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9:24:30 499 人看过

可以。一般而言,能够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包括合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合同当事人、与相关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一、购房合同撤销重签流程怎么走

不光是购房合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签订的各种合同都可以解除,只是合同的解除,根据解除的方式不同,要满足不同的条件,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的有:

第一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建设单位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

第二面积误差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实际测量与合同约面积或套内面积的误差比超出3%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人已付的房款退还,同时支付房款利息。

第三开发企业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二、合同主体都包括哪些

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

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有效性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种: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的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

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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