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是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房地产计税价格评估管理和评估人员执业操守
除了统一的评估执业道德要求外,计税价格评估对评估师的道德规范应该有以下特殊要求。
1、广义的客观、公平、公正。
其他类型的价格评估主要是在委托人和被评估房地产产权相关人等有限数量的主体之间保持客观、公平、公正,相对容易做到。但是,计税价格评估往往是在社会不特定人群之间保持客观、公平和公正,真正做到难度更大。
2、保守国家秘密原则。
计税价格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带有公务性质的行为,在公务过程中,有可能接触到大量的国家机密。因此,保守国家机密,应当成为计税价格评估人员的一项特定要求。
3、维护国家利益原则。
其他各类评估的当事人一般都是高度人格化的主体,能通过积极、主动的行为去维护自身利益。但是在计税价格评估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是非人格化的主体,在维护利益方面往往是消极的被动的,需要评估师主动增强国家利益观念,寻求纳税人和国家之间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4、职业能力胜任的原则。
由于房地产计税价格评估专业性较强,需要具备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评估、公共财政和税收方面的知识,并非每个注册评估师都能够胜任。因此要求评估人员一是要不断加强后续教育,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要求房地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与税收征收机关,逐步建立计税价格评估业务的资格认证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评估质量;三是接受委托的评估师在接受委托之前要做专业知识和执业经历如实申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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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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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及评估机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如何评估房屋拆迁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6第四条从事房屋拆迁的评估机构须是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并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定、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第五条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包括对被拆迁房屋的分类评估与分户评估。分类评估是指对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根据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进行分类,评估出各类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分户评估是指根据被拆迁房屋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结合该户房屋建筑面积、楼层、朝向、新旧程度等因素,评估出该户房屋的市场价值。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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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征拆迁补偿可以通过货币的方式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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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评估房屋拆迁评估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5步骤如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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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估房屋拆迁评估澳门在线咨询 2021-04-09步骤如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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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江苏在线咨询 2021-04-09因拆迁造成停业损失:补偿拆迁款的5%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进行补偿,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损失超过5%的,可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而以前关于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是按被拆迁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水平,对被拆迁范围内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在册人员,补偿6个月费用。 承租人补偿标准提高10% 征收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补助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