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申诉决定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04:10:16 267 人看过

一、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申诉决定如何处理

1、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选民资格案件的诉讼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在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应当开庭审理,除了起诉人以外,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其他与选民资格相关的公民也必须参加审理。

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必须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因为这类案件时间紧迫,不在选举前审结,就会影响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就有可能造成有选举权的公民不能行使权利,无选举权的人却取得了选举权的情况。虽然时间紧迫,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不能草率行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以保证案件审理的正确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制作判决书后,应当在选举日前将判决书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相关文章
  • 附件: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社区居民委员会由5-9名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具体职位由区(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社区规模等实际情况确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少数民族代表。社区居区居民委员会任期3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由有选举权的居民(以下简称选民)以无记名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不得指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委派或更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9名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应在选举日前45天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成立后,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请参考附件参考附件一。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由社区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召集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社区选举委员会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并报街道(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机构备案。倡导社区党组织负责
    2023-08-07
    453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规定村干部选举制度是什么
    选举村委会,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考生的名额应该比应选名额多。选举村委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一半以上的投票,选举有效的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一半以上的投票,开始当选。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如何公开发票,选举结果应当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一个秘密处。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规定。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如何处理国家没有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现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省市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或实施细则来进行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出现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根据违法事实由上级民政部门确认本次选举无效或部分无效,进行重新选举。对查实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安机关按照违法事实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2023-08-05
    223人看过
  • 民主选举和选举民主有何不同?
    选举民主和民主选举是不一样的,民主选举是一种选举方法,而选举民主是一种权力。民主选举是选举的一种形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一种政治权利。选举主席,首长领导,省长市长书记以及乡长镇长的过程都是民主选举,体现的是代表的选举权。民主选举,指的是在同级别候选人中选择上级领导者的行为。民主选举具有自下而上和公平投票的性质。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性质,才能算是民主选举。民主选举已在激活用人机制、透明基层经营管理、发挥基层工作积极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选举民主,指的是人们通过选举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行为。选举民主是什么民主选举是指在同级别候选人中选择上级领导者的行为。民主选举具有“自下而上”和“公平投票”的性质。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性质,才能算是“民主选举”。直接选举:所有民众直接投票选举、间接选举:民众代表投票选举、等额选举: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同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大于应选人数。社区居民在社区自治中拥有选
    2023-07-06
    379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职责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以下10条:(1)领导、组织本村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2)制定选举实施方案,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人员;(3)宣传教育选民积极参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回答选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4)公布选举日,造册登记选民,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受理选民登记中的问题并作出决定;(5)做好选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组织工作,确定并公布候选人名单;(6)宣传介绍候选人,召开和主持候选人的演讲大会;(7)做好投票选举所需的票箱、选票、委托投票、秘密写票处、代笔处、选票发放处等准备工作,确定并公布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方式、投票地点和投票时间;(8)主持召开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投票工作,认定疑难选票,组织公开计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向乡镇和县级民政局上报当选名单;(9)、总结、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并移交新一届村
    2023-04-24
    264人看过
  •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各村的具体职数由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的规模大小和工作任务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几个自然村联合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其成员分布应当考虑村落状况。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第三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下简称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也不得停止其职务。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应当在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进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由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市辖
    2023-04-29
    146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如何确定?
    选民资格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亦称选举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律师补充:审查选民资格,主要是审查其是否具备了选民登记的条件。即应依照法律、政策规定,严格审查如下四个要件:1、选民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员在我国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登记为选民。2、选民必须年满18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登记为选
    2023-05-06
    183人看过
  • 宪法如何规定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宪法如何规定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规定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表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举为代表机关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形式。因此,它体现了人民在治国理政中的主人翁地位。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不分国籍、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说明我国公民享有的选举权是普选权。为了保障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效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宪法规定的基础上,还制定了选举法,具体规定了选举原则,公民行使选举权的程序和方式,为公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法律和物质保障。(1)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二)宪法总纲要规定,禁止破坏国家统一、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2023-05-31
    472人看过
  • 选举法对于公民的选举权规定有哪些
    一、选举权的含义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选举的分类1、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中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间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
    2023-04-29
    465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什么主持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村民委员会的简介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1980年,广西宜州市合寨村村民为走出当时的乡村治理困境,率先成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为村委会。新成立的村委会使村里的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群众性自治制度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
    2023-07-24
    168人看过
  • 如何公平公正选举业委会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但在实践中,一个大型小区往往聚集着上千户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行业的业主。如此众多的业主,而且大多素不相识,导致业主大会难以召集和召开,也就难以推举出让所有业主认可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对此,多名听证陈述人就如何召开业主大会,并公平、公正选举业主委员会建言献策。天馨花园业主委员会委员周洁晶表示,《物业管理条例》应该增加业主大会的会议形式和表决方式,建议业主大会的召开采用大会、书面和公告,或者推选业主代表的形式征求业主意见。业主人数过多难以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可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可以按面积、楼栋推选代表,行使业主大会表决权,决定重大事项。为了保证公平、公正、透明,召开业主大会应提前10天向社区居委会申报,由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督。此外,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业建议,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换届工作中,应有政府备案机关派人主持
    2023-06-10
    448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怎么定罪: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要被判刑吗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权利内容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
    2023-03-10
    390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选举行贿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村民委员会选举行贿的处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受贿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受贿罪是利用职权的
    2023-06-03
    409人看过
  • 破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秩序被处罚
    新平县水塘镇南达村潘某等12人,在南达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因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近日,被新平县公安局分别根据情节不同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罚款和警告的处罚决定。4月1日,南达村民委员会在村小学内举行村委换届选举过程中,潘某等人以上届村委会还差欠村民款项为由,煽动部分群众起哄闹事,在选举过程中企图阻止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在唱票过程中采取关灯和将变压器保险夺断造成停电等方法阻止唱票,在选举结束公布选举结果后,纠集部份群众堵塞学校大门,不让工作人员的车辆开出学校,经工作人员再三劝说后,直到当晚23时许才散开。经新平县公安局开展全面调查,潘某等人以起哄、断电、堵门等方法破坏依法进行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作出以下处罚决定:潘某行政拘留13日,罚款500元;刘某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元;王某某行政拘留7日,罚款150元;童某方行政拘留7
    2023-06-06
    151人看过
  •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怎么产生的
    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由居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一、我国的选举方式有什么在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法律是怎样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规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其他。三、换届与改选的区别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
    2023-04-04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更多>

    •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有效的,应该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选举可以按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顺序分别进行,也可以同时进行。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
    • 对选举有所要求的选民委员会选举案件有决定决定的,应当如何办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凡下列情况者,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凡本选区外出的选民,一般仍应当由原选区核对后列入选民名单。如果本人不能返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可以依法委托办理。如果本人愿意在外出所在地参加选举的,也可以按照当地选举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持选民资格证明就地进行选民登记。(二)凡本选区外来的选民,一般应当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如果本人愿意参加现居住地或者现工作地的选区选举的,应当按照
    • 哪些人不具备村民委员会选举资格,哪些人员不参加选举要登记选举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
    •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委员会应怎样选举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由居住区所有有权选举的居民或者每户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的选举代表选举产生。由居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
    • 如何推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