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归属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8:00:18 426 人看过

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内的组织成员只能够使用自己所分到的宅基地,也不能够随意转让或者处分。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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