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8:02:33 400 人看过

从政府的《征收决定》从公告之日,或政府对被征收户的《补偿决定》送达之日,想提出行政复议可以在60天之内,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也可以在90天内直接向法院行政诉讼。(注:所有时间都是指扣除节假日后的工作日时间,有些特殊情况还有一定的宽限期,比如时效的最后一天当事人去办理行政复议某一部门工作人员因故不在场没能办理,第二天可以继续受理。)

一、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有哪些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或暂扣;

2、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6、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7、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8、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9、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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