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34:22 225 人看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期限的(三)不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案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适用工伤认定说明不予受理的依据

(一)劳动者因事故受伤或者被职业病防治法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业主根据属地原则选址。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承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审核需要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纠纷的鉴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有问题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如有其他不明白的,应当回避,您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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