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形成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51:36 184 人看过

合同订立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是什么?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派对。所谓合同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可以是合同的未来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合同主体不同于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真正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有些合同当事人不亲自参与合同的订立,但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例如通过代理人订立合同),而另一些人可以参与合同的订立,但不能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例如代理人)。无论合同主体是谁,合同中都必须有两个具有不同利益的合同主体,合同双方都必须存在。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的行为。(2)合同的订立应当经过一定的程序或者方法。换句话说,当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他们必须经历两个基本阶段:要约和承诺。没有要约或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或合同。(3)合同的订立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协商一致。由于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应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本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成立。协商一致原则不允许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而订立合同。签订合同时,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签订合同。通过订立合同的行为,合同双方之间建立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即建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的关系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您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com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为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总是存在相互对应的多个主体,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就是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所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同其他一切法律关系一样,包括以下三个要素:第一,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即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
    2023-02-04
    132人看过
  • 形成权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形成权的特点如下:1、行使表现为单方面行为,即一方可以单独行使权利,不需要另一方做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行为;2、单方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后生效,因此,行使形成权意味着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3、形成权不能与所附原权分割而单独转让;4、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不得附条件和期限。形成权是指根据权利人的单方面意思表达,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法律关系的权利,形成权的种类主要包括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赠与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继承权抛弃和介入权。解除权是形成权吗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
    2023-07-11
    90人看过
  • 结构化融资的概念、特征和要素
    所谓结构性融资是资本市场上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不是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而是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来出售未来可收回的现金流。在大多数情况下,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人是证券标的资产的发起人。这些资产涵盖范围广泛,包括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商业租赁合同证券、,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和任何其他具有可收回现金流的金融工具。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的和流行的结构性融资证券,其基本资产为结构化融资证券和各种公司债券(二)结构化融资的特点结构化融资证券一般称为资产支持证券,因为它们是通过“合并基本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机制发行的。从会计角度看,发行结构性融资证券不同于各级政府、公司或其他组织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通过发行结构性融资证券进行融资具有以下五个特点:1.证券通过临时组织发行,即SPV或SPE2.发行结构性融资证券的会计处理是资产出售,而不是债务融资3.结构性融资证券必须为投资者提供基本资产的
    2023-05-07
    160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和构成
    一、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和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在英美法系中被纳入共同侵权行为中,在大陆法系则与共同侵权行为分别作出规定。由于我国继受大陆法系,在民法理论上也承认共同危险行为,并与共同侵权行为加以区别。2001年12月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七款规定:“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个司法解释首次正式使用了“共同危险行为”这一概念,尽管当时存在很多争论,但这已经表明我国司法实践已开始认同共同危险行为理论。新颁布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立足司法实践,吸收了侵权法的有关理论,在该条对共同危险行为做出了规定。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已经发生,并可判明损害确系数人的危险行为所致,但不
    2023-06-07
    223人看过
  •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内容有什么?
    犯罪构成的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的内容有: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反应行为的法益侵犯性与非难可能性,而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构成要件和主观构成要件的有机整体。特征一、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二、犯罪构成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的法律标志三、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刑法学》(第三版)第二编第五章第二节)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客观要件的总和。(虽然刑法理论界对这一概念和由这一概念建立起来的犯罪构成体系有诸多质疑,但人们还是接受了这一概念。)这一概念表明犯罪构成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犯罪构成是犯罪的一系列要件的总和。任何一个具体犯罪构成要件,都包含着许多要件,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普遍适用的一些要件,也有分则具体条文
    2023-05-22
    217人看过
  • 合同解除的概念和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
    2023-06-10
    338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成立概念是什么
    一、仓储合同的成立概念是什么1、依法成立的仓储合同,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仓储合同成立的概念是指,如果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仓储合同就成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二、仓储合同的风险防范1、存货人在货物品名、种类、数量、质量等方面弄虚作假依据保管货物的不同保管难度,库营业人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存货人常常出于想少交保管费或其他方面的动机,在货物的品名和种类上弄虚作假。大部分情况下,存货人为了降低仓储费用,故意将危险物品作为普通物品,将特别货物当作一般货物,将贵重物品作为普通物品。
    2023-04-20
    196人看过
  • 拐卖妇女儿童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1.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3.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特征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侵犯的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因为妇女儿童都是人,是人就不能当作商品一样的买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2、本罪在行为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行为人是故意为之。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
    2023-07-03
    84人看过
  • 海难救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海难救助的概念海难救助又称海上救助,是指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二)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1存在海上危险。海难救助必须发生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而且.被救助的船舶或其他财产必须处于真实的危险当中。2救助标的是法律所认可的。船舶是海难救助中最常见的对象。海商法特别规定,船舶是指该法第3条所指的船舶以及与其发生救助关系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舶。因此,如果是船舶问的救助,救助的一方必须是海商法第3条规定的,20总吨以上的并非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另一方则可以是任何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舶,包括内河船和20总吨以下的小船等。船舶以外的其他财产应该是海上财产,即任何非永久地和非有意地依附于岸线的财产,包括有风险的运费。所谓有风险的运费是指到付运费,因为这种运费的支付是以货物到达目的地为支付前提的,如果
    2023-06-12
    213人看过
  • 在法律上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构成:(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和单位。(2)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或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接受对方当事人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根本不履行合同,其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低价销售低违约金的收入算合同诈骗吗?低价销售只有满足了合同诈骗构成要件才会构成合同诈骗。1、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2023-04-04
    268人看过
  •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犯罪构成,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犯罪的基本特征是:(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3-04-18
    366人看过
  • 犯罪构成要素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的构成要素和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要件(故意或过失);客体要件(即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客观要件(即犯罪的行为、结果或造成的危险)。犯罪构成要素和构成要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
    2022-06-27
    441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该对价关系不强调客观上等值,只要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等值即可。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所以,只有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
    2023-03-09
    186人看过
  • 事实婚姻的概念和构成
    1、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2、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023-03-14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1)合同订立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6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由上可见,合同订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或者构成要件):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有些合同当事人并未亲自
    •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7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重要因素;内容是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犯罪构成 犯罪客观方面,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本罪为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 犯罪主体,自然人。
    • 洗钱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洗钱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各自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洗钱罪(一)洗钱罪的概念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二)洗钱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
    •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的概念是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09
      1、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过失。 4、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