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答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1:51:28 167 人看过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二)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三)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一、工伤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赔偿工伤赔偿双赔的答复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此复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2006年8月16日(2006)新高兵法行示字第1号最高人民法院:我院审理秦永东不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师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决定上诉一案,涉及
    2023-06-10
    401人看过
  • 双赔制度解析: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
    法律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四川交通事故工伤双赔偿具体是什么一、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
    2023-07-03
    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答辩书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你首先需要起草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再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一、交通事故受理期限是多久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为一个月左右。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3、当事人对交
    2023-03-14
    2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报了警几天答复
    一、交通事故报案后多久会有答复1.在交通事故报案后,公安机关通常会在七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且作出答复。2.这一决定基于公安机关对报案材料的审查,看是否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1)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会立案;(2)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3.如果控告人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二、如何撤销错误的交通事故报案撤销错误的交通事故报案有两种方式:当事人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1.当事人申请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撤诉必须合法,且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如果申请符合条件,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
    2024-03-10
    4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引起工伤能否要求“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A.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B.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C.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D.由于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规定,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是可以兼得的。
    2023-06-08
    1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双方是谁负责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同时发生机动车事故时,,在上下班的路上,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人受到工伤,第三人因交通事故第三人侵权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和工伤需要双重赔偿。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民事损害赔偿属于私人救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可以向相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请求工伤鉴定,受害人员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也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确定的劳动能力险待遇。这些规定有助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受害者本人或近亲,机动车事故发生后,可以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除工伤保险待遇外,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也应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受害者还驾驶机动车上下班,机动车之间的责任应当适用;如果受害者是
    2023-08-06
    50人看过
  • 因公受伤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双重赔偿
    一、工伤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双重赔偿事实上,交通事故和工伤属于赔偿的两个范畴,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都是不同的。因此,在特殊条件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工伤或者是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的。下面就是关于双重赔偿的相关依据:首先来看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的单位,个体上商户,都是工伤保险的范畴之一,用人单位或者是个人都需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我们日常中所包含的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费用。当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为工伤的事故遭受到了人身的损害,此时参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请求工伤保险的赔偿。此时针对的部门是指社会保障部门,而不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建立工伤的保险关系,或者是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用的,当发生了工伤事故时,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国所说明的补偿依法补偿。劳动者在进行领取相应的赔偿金时,其本人
    2023-06-12
    286人看过
  •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限是多久,交通事故工伤能双份赔偿吗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二是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交通事故工伤能双份赔偿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该《办法》第28条第1项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但现在这个《办法》已经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
    2024-01-19
    435人看过
  • 工伤交通事故双倍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交通事故双倍赔偿的条件是:是因交通事故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标准,认定为工伤。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工伤交通事故双倍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n
    2022-07-19
    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提出复议多久给出答复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要多久才出结果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二、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后结果不服怎么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赔偿权利人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因而,在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认定正确与否,往往成了各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只要当事人对该事故认定不服的,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交警机
    2023-03-09
    47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能双倍赔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能双倍赔吗?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不全是双倍赔的。(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二
    2023-04-16
    135人看过
  • 建筑工人获交通事故和工伤双份赔偿
    建筑工人王某在工地上被大货车挤成七级伤残,在获得了工伤保险待遇后,又将大货车车主告上了法院。近日,长清区法院判决,王某获得了除工伤保险之外的13万余元赔偿。2007年8月,某建筑公司员工王某在建筑工地收料时,被送料的大货车挤伤,造成七级伤残,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王某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王某认为自己的伤害是由大货车造成,大货车车主亦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将大货车车主诉至长清区法院。在法庭上,双方代理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王某的律师认为工伤保险仅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不包括职工无法上岗造成的收入减少、因伤遭受的精神损害等其他损失的赔偿。如果因为职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而免除致害人的赔偿责任,显然不符合有侵权即应赔偿的法律规定。而被告律师认为王某已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法院再支持其请求,王某将会获得双份赔偿,因此,不同意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
    2023-04-22
    401人看过
  • 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误工费可双赔吗
    误工费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误工费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赔偿标准是怎样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
    2023-03-26
    139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是否能重复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
    2023-03-13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简要答复怎么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于法无据;二、如果您条件够好,甚至有给对方一定照顾的可能;特别提示:以上仅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仓促做出的简要答复,仅供您处理时参考;同时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
    • 交通事故复议答复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9
      1事情经过了一个多月,交警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下,他们还能够为这起事故下认定书吗? 交警部门可能进行了调查,只不过未询问你本人,这一点可能不妥 2交警认定出这样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基本事实”。我不服,要求申请复议,却被告知现在已经取消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的规定。我该怎么办? 向上级部门反映。 3就算那小孩是因为我的车摔倒,那么我就是全责吗?他才四岁,难道他的父母就没有半点监护责任吗? 当然有。
    • 温州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双赔律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温州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双赔律师周晓忠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描述,在交强险范围内的12.2万元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的按5:5(车与车)或者4:6(人与车)进行分摊责任;本律师全程代理鉴定、保险索赔、工伤索赔、调解、诉讼等法律服务。在交警处调解,保险公司对误工费和护理费的标准只按法定标准三分之二与你调解,同时不赔偿你的精神损失和被抚养生活费、鉴定费等损失,建议慎重调解,每一个等级与法定标准相差近2万元;
    • 工伤交通事故赔双倍误工费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1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误工费是可以的,但是只有伤残赔偿可以支持,医疗费用还有误工的费用是不支持双倍赔偿的,赔偿权利人请求的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法院是可以支持的,按照实际的情况确定。
    • 工伤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工伤赔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首先,工伤保险制度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二者存在以下不同点:一是工伤保险的给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侵权行为给付的依据是民事法律规范;二是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人身权益,分散企业风险促进经济增长而设,而侵权赔偿,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民在遭受人身损害侵权时的一种救济机制。工伤保险具有社会公益的属性,而侵权赔偿却不具有该种属性;三是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