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5:05:10 351 人看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国税函[2002]1090号

发布日期:2002-12-18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请示》(辽地税发[2002]99号)收悉。文中称,辽宁省本溪市原国有企业彩屯煤矿破产后,2000年5月本溪煤炭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与崔某签定了财产转让合同,崔某以500万元买断了彩屯煤矿整体资产,又注入部分资金筹备生产。之后,崔某聘请资产评估所对其买断的企业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固定资产原值16702万元,净值5314万元。2001年3月崔某注册了本溪市彩屯煤矿,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根据以上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为基数,计提了折旧,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据此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关于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如何在税前扣除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缴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照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50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并准予在税前扣除。彩屯煤矿按照固定资产评估价值计提的折旧虽然可以作为企业成本核算的依据,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所得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号:国税发〔2008〕60号发布日期:2008-5-30执行日期:2008-5-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五月三十日国家税务总局
    2023-06-07
    450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号:国税函(2009)777号发布日期:2009-12-31执行日期:2009-12-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
    2023-06-07
    494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表(税务局版)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的问题,2019新个税增加了扣除项目,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一、纳税人按照每月多少元的标准扣除纳税人每月扣除多少元的标准具体是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个方面。关于这六个方面的具体扣除标准,相关法律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二、工资8000需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8000元工资要扣90元的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
    2023-03-21
    275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有部分地区反映,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虽在同一发票上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却将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是否允许抵减销售额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二月八日
    2023-06-07
    20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吸储放贷所得税问题的批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辽地税个[2000]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个人或者几个人合伙对外吸收存款、放出贷款,从中获取贷款利息的差额利润,这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的行为,应由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在这种行为被有关部门取缔之前,为了防止其蔓延和调节个人收入,现明确:对个人或个人打伙取得的吸存放贷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将资金提供上述人员放贷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作为集资利息收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利息所得支付者代扣代缴。
    2023-06-06
    299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183号2005-12-1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现就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自2006年1月1日起就其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16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三、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后,各地一律按统一标准执行,任何地方不得擅自规定免税项目或变相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对擅自提高减除费用
    2023-06-07
    158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2023-11-24
    337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是否退还已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2004〕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二、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
    2023-05-03
    125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财税[2008]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
    2023-06-06
    156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折旧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纳税筹划的重点。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但资产的计价几乎没有什么弹性,也就是说,纳税人很难在这方面进行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折旧便成了经营者所必需考虑的问题。1.折旧年限的确定客观地讲,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因而折旧年限的确定便包含了很多人为的成分,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资本的回收,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从国家财政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例如,某外商投资企业有一辆价值500000元的货车,残值按原值的4%计,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按直线法年计提折旧额如下:500000元×(1
    2023-04-24
    125人看过
  • 国家税务局关于华侨转让房产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实施时间】1990-09-24【发布单位】国税函发[1990]1199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华侨转让房产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90年9月24日国税函发[1990]1199号)广州市税务局:1990年8月16日税外(1990)474号《关于侨房转让计征个人所【实施时间】1990-09-24【发布单位】国税函发[1990]1199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华侨转让房产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90年9月24日国税函发[1990]1199号)广州市税务局:1990年8月16日税外(1990)474号《关于侨房转让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收悉。关于华侨转让自有房产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考虑到有些华侨转让自有房产时,因购买时间较早(有些是解放前购买的),难以提供购买房产时所支付价款的有关凭证,或虽能提供有关凭证,但因当时使用的货币价值不同,目前审核确定房价也很困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
    2023-06-10
    112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中的几个误区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当期产品成本水平,对当期利润与税金支付产生作用,而且会影响企业折旧基金的累积速度与规模,对企业生产经营决策产生影响,因此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十分必要。但在筹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认识中的误区。误区一:税收筹划就是尽量少交税税收筹划是按照合法和非违法的手段进行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或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函数最大化的涉税规划,它决不是偷税。因此,在进行折旧方法选择时应注意遵守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与其它法律规定。根据折旧额=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折旧率的公式,影响当期折旧额水平的因素包括资产原值、净残值率与折旧率(即折旧方法)。这些因素在相关法规中均有相应的规定,例如固定资产按照自建、购买、盘盈、接受投资、接受赠与等不同方法其原值计价方法各不相同;净残值率内资企业一般在5%以内,外资企业不得超过10%;企业一般按直线法提取折旧。特殊情况(如促进技术进步、环境
    2023-04-24
    490人看过
  • 税务总局明确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缴相关问题
    税务总局于近日正式下发文件,明确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缴相关问题。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为了堵塞税收管理中的漏洞。文件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投资行为在我国越来越普遍,与此同时,个人的股权转让也日渐增多。据了解,我国发生的个人股权转让数量相当巨大,已经发生的最大股权转让缴税案例,是北京大中电器创建人张大中因把自己所持股权转让给国美电器而缴纳了5.6亿元个人所得税。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现象比较常见。而个人股权转让具有偶发性和隐蔽性,转让价
    2023-06-07
    352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2009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税率表(点击阅读)政策解读:个税改革年底双薪合并计税(点击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继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和减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探索保证审批权力正确行使、后续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他还介绍,今后将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他提出,明年将研究制定金银首饰、酒类行业消费税管理办法,修订卷烟、汽油柴油行业消费税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强化货物运输业、餐饮娱乐业等行业的营业税征管。制定出口退税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肖捷表示,今后将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他还说,要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大力推行代扣代缴全员明细申报。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强化对房地产交易和拍卖等行业的个人所得
    2023-04-22
    282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个人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005年规定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至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的计税方法,已经将年终加薪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一种形式来计算纳税,所以,此次取消原“双薪制”计税方法,只是对过去的老政策进行清理,个人取得年终加薪仍应按2005年出台的分摊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并没有改变个人的税收负担。近来有一些高收入企业把年终加薪(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分别分摊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违反了2005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政策规定。此次
    • 国家税务总局如何查询个人所得税避税举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到当地的地税进行举报。举报方式有: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举报。如果能在举报中,附有公司负责人收入及偷税的证明,(包括公司的资金往来,公司负责人的收入的帐户、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公司与哪些客户都进行过业务等等)对税务提高查处的速度会有所帮助。
    • 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个人所得税要求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作出规定。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澄清个人所得税明确如下: 一、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 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
    • 发工资被扣除了个人所得税,雇佣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1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进行税务处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 税前扣多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多少个人所得税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税收征收点为500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工资收入适用扣除费用和税率问题,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包括)后实际获得的工资、工资收入、扣除费用统一按5000元/月执行,按本通知所附的个人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