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0:53:36 273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

国家土地政策有哪些

国家土地政策有: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征用前;

3、年平均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

4、如果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其上限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做法,同国家政策的规定也是一致的。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50年的承包期。我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地约占59%,国家所有的林地约占41%。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30年至50年。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未明确规
    2023-05-05
    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了这些农民还是没有土地?
    一、无论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多少年,以下这些农民都将没有土地。1、耕地抛荒弃耕三年以上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明确规定,承包方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三年抛荒弃耕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这就意味村集体可以将弃耕的承包地直接收回。2、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的个别人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甚至违规建房,这属于非法占用耕地,私自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是要被责令退还耕地,拆除耕地上的建筑物的。3、将耕地违规转卖的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放开,但只允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流转,不允许私自买卖耕地。存在违规转卖耕地行为的,其耕地将会被回收。二、土地承包期延长是有好处的。1.农民种地更爱惜如果农地产权期限短,农民会加剧对土地的使用,不重视土地的休养生息,相反,在拥有稳定而长期的农地产权的地方,农民更愿意采用生物农药、农家肥等方式耕种土地,减少化肥的使用。2.农民种地信心提升另一个好处则体现在农业经济上,随
    2024-01-22
    129人看过
  • 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虽然在我国一般来说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农村土地一般都是分派给村集体的,虽然人民对于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人民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规定了哪些方式?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一、家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三条规定,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
    2023-01-26
    307人看过
  • 现如今在我国农村土地怎么承包?
    农村土地怎么承包的回答: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农村土地转让承包需要什么手续?首先一、提出申请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耕地的承包期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2023-08-10
    479人看过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
    一、引言法律实效,为法理学上的一个概念,是指法律被人们实际遵守、执行或适用的状态、程度。法律实效与法律实施的意思相近,但法律实施侧重过程、活动;而法律实效侧重状态,即法律是否被人们实际上遵守、执行或适用。①法律实效与法律效果也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法律效果是指法律的社会目的、价值或社会功能的实现及实现的程度;一般说来,法律实效是法律效果的前提,只有首先实现法律实效,才有可能实现法律效果。由此推理,我国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实效,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被人们是否实际施行以及施行的状态、程度。从法律实效的角度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可以帮助我们在更广泛的空间和时间去观察这部法律,进而更充分地发挥这部法律规范的社会功能。瞿同祖指出:“研究法律离不开条文的分析,这是研究的根据,但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我们也应注意法律的实效问题。条文的规定是一回事,法律的实施又是一回事。某
    2023-05-03
    19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有法律上规定的除斥期限吗
    我国法律没有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间的相关规定,只对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作出了规定。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双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___
    2023-07-25
    498人看过
  • 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怎么确定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共有人的确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参照现有家庭成员确定。二轮土地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二轮土地承包后,属于农户的家庭成员迁入、迁出只能在一方作为共有人,并出具对方村组未作为共有人的证明。现有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基本依据进行登记。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迁出的外嫁女、大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也予以登记,但要进行标注。家庭承包户部分成员已是国家财政供养人员能否确定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不能确定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怎么确定?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根据《山西省
    2023-05-05
    41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的补贴和面积有哪些限制?
    1、粮食直补目标是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其中大部分地区的水稻补贴已经提高到250元/亩。比如前些年浙江温州文成县种植20亩以上的水稻,可以获得300元/亩的补贴;小麦补贴需要咨询当地,而不是每个地区;玉米补贴的标准因地区而异。比如去年黑龙江牡丹江的玉米补贴标准是38元/亩,吉林省东丰县的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是146.98元/亩。2、农资补贴意味着农民购买化肥和农业机械也获得补贴,其中农业机械购买补贴实行固定补贴,补贴金额由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确定。机器和机器一般补贴的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大型联合收割机和大型水稻浸种催芽控制设备单机补贴不超过15万元。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法规。3、良种补贴是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是水稻15元/亩,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亩。国家补贴基于直接补贴家庭和开放政策的原则。只要种玉米、小麦、花生等都可以申请补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
    2023-07-03
    26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土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
    2024-01-17
    7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些常见问题
    1.哪些土地属农村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2.农村土地发包主体是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3.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是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主体。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自然人和法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也是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4.农村土
    2023-05-04
    439人看过
  • 我国拟立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陈菲、王茜)为方便群众就地、及时、有效解决纠纷,并衔接好仲裁与诉讼的关系,22日首次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对仲裁申请和受理的程序予以明确规定。草案明确了申请仲裁的条件,规定,仲裁实行属地管辖;申请仲裁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相应理由;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受仲裁机构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组织、个人提出申请;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仲裁,家庭承包的,可以由家庭代表人参加仲裁。
    2023-06-06
    31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规定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耕地的承包期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
    2023-07-07
    43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费用和农村土地承包费用有哪些差异?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1、除非荒地等是要缴费承包,否则是不要土地承包费的。2、土地流转费:个人、企业、合作社等想要大规模的从事种植,需要大块的土地,这就需要缴纳土地流转金从农民手中流转出土地,从而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承包权依然不变。土地承包费未交就必须收回吗土地承包费未交无权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2023-07-11
    450人看过
  • 国家土地承包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一、国家土地承包期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限多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一)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二)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
    2022-06-23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国家为什么要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是这样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承包期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后来认识到,承包期限过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这样,国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就失去了积极意义。因此,1984年,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限应当适当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根据这一精神,全国各地陆续将土地承包
    •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多少年,农村土地承包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我国行政处理的权限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
      展开全部不能。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镇政府只能调解解决。
    •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有哪些限制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法律对土地承包作了哪些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30
      法律对土地承包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