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20:21:47 100 人看过

1、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下,复审请求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的,复审决定随即生效。

2、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撤销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1)原驳回决定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2)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

原审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例如驳回决定以申请人放弃的申请文本或者不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依据,或者在审查程序中没有给予申请人针对驳回决定所采用的理由、证据或者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或者驳回决定没有评价申请人所提交的与驳回理由有关的证据等以致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等各种情形。

3、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在上述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下,有关的申请案卷将被送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决定继续审批程序。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

一、专利复审要交多少钱

1、复审请求费

请求人应当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缴纳复审费。

2、复审恢复费

当提出复审时间超过3个月的法定期限,复审请求时限可以再延长2个月,即五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但同时需办理恢复手续的。请求人在提交复审请求书和相关针对驳回决定的修改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需缴纳费用有复审费、复审恢复费。

3、专利复审程序的延期费用

复审请求进入复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会通过发送复审通知书或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来指定答复期限(通常为1个月)。在指定的答复期限届满之前(包括期限届满当日),请求人可以提出延长期限的请求。延长期限不足1个月的,以1个月计算,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对于同一通知,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1次,最多可延长2次。

二、对专利复审决定不服如何救济

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通知后,如果对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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