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后土地遗产继承交税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6:10:37 309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后土地遗产继承交税吗?

土地遗产继承不需要交税,依法取得且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被继承的。若是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哪些行为会失去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的遗产都不需要交税的,只有非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房的时候才要交契税。至于所谓的遗产税,目前大家听到的关于遗产税的这些消息全部都是虚假的。而且继承人要知道,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被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遗产继承:配偶一方去世,土地归谁?
    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由于后续的配偶是否有权继承前任的遗产,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去世的前任在生前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赠给后续配偶的,后续配偶就有权继承。否则,后续配偶由于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前任遗产。“恋人”相约自杀,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赔偿吗杭州婚姻律师:“恋人”相约自杀,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赔偿吗婚外情已经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违背公序良俗,双方还相约自杀,更是让人瞠目。2009年,小明与小红因婚外情相约自杀。小红喝完药后,感到后悔即给宾馆服务台打电话,二人被送往医院抢救,小明抢救无效死亡,小红脱离危险。公安局侦查后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小明近亲属诉请小红赔偿损失。本案中,小红与小明长期有婚外情,由于双方未能按正常人准则行事,在生活中难免会感到处处不能如意,以至于对生活产生绝望心态。在此心态支配下,双方选择离开人世,并共同实施了结束生命的一系列行为。二
    2023-07-15
    385人看过
  • 爸爸去世后土地继承是谁
    爸爸去世后土地使用权按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房子是爸爸的名字死后由谁继承房子是爸爸的名字,死后这样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丈夫去世之后第一继承人是谁?丈夫死了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2023-02-22
    149人看过
  • 老人去世土地被征用有无继承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本案的征占地补偿款发生在程某兰死亡后,不属于遗产。一、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
    2023-02-25
    224人看过
  • 老人去世土地要如何继承
    一、老人去世土地要如何继承家里老人去世,土地继承方式如下:1、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不能继承,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子女不能继承,但是土地上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2、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附着物属于遗产的,可以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父母去世土地要如何判父母去世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可以继承。原来的法律规定是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虽然
    2024-01-19
    366人看过
  • 父母去世土地算遗产吗
    一、父母去世土地算遗产吗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村民有的是使用权,继承人可以要求变更宅基地使用权人,但上面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有第一顺位的第一顺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父母去世如何查遗产1、当事人死亡后,其继承人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以及相关证明当事人死亡的证件;2、带齐上述材料后,可
    2023-05-03
    98人看过
  • 老人去世了子女能继承土地吗
    一、老人去世了子女能继承土地吗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与集体,在农村地区,土地承包者享有法律所规定的使用权,但并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权。因此,依照相关法规,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并未纳入个人遗产范畴,无法实现其合法继承,仅能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土地流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老人去世了房屋产权办理确权有时间限制吗关于老人过世之后房产的继承问题,实际上并无具体的时限要求。然而,为了遗产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建议尽早进行继承手续的办理。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继承即告正式启动。如有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其放弃继承的意愿;若未曾做出任何表示,则将被视为已接受继承。对于遗嘱中的受遗赠人而言,他们需要在得知自己成为受遗赠人后的六十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表明是
    2024-07-24
    80人看过
  • 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土地老人去世可以继承吗?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2、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3、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
    2023-05-14
    347人看过
  • 土地遗产继承怎么收税?
    一、土地遗产继承怎么收税?土地遗产继承不需要缴纳相关的税收。首先,我国暂时还没有遗产税,所以继承本身是不交税的。赠与在我国归入不动产流转,是要交税的,按评估价交税。如果是继承不动产,比如说房屋需要进行过户,这个时候会产生一系列的过户的费用,还有公证的费用。二、房产继承程序是怎样的?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
    2023-04-29
    161人看过
  • 使用农村土地有土地使用税要交吗
    一、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征税对象1、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地则不征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
    2023-04-02
    48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去世土地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去世土地首先,个人不具备农村土地所有权,个人只能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所有权属于谁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
    2022-04-18
    466人看过
  • 老人去世后继承现金遗产要交税吗
    一、老人去世后继承现金遗产要交税吗1、继承遗产不需要交税的,我国还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老人去世后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遗产即可。2、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5、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6、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二、现金财产如何认定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
    2023-04-21
    219人看过
  • 土地继承使用权协议
    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的写法如下:1、首先需要写明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基本信息;2、然后写明土地所有人、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分配情况、等等;3、最后由各个继承人签字,注明日期。法律特征如下:1、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2、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3、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境内外公民;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一、去世房产过户怎么办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房屋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二、继承房屋要缴纳契税吗1、需要。根据规定继承房屋也是要交税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
    2023-03-11
    227人看过
  • 遗产继承人去世后还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人死亡后,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子女享有父母的继承权。一、后妈的遗产如何继承后妈的遗产的继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后妈立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的要求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皆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因这种继承制度的特点是各类继承人依法各得其固定的份额,亦称份额继承制。如果当事人与当事人的继母存在抚养关系的,则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如果当事人与当事人的继母没有抚养关系的,则对后妈的遗产没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生父母离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结婚形成的。子女对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继子女。二、继子成年后有继承权吗成年继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若其
    2023-04-03
    364人看过
  • 遗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
    一、遗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不包括。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二、遗产的范围(一)自然人的合法收入;(二)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三)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六)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三、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
    2023-06-15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土地权属人能否继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3
      可以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
    • 土地使用权能继承吗?我父母已过世后土地使用权能有谁来继承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0
      如果是承包地,只有使用权,不能继承。因为承包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村里的。你父亲过世后,如果你家还有其他人与你父母在同村、当初签承包合同时也是家庭成员,可以由其他人继续耕种到承包期满。如果全家其他人都转为非农户口迁入设区的城市,或是另外有了承包地,地应当由村里收回。当然,收不收由村里决定。
    • 爷爷去世承包土地使用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2
      这是什么地啊,是耕地,还是宅基地,因为你没有讲清楚,瞎答如下: 就当是耕地或者是其他农用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该地承包经营权虽然是写的你爷爷的名字,但是他属于你爷爷户口本上记载的全体人员的共同承包经营权,并不是你爷爷奶奶的承包经营权。老人虽然去世,但是在承包期内或者是在该土地没有因老人去世而减少面积的情况下,其整个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仍属于你们这一家,你说的你伯伯另外批了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按照法律
    • 户主去世,土地使用证如何继承?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6-03
      可以进行补办后由他人继承。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房产证原持有人去世怎么办这种情况只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变更即可,具体
    • 土地承包人逝世土地可当遗产由子女承继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4
      土地承包权是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所以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