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投诉的投诉人应向人民法院投诉,提交以下资料:投诉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和理由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件,经人民法院复审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以新的证据证明原审判认定的事实有错误为理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据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人民法院调查申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批。(2)申诉的受理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若干意见》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诉讼申诉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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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刑事申诉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投诉的投诉人应向人民法院投诉,提交以下资料:①投诉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和理由②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件,经人民法院复审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③以新的证据证明原审判认定的事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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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申诉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9投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公民有权向国家机关申诉,要求重新处理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刑事诉讼是指对人民检察院终结诉讼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裁定)不服的诉讼。具有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也可以代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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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申诉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接到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有关机关和个人了解情况,进行核实。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或者控告的情况属实,有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确实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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