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计算:以交通事故为考虑因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54:13 114 人看过

交通事故工伤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请求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珠海市工伤赔偿怎么算?

因工负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不发放原工资和福利待遇变动,由单位按月支付。停业留薪期限根据医疗期满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确定将确认最长期限为24个月。受伤职工经鉴定伤残等级后,按规定停止原治疗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一级至四级残疾人享受残疾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残疾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有劳动报酬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调解谈判中需考虑哪些因素
    1、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对于索赔方来说,应该充分考虑到对方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能力,并提出适当的调解方案,如果提出了一个对方根本就无法接受的过分高于的调解方案,很有可能会吓跑对方,使调解中途夭折,当然这也并不是就说,当事人就不能够提出较高的要求,只是提出要求的方式可以选择比较委婉的方式。而且在双方当事人互不了解的情况下,短期内也无法弄清对方的经济状况,不妨提出较高一点的要求,如果对方实在无法接受,则可主动撤出调解,因为在这时,如果对方有调解的诚意,它可能反而会出面挽救。2、选择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上述问题的风险和负担。调解解决交通事故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当事人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解决,并对其中的风险和负担进行评估,一般来说,通过调解解决交通事故较为简便,成本较低,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了过分的要求,致使自己通过选择调解解决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则应该正确衡量自己通过其他维权途径能够达到什么目的,并比
    2023-06-14
    94人看过
  • 重庆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
    2023-02-20
    12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判定中首要考虑的因素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判定中首要考虑的因素是什么交通事故判定中首要考虑的因素是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上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可以上诉。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的三天内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三、两车相撞交通事故责
    2023-09-24
    237人看过
  • 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考量因素
    一、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考量因素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考量因素如下:1.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当事人行驶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2.当事人行驶行为对交通事故起到的作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原则1.直接赔偿原则。此种情形主要造用于机动车驾驶方存在过错,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和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2.先行垫付原则。针对的情况主要是未参加强制性保险的责
    2023-07-29
    91人看过
  • 工伤事故责任如何界定应考虑哪些因素
    一、工伤事故责任如何界定应考虑哪些因素工伤事故责任构成: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做什么发生工
    2023-11-19
    171人看过
  • 考虑哪些因素来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赔偿考虑哪些因素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可以考虑下列因素:1、医疗费:即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6、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
    2023-07-08
    102人看过
  •  精神赔偿金的计算过程中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需要考虑受害人的主张、精神损害程度、社会地位、加害人的过错程度、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加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诉讼请求时,法院不得自行做出处理。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应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以下有几种情况:1.受害人的主张,即受害人在法律上正式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才会审理和作出裁判。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能自行做出处理。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3、受害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名望、年龄、家庭状况等。4、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即过失相抵。5、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反之少赔。衡量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应考虑其实际收人与供养人
    2023-10-25
    30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计算:如何计算回家途中的工伤赔偿?
    这段内容讲述了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算工伤,依法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用人单位或者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情形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用人单位或者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有必
    2023-08-27
    373人看过
  • 刑期计算中考虑强制戒毒的因素
    先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超过两年的,就不会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了。强戒与有期徒刑并不叠加。如果有期徒刑半年,强戒两年。那么执行完半年有期徒刑就会转强戒了。一般是在判刑前会签强戒票。有些人也会在释放当天签。但强戒和刑期不叠加。如果刑罚执行的时间大于强制戒毒时间(两年),刑满释放不再强制戒毒。如果刑罚执行时间小于二年的,刑满释放后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注:刑罚执行时间计算为强制戒毒时间。由谁决定强制戒毒?《禁毒法》规定:吸毒人员可以自己申请到戒毒所强制戒毒。必要的时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某些人强制戒毒。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戒毒不由法院或者来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其他机关没有权利强制公民戒毒。这和过去的劳动教养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有明显不同。《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
    2023-07-06
    193人看过
  • 考虑全责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一、考虑全责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
    2023-11-09
    423人看过
  • 制定审计计划应考虑的因素
    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服务大局,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审计机关选择审计项目,制定审计计划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查审计需求:国家和地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政府工作中心、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的事项、有关部门委托或者提请审计机关审计的事项、群众举报、公众关注的事项、经分析相关数据认为应当列入审计的事项等。审计机关在审定审计项目时,要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项目重要程度和影响力确定审计项目时要充分评估该项目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及公众关注程度、资金和资产规模等。越重大越有影响力的审计项目越应该被选择为审计项目。(二)审计预期效果这个因素主要考虑审计项目的收益。这些预计的可能的效果包括:是否促进该审计事项提高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是否改进了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
    2023-06-07
    1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对于计算期限,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也是采取定型化方式,即以二十年的固定期限为标准,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另外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二、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
    2023-06-26
    377人看过
  • 计算失业保险费,要考虑什么因素
    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
    2023-05-05
    76人看过
  • 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劳动工伤赔偿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请律师要注意什么问题?(1)要“验明正身”,即他是不是真正的律师。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要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如果没有这种证书,那就不具备律师资格,服务的质量也就难以保证。一般来说,到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去聘请律师,都不会有问题。(2)是否受过专业的法律训练。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对法学理论有较高的造诣,对法律精神有深刻的理解,这是做律师的基本素质。仅仅知道一些法条是不能达到的,律师行业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的律师都是本科毕业,有的可能是硕士毕业,有的甚至博士毕业,一般情况下,学历高的所受到的专业训练肯定
    2023-04-16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应该考虑哪些因素?应考虑哪些因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赔偿可以考虑工伤和交通事故兼得的情况考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8
      可以考虑工伤和交通事故兼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应当考虑哪些因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1)侵权人的认错态度和受害人的谅解情况;(2)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及程度;(2)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和身体素质;(4)受害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能力;(5)侵权人的经济状况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
    • 如何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五个因素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以下五个因素: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
    • 要考虑的因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认定要考虑的因素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