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的关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0:35:59 118 人看过

首先是移送关系。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发现这案件中还涉及其他刑事责任需要追究,如果该刑事责任涉及的案件与行政责任涉及的这两个案件之间没有什么法律上联系,那么可以认定刑事案件构成另外一个独立的的行政诉讼,这时候应该将有关案件材料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由公安机关来处理该刑事案件。在行政案件中有发现刑事案件的应该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而不是由人民法院处理。

其次是先后关系。

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桩行政案件的时候,发现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被告还有其它的犯罪事实并且与该案件上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这时公安司法机对关有关犯罪事实的处理结果影响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这时应当裁定中止行政诉讼,将这些有关案件的材料交给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等公安司法机关作出最终裁判生效后,继续进行行政诉讼。

最后是排斥关系。

在某一些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有可能存在冲突的,我们认为不能同时进行,案件里的当事人也不可以同时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赔偿诉讼程序的批复》的规定可以知道,行政机关里工作的公职人员在工作里致人伤亡时,人民法院不接受受害人提出的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告知受害人按照相关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一起处理向人民法院及时提起行政侵权赔偿诉讼。并且在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结果发布之前已经按照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处理并且公布结果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案件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赔偿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侵权赔偿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主管与刑事诉讼主管有什么关系
    一、民事诉讼主管与刑事诉讼主管在法院已作为民事纠纷受理的案件中,有的可能会涉嫌经济犯罪,如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对这类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如果是同一民事主体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民事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则民事纠纷由民事诉讼主管,经济犯罪嫌疑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主管,法院应当将两者分开处理。在审理相关联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时,通常采用“先刑后民”的原则,先做出刑事裁判,其预决力及于民事案件。二、刑事、民事案件主管牵连产生的原因刑事、民事案件主管牵连是指产生后一(刑事的或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与先一法律关系(民事的或刑事的)存在一定的牵连关系,而导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系统内部根据法定职权范围行使主管时而产生的交叉关系。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根据合同乙向甲交付定金10万元后,甲向乙交货。
    2023-05-04
    14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有哪些行政诉讼中,重新诉讼与重复诉讼的区别有,在于重新起诉可能会被法院受理,重复诉讼属于违法,不会被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10.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二、行政诉讼管辖原则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
    2023-06-06
    49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1、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外延是事实、主体、内容和客体四个个概念集合。因此,刑事法律关系要素论是为了论证刑事法律关系的系统特征,是系统论的角度论证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结构。2、在理论上,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内涵是成立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的条件因素。因此,刑事法律关系要素论是逻辑论,它是通过假言判断,确定要素与刑事法律关系之间的必要性关系。3、刑事法律关系的各要素都是法律具体规定的。这一点虽然没有在定义上体现出来,但是因为刑事法律关系的各要素的外延都是法律加以规定的,因此这就决定了刑事法律关系要素本身,也具有法律规定性这一特征。4、刑事法律关系是根据刑法规范的社会关系。根据刑法规范是指犯罪行为人以及其他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是根据刑法规定产生的。没有刑法的规定,便没有刑事法律关系上的权利和义务,司法便不可以予以调整。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当事人之间不能自行约定。因此,刑事法律关
    2023-03-20
    209人看过
  • 求回答一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是哪些?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如下区别:第一,性质不同1.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2.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第二,受理机关不同1.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对某县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向该县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即市(或者地区)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第三、受案范围不同1.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2.复议机关所受理的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有行政不当的案件。第四、审查的力度不同1.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2.行政诉讼中,人
    2023-02-20
    226人看过
  • 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有哪些不同
    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形式在中国目前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侵权行为认定的标准并不一致。在民事侵权诉讼中,受损权利是否能够得到救济取决于是否具有侵权行为、是否具有实际的受损结果产生、被诉行为与受损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当三者的答案均是肯定时,受损利益才可得到救济。而对于行政诉讼而言,在审判中,首先考虑则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是否有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是否有
    2023-06-13
    115人看过
  • 行政行为引发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
    行政行为侵权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根据行为人的情况而定。如果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行为的合法要包括以下内容: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所谓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规则;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这是行政行为的内容要件;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行政诉讼中能否申请停止行政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中可以申请停止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
    2023-07-14
    2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与案件有关的哪些证据
    行政诉讼中的案件包括以下证据:书证;物证;视听材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不论何种形式,人民法院都应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应对各种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进行审查。证据只有经过法庭审查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4-04-22
    22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后果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后果有哪些在行政诉讼中,若行政机关败诉,其直接后果是需承担或接受执行其原先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责任。1.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进而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此时行政机关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按照判决内容执行或纠正其原行政行为。2.行政机关败诉还可能带来一系列间接后果,如影响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声誉和形象,增加行政成本,以及可能导致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等。因此,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二、行政诉讼败诉后原告如何执行1.对于原告而言,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后,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并拒绝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有权依据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原告应积极配合法院和行政机关的执行工作,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原告在执行过程中仍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诉,但应在法律规定的
    2024-08-20
    235人看过
  •  抗诉刑事诉讼程序与原有程序的关系
    这段内容讲述了当事人对法院判决或裁定不满意时可以进行上诉,而抗诉则是由人民检察院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的。从中可以看出,该段内容强调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制度的保障作用,即在法律框架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和抗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司法机关则有责任保障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被告、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不满意,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抗诉的提起: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被 告 、 自 诉 人 和 法 定 代 理 人 对 判 决 不 服 时 如 何 上 诉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被告、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对判决不服时,他们可以采取上诉的方式寻求救济。对于行政案件,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
    2023-09-13
    275人看过
  • 民事争议的界定与哪些民事诉讼制度存在联系
    对于民事争议的界定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起诉受理制度存在着联系,经审查后,人民法院才可以受理案件进行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劳动争议仲裁与一般民事争议仲裁的区别劳动仲裁就是在职工与企业事实上已形成了劳动关系(或签合同或未签)的前提下,主要是解决个人和单位的劳资纠纷等问题。依照《劳动法》和国务院下发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仲裁委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而上海仲裁委员会是一个带有民间性质的机构,主要解决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发起条件也不一样,劳动仲裁由法律规定为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经济仲裁只能在双方有明确具体的仲裁协议才能发起。仲裁结果也不一样,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提起诉讼,而经济仲裁则属于一裁终局,不能在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与一般民事争议仲裁是两种完全不同
    2023-08-01
    34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民事争议的关系及其审理
    行政诉讼对民事争议是否审理要看具体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审理中如何进行质证1、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2、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3、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4、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
    2023-07-06
    261人看过
  •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诉讼处理的关系
    行政处理与诉讼处理的关系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实质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和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依法判定或移交鉴定,最终行政确认其是否构成、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及医患双方的责任。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行政处理,以前者为前提,不属于处理事故争议的范围。医疗事故争议诉讼,实质是侵权赔偿民事诉讼,争议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是诉讼证据。依现行规定:1、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不以行政处理为前提。也即当事人不经医疗事故行政判定或鉴定,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2、当事人既要求行政处理争议又起诉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终止处理。这里应注意的是:其一,终止的是对争议的处理,卫生行政部门依职权应进行的行政处置,如责令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的行政处罚,并不终止。其二,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处理后,应将相关材料移交法院;提交给医学会的鉴定材料不移交法院,应继续进行,鉴定,
    2023-06-08
    65人看过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是怎样的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程序法,它规定法院、诉讼当事及其他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的程序性权利和义务,因此,是有关程序规范的总和。而行政实体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相对一方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所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及范围是不同的。但是,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也有一定的联系。行政诉讼法是保证实体法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4-04-27
    383人看过
  • 放弃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关系吗
    一、放弃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关系吗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法律关系的诉讼活动,所以放弃民事诉讼的,不影响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
    2023-04-26
    18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侵权赔偿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最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更多>

    #行政侵权赔偿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9
      两者的联系:从形式上看,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都表现为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制裁。两者基本原则基本相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回避、合议、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度。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但是双方还是有很多区别的。
    • 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区别是什么,两者之间存在哪些联系与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4
      简单的说,区别在于规矩与实施规矩的程序,刑法是规矩、刑事诉讼法是程序。刑法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是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两法的联系在于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定罪与实施关系,如果将刑事诉讼看作是一个逻辑证明的过程,那么,在这个逻辑证明的链条上,刑法的规定就是大前提,刑事诉讼是为了探寻小前
    •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与区别主要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我国并无普通诉讼的法律概念。我国的诉讼类型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
    • 行政诉讼当事人存在哪些不适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5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什么,与涉外民事诉讼有何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优先适用《行政诉讼法》外,还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