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侵犯台企商业秘密案件近日成功办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21:20 452 人看过

10月28日讯(吴金森柳彩霞)石狮市首起侵犯台企商业秘密案件近日成功办结,石狮人蔡某因无照经营及侵犯商业秘密被处以罚没款5.85万元。

据悉,今年3月份,一家台资企业到市工商局投诉,称灵秀镇一家服装加工厂违反约定,将该台企自行设计的童装款式披露给广州一家贸易公司,而且擅自生产这些款式的童装,严重冲击了该台企的原有客户和销售市场。

接到投诉后,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督办此案。经查实,2008年底该台企为履行与巴勒斯坦客户的童装购销合同,将产品的加工生产下单给灵秀一家服装厂,并将自行设计的52款童装设计图纸提供给该厂,在签订合同中约定所有款式不得外流。2008年10月,该服装厂老板蔡某违反保密协议,擅自将17款童装设计样本披露给广州一家贸易公司,并生产这些款式童装8448套。

工商部门立案调查后,对当事人作出上述处罚,并责令当事人与台企签订和解协议,赔偿台企的损失。该台企老板给石狮市工商局送来了“尽忠职守,令人敬仰”锦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深圳首宗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结案
    1994年10月23日,《深圳特区报》刊发消息,报道深圳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功调解深圳首宗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活体指纹个人身份鉴别系统技术系xx公司的商业秘密,该项技术于1992年12月被深圳市科技局列为1993年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1993年4月和5月间,陈某与施某先后应聘到xx公司工作并参加了活体指纹个人身份鉴别系统的开发研制。xx公司还与陈、施二人签订了协议书,明确规定陈、施二人应承担对公司的生产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如他们离开公司另行求职,须保证在3年内不泄漏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1993年11月,陈、施二人辞去xx公司工作,跳槽到深圳A公司,继续从事活体技术的研制开发工作。xx公司发现后,曾先后三次致函给A公司,声明活体技术是xx公司的商业秘密。但A公司仍于1994年3月19日以申请人的名义向国家专利局申请活体技术为实用新型的职务发明专利,陈、施二人被列在发明人之列。A公司还
    2023-06-09
    36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关于“秘密性”的认定
    在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时,常会对其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否处于秘密状态产生不同意见,那么应如何掌握秘密性的判断标准呢?不为公众所知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秘密性的原则解释,根据该法的立法宗旨,实践中判断某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应从商业价值和商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也就是说,把握是否为公众所知,应当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具体而言,除了视其有无在出版物等处公开外,还应主要考虑下列因素:一、公众知悉的主体范围。公众知悉便不具秘密性,那么,公众的范围到底有多大?从商业秘密的保护目的分析,这里的公众主体应有行业及规模的限制。首先,它是指同行业或内行人,否则不会产生商业上的竞争关系,不会从贸易角度损害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因而就不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第二,它不是指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所有同行或内行人。几个人同时拥有某项商业秘密的情况是存在的,只要各自采取了保密措施,其秘密性的存在应是不受影响的。
    2023-06-09
    104人看过
  • 企业如何应对商业秘密侵犯
    当企业商业秘密遭到侵犯时,可考虑通过以下途径帮助企业维护权益:一、与侵犯商业秘密的企业进行和解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企业的工作主要分为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其中以协助企业进行有效的事前预防为主,因为秘密只有保守住了才有价值,一旦泄密就价值丧失殆尽。而一旦企业的商业秘密遭受侵害,不论是以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都难免可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扩散,也就是所谓的二次污染。因此,和解应该是解决相关问题时首先要考虑的方案。当然,和解应当做好以下工作:收集侵权方的侵权证据。结合证据和现有法律规定,分析胜诉的可能性;依据现有立法及实践经验计算诉讼胜利后可能得到的赔偿额,确定和解方案和最低赔偿额度。二、通过刑事诉讼方式解决(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涉及商业秘密侵权的民事诉讼往往取证较为困难,如果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进行维权,可能费力不讨好。而通过刑事途径,往往能更快、更好的获得赔偿。而且,由于
    2023-06-05
    465人看过
  • 李*和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
    公诉机关: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光、徐×清、龚敏案由:侵犯商业秘密一审案件号:(200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申罗法兴初字第767号起诉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认定,2001年4月、5月,深圳市**智影像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智公司)先后任命被告人徐*青为副总经理,被告人龚敏为机械开发部工程师。同年10月10日,公司自主研发的“润田智超宽幅彩色数码喷墨系统V1.0”获得深圳市新闻办颁发的软件产品注册证书。11月5日,公司委托寿山雄开发xj500喷墨打印头控制卡。2002年4月,被告人李广曾任沈阳**金龙电脑喷墨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通过业务关系认识被告人徐青后,提议被告人徐青携带**智公司的喷墨生产技术资料到其公司工作,并初步探讨了徐青的薪酬应为30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股份的20%。之后,被告人徐某清
    2023-05-07
    419人看过
  • 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调查
    ◆核心提示两次延长羁押,两次补充侦查,3轮司法鉴定,3次移交检方……丈夫马-军已被羁押了500多天,白*瑾尚无法知晓该案一审何时判决。“我丈夫到底有没有罪?希望快点有个结果。”一拖再拖之后,白*瑾神情黯然。马-军原为****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南方”)高级工程师,于2008年1月23日被武汉警方刑拘,羁押至今。因马-军案被抓捕的,还有**环渤海钢铁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公司”)蒋*福等6位冶金专家和企业负责人。他们的共同罪名是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检方公诉的涉案事由为:**南方状告天津**海公司侵权,马-军等人串通合谋侵犯其“冷轧硅钢”设备技术的商业秘密。该案主要涉案人员蒋*福、张*健、洪*玲和尚未归案的陈*邦等,此前均为**南方技术骨干,后跳槽到天津**海公司。在用于定性的相关鉴定报告还未出台前的长达半年时间里,涉案多人就遭到羁押、逮捕和搜查,陷入牢狱之灾至今。
    2023-05-31
    16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的刑事立案条件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条件有四个标准,第一是造成了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50万元以上;第二十因侵犯商业秘密而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第三是因侵犯商业秘密使权利人破产;第四是造成其他重大损失。满足以上条件之一,都应予以立案追诉。其中的商业秘密权利人指的是商业秘密所用人及经其许可的使用人。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刑事责任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
    2023-06-30
    101人看过
  • 商业秘密 企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四、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说明他自己也未意识到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法律则更无法对其进行保护。一、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主要不包括(一)商业秘密所包含的内容合同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提供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提供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2023-03-12
    114人看过
  • 商业秘密罪案件中有哪些证据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商业秘密的内容,原告对该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被告非法将该商业秘密公开的事实行为证据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上,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可以是书面的、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即被侵犯商业秘密的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等类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加的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前提的,它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为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必须注意区分犯罪与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
    2023-07-06
    61人看过
  • 什么行为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什么行为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予以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该商业秘密的,也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
    2022-07-10
    338人看过
  • 偷图纸涉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案件: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一家齿轮箱制造公司的员工,内外勾结窃取公司核心技术资料,暗地里用盗来的图纸,大肆制造产品远销美国,违法所得累计580多万元。目前,该案的犯罪嫌疑人高-亮因侵犯商业秘密罪已被公安机关移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鉴定,涉案的9000多份技术图纸属于商业秘密,具有非共知性和同一性;**公司和**公司出口销售价值人民币4500余万元的农用齿轮箱给美尼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580余万元。在警方掌握了大量证据和事实的情况下,高-亮对其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供认不讳。经查,2011年11月至今年4月,高-亮先后向李某等人索要**公司生产农用齿轮箱的技术图纸信息、价格信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李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窃取的图纸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U盘拷贝等方式发送给高-亮。而高-亮将窃取图纸中的零件图发给外协工厂,他们根据零件图加工农用齿轮箱零部件,用于**机电有限公司组装、生产
    2023-05-02
    105人看过
  •  商业秘密遭到侵犯的案例
    在我国,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被明确禁止。这些行为包括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合法持有的商业秘密,恶意披露或教唆他人违反保密义务,以及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因此商业秘密的泄露或侵权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国,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被明确禁止,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通过非法手段,如盗窃、贿赂、欺诈、胁迫和电子侵入等,获取他人合法持有的商业秘密;2.恶意披露自己合法占有或知晓的商业秘密,或者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3.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根据我国《商业秘密法》的规定,商业秘密可以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首先,该法鼓励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以提高其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其次,企业可以采取技术措施,如加密、防盗链等,以保护其商业秘密。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审查程序,以确保商业秘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该法还规定了侵犯商业秘
    2023-08-27
    160人看过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几年
    一、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了解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并且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而言,侵犯商业秘密罪同时包含了以下几个构成要件:(一)犯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直接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和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其中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是主要客体,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是次要客体。(二)犯罪客观方面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
    2023-04-03
    229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如何调查取证
    商业秘密案件中,除了权利人自己取证的方式外,还包括以下几种取证方式:一、委托律师调查取证专业的律师,尤其是擅长处理商业秘密案件的专业律师,往往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办案经验,有娴熟的诉讼技巧,有能力针对商业秘密案件的专业性强和复杂性为企业保护商业秘密调查取证。委托具有商业秘密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律师调查取证是一个更有效、更明智的选择。并且,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该规定赋予了律师在不同阶段享有不同程度的调查取证权,这项权力给律师调查取证提供了便利条件。二、通过公证机关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商业秘密权利人可以充分利用公证机关的公信力,在诉讼前保全重要的证据,以免侵权人销毁证据或以后难以取证。
    2023-06-05
    288人看过
  • 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要件
    一、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要件依据刑法理论,过失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主观恶性都要小于故意犯罪人,因此,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过失犯罪人的处刑要大大轻于故意犯罪人。如果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的罪过可以由过失构成,那么就会出现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法定刑相同的情况。这种漠视行为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差异的做法显然有悖于过失犯罪的处刑要轻于故意犯罪的处刑的立法惯例,也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因此,第三人间接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过失。二、怎么证明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审判程序中,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已经对所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且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属于本法规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且提供以下证据之一的,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其不存在侵
    2023-06-15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主观方面原则上为故意,实施上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行为的,显然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商业秘密,会绐权利人造成重大
    • 企业通过挖人形式获取商业秘密的,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6
      提问者,企业“挖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大多是看是否侵犯商业秘密,即看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诉讼时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2
      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起诉的被控侵权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权利之时向后计算3年,超过3年的,原告可能会丧失其商业秘密侵权之诉的胜诉权,将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管辖法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经权利人书面授权,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企业如何防范商业秘密侵犯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方法如下: 完善企业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2、及时核对商业秘密,明确和限制保密区域的人员; 3、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