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22:20:58 97 人看过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也就是说,男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诉讼离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男方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是,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的离婚请求。

离婚诉讼法院支持离婚的理由有哪些

当夫妻间存在以下理由时,法院会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支持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有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或夫妻双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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