的,应当在立法草案提交审查时说明有关情况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