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否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4:30:23 218 人看过

北安市人民法院王素杰

对此问题,学界众说纷纭。纵观学者提出的理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权利能力消灭说。这一学说又可以分为完全终止说、绝对终止和相对终止说。二是权利能力存在说,该说认为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限于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区域。若受宣告人并未死亡,而在其他地区生存,那么,其在该他地区不但仍然具有权利能力,而且其民事活动也不受影响。

完全终止说即通说认为,自然人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力,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我国台湾学者也一般认为,宣告死亡虽然非自然死亡,但应视同自然死亡,即具有使自然人消灭权利能力的效果。这一观点为本书所赞成。但是,宣告死亡只是对失踪人是否死亡所作的一种推定,实际上失踪人有可能并未死亡.有学者认为,被宣告死亡的失踪人多数情况下确已死亡,被宣告死亡而实际并未死亡者极少。当然,笔者也认为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被宣告死亡人实际上已经死亡是一种常态。但这并不意味着强调宣告死亡的完全不同于自然死亡(不能导致失踪人权利能力的消灭),实质上是站在失踪人利益保护的角度,将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重新出现作为一种常态即可能性极大的事实来予以对待。笔者认为一项民事法律制度的设计应该尽可能兼顾利害关系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宣告死亡的目的只是重点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就是并不否认应兼顾失踪人的利益。如果认为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那么就会导致与失踪人在其实际生存的地方所从事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对人,很可能以失踪人已是被宣告死亡人为由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而损害失踪人的利益。有人也许会认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失踪人自己及相对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死亡以溯及地恢复其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我们知道,某些失踪人由于出于种种原因如婚姻失败、家庭不幸等不愿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死亡,此即导致了失踪人生存地与失踪人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不稳定,即有可能损害失踪人的利益,也有可能损害相对人的利益。因此,只要存在损害法律关系中某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法律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就有修正的必要。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被宣告死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可以分为绝对终止和相对终止。绝对终止是指在宣告某公民死亡时,该公民就已经死亡,即自然死亡在前,宣告死亡在后,在这种情况下,被宣告死亡的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绝对终止。相对终止是指被宣告死亡公民原住所地(宣告死亡地)为中心的区域的权利能力终止,而在他生存的区域(生存地)仍然有权利能力。这种观点的提出试图在理论上对宣告死亡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解释,这一点是值得学习和提倡的。如果理论上能够把某一问题在实际情况中的现象一一解释清楚,这应该是理论研究的所要达到的周圆性,也是众多学者梦寐以求的。但是实际情况纷繁芜杂,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问题和新情况层出不穷,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因此想达到理论的周圆性不仅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如果说绝对终止的观点还具有合理性的话,那么相对终止的观点则缺乏充分的说服力。所谓失踪人原住所或居所为中心之表达,根本不具有确切的含义。何谓中心?倘失踪人于失踪前在距其原住所万里之遥的地方实施了法律行为,是否仍为中心之所及?很显然,宣告死亡的效力及于其失踪前所涉之一切法律关系,其并无范围之任何限制。而所谓原住所为中心之外的范围,在被宣告死亡的人生还事实出现之前,纯属虚构。因此,这种观点也未必能充分地解释实践的各种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权利相关文章
  • 在逃犯能否宣告死亡
    一、在逃犯能否宣告死亡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三、宣告死亡申请
    2023-05-06
    136人看过
  • 宣告死亡前是否要宣告失踪
    一、宣告死亡前是否要宣告失踪申请宣告死亡前不需要先申请宣告失踪。根据法律规定,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宣告失踪并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只要公民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就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1、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顺序要求的,申请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但是,要是利害关系人想要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就不用受上列顺序限制。三、宣告死亡的判决书被宣告死亡的人,宣告判决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宣告死亡之
    2023-05-06
    412人看过
  • 宣告死亡是否要先宣告失踪
    一、宣告死亡是否要先宣告失踪一般情形是选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担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宣告失踪并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只要公民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就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二、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条件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神情,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宣告死亡,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后,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以便结束以其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二者的区别:首先,二者设立宗旨不同。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其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既符合宣告死亡的,又符合宣告失踪的,由申请人选择。其次,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而宣告死亡的申
    2023-05-06
    231人看过
  •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时间如何确定,宣告死亡撤销的条件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时间主要是通过宣告死亡的判决和意外事件发生之日来确认。宣告死亡撤销的条件可以是被宣告死亡人申请撤销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撤销。被申请撤销后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自撤销之后恢复,但如果被宣告死亡人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妻子再婚的除外。一、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时间如何确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主要是通过宣告死亡的判决和意外事件发生之日来确认死亡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宣告死亡制度是我国民法确定的一种推定自然人死亡的制度。所谓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法律上,自然人的死亡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死亡,是指在生理上的明确无误的真死。一种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事实上也可能死
    2023-04-26
    444人看过
  • 当事人死亡合同是否就终止了
    当事人死亡合同不可以终止。依法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形式有效的,当事人死亡后合同依然有效,应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一、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呢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情况而定,如果电子合同符合相关合同的有效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有效要件如下: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是订立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真实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达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在效果,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是一致的;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酒后签订合同有效吗?酒后签订的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
    2023-04-11
    157人看过
  • 当事人死亡合同是否允许终止
    当事人死亡合同是不允许终止的。若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应继续存在。一、解除合同的期限具体分为什么情况解除合同的期限的情况有:一、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二、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
    2023-03-10
    14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更多>

    #民事权利
    相关咨询
    • 当事人死亡,其诉讼权利能力终止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其诉讼权利能力自然终止,只有死亡当事人的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程序才能继续进行。但确定继承人有时很复杂,甚至会发生争议,如果确定继承人需要一定时间,应当中止诉讼。如果继承人能即时参加诉讼,承担诉讼权利义务,可以不中止诉讼。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当事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就不能亲自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精神失常,不能正确表达意志
    • 劳动者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劳动合同是否自然终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8
      一般来说,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
    •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7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宣告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没有因为被宣告死亡而真实的消失,只要他或她还在活着,他或她的能力都在法律上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宣告死亡是有地域限制的,它只能在当事人的住所地有效。对于在宣告法院所管辖的区域以外的地方,被宣告人仍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事他或她法律上允许做的事情。
    • 劳动者死亡、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合同终止是否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4-2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依据《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
    • 劳动者死亡和宣告死亡合同终止是否有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3
      劳动者死亡、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合同终止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