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诉书面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08:51:30 150 人看过

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是:先由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提交上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然后由上级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再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最后依法作出判决。

一、刑事二审多久开庭判决

刑事二审多久开庭判决在法律上并未规定,一般在2个月内完结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还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如果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上诉和抗诉的期限分别为十日和十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上诉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二审终审不服何处申诉

因为二审是终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申诉的话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如果是民事二审判决的话,不服,向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再审必须有法定的理由,法院才会启动再审(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申诉时,可以由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的检察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近亲属提起。也可以向原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同级、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上诉时,应该要提交一式三份的申诉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三、犯罪分子贩毒可以上诉么

可以上诉,上诉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对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类自诉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也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报案、控告、检举不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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