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1:40:52 462 人看过

建筑物,可以是我们的房屋、可以是写字楼、也可以是大型的娱乐场所。这些都是我们不可能不去的地方。若其工程质量有问题,可想而知后果会有多么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地震的发生,对于工程质量的问题更加重视。也许好的质量在危急时刻就可以挽救多人的生命。接下来,将和大家分享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建筑法》中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4、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5、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7、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8、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10、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1、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1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建筑工程,是一个大型的项目。其从实地勘察到设计再到施工,都不允许出现问题。那么,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建筑物各方面的质量都应该得到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也别是地基与建筑物的主体,随意更改很可能会有大隐患。其质量还应有保修期限,实行保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写字楼相关文章
  • 关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的规定。一、建筑工程的勘察,担负着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地质资料的任务;建筑工程的设计,则直接为工程施工提供据以遵循的技术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是决定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如果勘察、设计的质量存在问题,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也就没有保障。实践中,因建筑工程的勘察数据不准确和设计错误而造成房倒屋塌重大事故的教训并不少见。本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就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以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
    2023-06-07
    12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
    2023-08-17
    11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法律中关于发包的规定有哪些?
    发包,发出承包任务,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律师补充: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
    2023-05-07
    472人看过
  • 关于建筑工程招标书的法律规定
    一、关于建筑工程招标书的法律规定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二、招标流程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
    2023-06-16
    490人看过
  • 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有哪些?主要是以下几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2023-06-07
    30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担当了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矛盾,重则会影响人身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司法鉴定程序1.司法鉴定申请2.司法鉴定机构3.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3.1司法鉴定协议书3.2司法鉴定范围3.3司法鉴定技术3.4司法鉴定现场3.4.1通知相关人员到场3.4.2现场鉴定人3.4.3现场鉴定信息不得透露3.5鉴定意见3.5.1标准套用3.5.2原因分析3.5.3鉴定意见
    2023-04-19
    40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写字楼
    词条

    写字楼是指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的建筑物,通常位于市中心商业区或开发区,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写字楼通常具有较高的建筑品质和标准,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设备,适合企业或机构进行办公活动。写字楼通常由开发商或政府投资建设,并根据不同的... 更多>

    #写字楼
    相关咨询
    •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最新版)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01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 建筑工程方案中关于配套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中的补强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7
      留置施工洞之前应该提出方案报监理征得设计人同意。方案中的’补强‘大样应符合11G101-1第78页大样,洞口上下设置暗梁,洞口左右边设置构造边缘暗柱。配筋标出或不标,都要设计人签认。否则,就属于事故,不能通过验收,就等于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按照GB《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之1、2、3、4各款处理。剪力墙又称抗风墙、抗震墙或结构墙。房屋或构筑物中主要承受风荷载或地震作用
    •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6
      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以下规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合法。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由于建筑工程一般具有造价高、技术复杂,其质量问题往往涉及公共安全等特点,因此国家对建筑工程承包方的从业资格有特别的要求。 (2)订立合同,应当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在某些方面的
    • 想知道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具体内容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4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进行了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
    • 建筑工程施工中中有建筑工程质量瑕疵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3
      取证建筑工程质量缺陷: 1、可以检查改进设计是否低于设计标准; 2、可以检查施工和工艺是否低于施工时的标准; 3、可以检查所用材料是否低于类似系统中的材料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