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务派遣单位用不用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0:12:29 326 人看过

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实际上就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其中就包括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虽然有特别规定用工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但是当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也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2条有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劳务排期单位的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

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但是《劳动合同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做出了强制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二、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假和年终奖吗

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提到: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年假属于职工福利,休年假需要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且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订立有两年以上劳动合同,而用工单位只能在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派遣工,因此,劳务派遣工的年假应当由用人单位也就是派遣单位给予。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单位不用劳务派遣工的程序和要求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具有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用工单位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回派遣员工。业内将此退工方式称为法定退工,或者叫单方退工、单方面退工。因为此类退工行为用工单位只须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员工本人,而无须征得两者同意。单位劳务派遣工算临时工吗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
    2023-07-03
    32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加班,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就会支付加班费,只是根据不同的时间加班费会有所区别。在下班结束之后加班的,加班工资应该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如果是在休息日加班且无补休的,加班工资应不低于每日工资的百分之两百。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百分之三百。律师补充:确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计算原则为: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
    2023-05-06
    36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发生工伤用工单位责任
    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法定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一、工伤认定证明难不难不难,职工个人或家属都可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
    2023-03-14
    281人看过
  • 逆向劳务派遣免不掉用人单位责任
    2007年1月到公司上班,直到11月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后遭遇公司逆向派遣,与新一家信息公司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几个月后再被辞退。郑州市李某的遭遇不禁让人唏嘘,那么,他的工作年限到底应该如何计算?公司应赔偿几个月的赔偿金?两家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应该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针对这起劳动纠纷案件,河南省律师协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益律师吴怀选作了深刻解答。2007年1月李某到某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公司)上班。11月,李某在公司安排下与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6月,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通信公司为方便管理,让李某与人力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2012年2月,李某开始待岗。2012年8月,李某发现信息公司已停交其社会保险,遂向郑州市劳动争议
    2023-04-22
    270人看过
  • 工伤由谁承担:用人单位或派遣单位
    派遣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受伤者社会保险本应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因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是什么在工伤认定中,劳动者仅需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有受事伤害的事实即可,而用人单位则需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故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劳动部门举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首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再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应当提供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凡未能提供证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调查取证无果的情况下,就要
    2023-07-06
    56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二、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有:1.用工关系的区别。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公司。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属于用人单位。2.工作性质的区别。劳务派遣工。主要是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将本单位业务中的一块业务,整体划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人员集中承担。如很多制造业公司的包装、装卸等业务,清洁业务、物管业务等。总体上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合同工。本单位招聘的员工,一般都叫合同工,他们有的从事管理工作
    2023-06-19
    499人看过
  • 劳务派遣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不是派遣单位应该支付的
    劳务派遣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派遣单位应该支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
    2023-04-28
    24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责任是什么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一、劳务派遣公司是归哪个部门管理的?劳务派遣的监管部门,一般按照各地的政策来决定。具体如下:1、如果没有专项审批,那就没有主管单位;2、如果有劳动局专项审批,那才属于劳动局主管;3、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劳动派遣的出现工伤哪赔偿?劳动派遣工人受工伤可以找派遣单位索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4-02
    452人看过
  • 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014年9月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据此,劳务派遣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对被派遣员工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不能对抗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一、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谁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被
    2023-03-21
    238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为员工支付福利费
    这段内容讲述了派遣员工薪资和福利的问题,其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是由派遣公司及实际用工单位根据协商结果确定的。但是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否则会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有关派遣员工薪资和福利的问题,社会保险费由哪方缴纳是由派遣公司及实际用工单位根据协商结果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派 遣 公 司 与 用 工 单 位 如 何 分 担 福 利 费 ?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在分担福利费方面,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符合劳动标准的劳动条件,并按国家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用工单位应当将派遣员工纳入其福利待遇的范畴,向其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福利待遇。在实际操作中,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可以就福利费
    2023-09-11
    320人看过
  • 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需应承担哪些费用
    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费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2023-06-14
    260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不需要,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3-04-03
    382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责任怎么划分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
    2023-03-26
    6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又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
    一、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又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又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处理办法如下:1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4.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二、工作日安排加班的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三、加班工资的基数包含福利工资吗不包含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
    2023-05-22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加班费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9
      依据劳动合同法,厂方属于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应承担支付加班费的义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你可以向厂方要求支付加班费,也可以向派遣单位反映情况。谈判无果,可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求助。 现在最难判断的就是你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加班。如果厂方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那么延长工作时间,就属于加班。如果厂方实行的是计件工时制,你们没有完成工作量,有可能不构成加班呢
    • 用工单位为什么要用劳务派遣工,为什么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用工单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务派遣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使用劳务派遣的原因有多种:第一,降低成本,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税收成本、解约成本等。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除了发给工资和缴纳社保外,只需付给劳务派遣单位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减少用工单位交纳的所得税;使用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第二,有些用工单位的业务,季节性很强,使用劳务派遣工能很好的解
    •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应该支付用工单位哪些费用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0
      1、《劳动合同法》第63条所谓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劳动合同法第62条对此有明确规定。鉴于与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是派遣单位。而不
    • 用工单位解除劳务派遣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找用人单位为主,用工单位为辅。
    • 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要承担责任吗?用工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7
      《劳动合同法》其实已经对劳务派遣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劳动者来说其实不必过于担心: 第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这一法律地位的确立,决定了劳务派遣单位要对被派遣劳动者全面承担劳动法上规定的雇主责任。 第二,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员工应该承担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一些雇主责任。例如: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