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1、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合法持有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如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只因某种原因一时不能退还或者不能交出而引起纠纷的,不构成本罪。
5、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行为人在持有公私财物之后才产生犯罪故意,产生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盗窃罪:行为人是在没有占有财物之前就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犯罪对象不尽相同。侵占罪:对象行为人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已经在行为人的控制之下。盗窃罪:对象则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
3、客观方面不尽相同。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行为,即将自己已经控制下的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盗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行为,行为人采取自以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等发觉的方法窃取其财物。
4、性质不同。侵占罪:亲告罪。盗窃罪:不是亲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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