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重建原权利人能否要求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9:44:02 240 人看过

一、房屋被重建原权利人能否要求确权

房屋重建后,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原权利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权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农村房屋确权的证件和流程

1、宅基地登记申请书

2、农村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4、农村村民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农村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5、农村朋友拿着相关审核政府,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所以对倒塌的房屋进行重建后,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原权利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权申请房屋确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宅基地审批相关文章
  • 农村无产权房屋能否确权
    一、农村无产权房屋能否确权1.是否能确权要看房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建设的,如果符合应该能补办相关证件,如果不符合,就要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2.无证农房不一定是违章建筑。3.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一个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个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即不动产统一登记证)。4.为了能够更好的享受到城里的入学教育和医疗服务等公共资源,很多人都会选择搬迁到城镇里去生活,并在城镇购置房屋,把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在转户口之前,在农村的原本拥有的房屋仍然存在的,是可以按照要求确权的。二、没有确权的房屋会怎样1.没有农村房屋产权证:没有确权的房屋,意味着无法进行不动产备案,这样是无法申办农村房屋产权证的,也就是没有房产证。2.不能进行抵押贷款:房屋之所以要进行确权,其主要目的是让村民具备房屋与土地的有关产权
    2023-06-17
    89人看过
  • 未建房屋的拆迁权能否被继承?
    未建房屋拆迁可以继承。只要是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就可以继承。房屋是否拆迁与房屋的继承无关。拆迁的未登记房屋虽然没有产权登记,但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债权可以继承吗债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2023-07-02
    347人看过
  • 如何起诉要求房屋确权
    起诉要求房屋确权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与费用是多少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
    2023-03-27
    83人看过
  • 重新确权后的房屋是否可以更改原名称?
    房屋确权后也是可以更名的。第一,把房产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第二,准备好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并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第三,按照房产局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部分违建的房屋是否可以确权房屋有部分违建的,对合法部分的房屋存在权属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
    2023-07-22
    435人看过
  • 欠债人被诉讼后,能否请求债权人出售房屋?
    欠债人被起诉后,可以委托债权人卖房屋。卖房屋需要房主和配偶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指定债权人为代理人,代替欠款人签字卖房。依据国家公证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买卖合同、房产证原件等的材料。欠款人需要把上述材料补齐,即可办理。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欠债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吗可以,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追债讨债的方法: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申请
    2023-07-20
    486人看过
  • 房屋权利人可以要求评估房产吗
    不动产权利人作为不动产登记中的一方主体,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当然享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权利,要求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予以登记。因为,不动产权利人是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发起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居于主导的、核心的地位,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对不动产进行登记,其登记行为是服务于不动产权利人的。但是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利人没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权利人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一、房产异议登记有什么条件异议登记是指当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经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在登记簿上的登记行为。1、在异议登记制度中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申请的人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这应当是指称事实上享有不动产物权而未在登记簿上体现,或者在登记簿上错误体现的
    2023-06-27
    500人看过
  • 侵害人格权能否要求恢复原状
    一、侵害人格权能否要求恢复原状基于人格权被侵害产生的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请求权的实质是人格权受到侵害后,为回复人格权的圆满状态而产生的人格权请求权。上述权利因不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请求权因此不是债权请求权,而是绝对权请求权,由于其与绝对权的存在密切相关,关系到作为民事主体的人的人格存续、生存利益以及伦理道德问题,故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人格权请求权主要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请求权等。二、人格权有什么特点(一)固有性。人身权是由主体始终享有的权利,对自然人来讲,这种权利与生俱来;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这种权利自成立时即享有。在主体存在期间,始终与主体不可分离,只有主体死亡或终止,其所享有的人格权才不复存在。不论民事主体在年龄、智力、种族、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有何种差异,都平等地享有人格权。人格权不能由民事主体转让、抛弃,也不能由继承人
    2023-05-03
    370人看过
  • 未建成房屋能否要求退还房款?
    房未建成可以交房款。未建成的期房可以签订书面的预售合同,并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有权要求购房者缴纳部分房款。房子未过户付的房款违约能退吗违约可能要付违约金。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因卖方的原因或者不是双方原因未能履行的,卖方收受了房款的,卖方应该退还房款。《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
    2023-07-06
    351人看过
  • 房屋买卖无效能否确权
    房屋买卖无效的,不能确权,但可能提起违约之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房屋买卖无效的情形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
    2023-08-17
    368人看过
  • 能否对保全的房屋确权
    一、能否对保全的房屋确权人民法院对房屋进行保全的,不影响房屋的确权,利害关系人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有财产保全案件怎么申请强制执行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候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4-18
    137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是否还有建房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的条件,合理使用的土地,并且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通过有关机关进行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建房程序:提出申请;村组会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发放相关证书;放线施工;竣工验收及登记发证。如果公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并且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人民政府不予批准。土地确权后是否能分地一般而言,不能分地。土地确认后,在土地使用性质和物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原始依据。而且如果要进行土地调整,一般只会发生在自然灾害后,而且需要经过村民大会的投票决议,所以一般来说,不能再分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
    2023-07-01
    231人看过
  • 能否重建钉子户房屋?
    钉子户的房子不能够拆了自己重建,修建房屋必须要到房屋管理处上报,经批准后才可以在去修建。既然是钉子户就是不被批准的,自然也不可以在基础上就行修建。无论是重建还是翻建,都必须到房管报批,否则就是违章建筑。老房子原地重建的规定老房子原地重建的规定:1、首先需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那么还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但是如果老房子的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那么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才能进行重建;2、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房子重建申请:1、首先需要持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到土地
    2023-07-17
    413人看过
  • 尚未办理产权的房屋能否确权
    一、尚未办理产权的房屋能否确权当然可以办理,可以通过起诉确权的方式实现。首先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是可以起诉确权的。如果前期交易行为存在瑕疵,那么争议发生后及时主张权利,可以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但是,所有的诉讼都是有风险的,当事人需要在证据等方面上下足功夫,以加大胜诉的可能性。在诉讼时,还需要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发生纠纷先保全购房人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或对方违约要求退还房款,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对方的房产,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2、所购房屋被查封,异议及早提,权利早确定目前楼市处于低迷期,开发商资金流转不畅,其作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增多,法院会在诉讼及执行阶段对开发商的财产进行保全和执行,如果购房人未及时作出权属登记,其已付过房款的房屋往往会被法院查封,这种情况下,亡羊补牢的方式是,购房人应及时与作出查封的法院取得联系,提出异议,并且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确权诉讼,通过法律形式确认其合
    2023-04-19
    425人看过
  • 房屋能否办理确权登记
    不能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一、乱占耕地建房;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建房;三、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也叫乡镇产权房。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是什么意思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时,要向当事人讲明退件原因及补正的方法和要求。《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
    2023-08-18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 更多>

    #宅基地审批
    相关咨询
    • 拆迁房屋赔偿权利人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房屋拆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7
      一般来说,拆迁补偿针对房屋所有人,他人无权获取。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
    • 出租房屋物权人能否继承权利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7
      如果是占物权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或者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或者全体共有人有明确约定,部分物权人可以出租房屋。否则,部分物权人无权出租房地产。根据法律规定,处分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对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变更其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部分物权人占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份额可以出租。
    • 违建房屋能否维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2
      违章建筑是要缴纳房产税的。房产税的概念: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的定义: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
    • 房屋所有权人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否应先确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7
      房屋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若涉及产权侵占纠纷是需要确权的,其它妨碍居住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纠纷不一定房屋确权,只要损害实际存在有书证物证人证就行。
    • 如何起诉要求房屋确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1
      起诉要求房屋确权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