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公布:猥亵少女罪名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3:40:10 185 人看过

可能构成猥亵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有关法律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云南少女服刑13年后无罪释放

【案情回放】

钱仁风出生于1984年10月。因称呼习惯等原因,她有过不少曾用名:钱仁风、钱仁凤、钱仁妍、钱仁燕、钱仁艳等。

2002年9月,当年不满18岁的钱仁风被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

当时法院认定,钱仁风于2001年9月到巧家县新华镇朱某开办的星蕊宝宝园做保姆。做工期间,钱仁风认为朱某对她不好,遂生报复之恶念。2002年2月22日12时许,钱仁风将其从家中带来的灭鼠药投放在该幼儿园内的部分食品中,并将放有灭鼠药的食品拿给该园的部分幼儿食用,致侯某(2岁)中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谭某(3岁)、何某某(2岁)中毒后经抢救治愈。

宣判后,钱仁风上诉。云南省高院2002年12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2011年8月,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申诉,云南省高院于同年12月驳回其申诉。但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钱仁风一直坚称自己无罪,并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9月29日云南省高院对此案开庭再审,并于昨天下午宣判。

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决中称,本案的现有证据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原判认定钱仁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到底是哪些事实不清哪些证据不足为何最终被判无罪结合云南省检察院的观点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的情况,记者进行了大致梳理。

【相关问题】

1、3名幼童是否为毒鼠强中毒存疑

原审判决认定3名幼童死于毒鼠强中毒的证据包括:巧家县公安局出具的巧公法尸检字(2002)第5号《巧家新华镇通城巷侯某尸体检验报告》(以下简称侯某《法医尸检鉴定书》)、对侯某进行抢救的巧家县人民医院医生证言、何某某和谭某在巧家县中医院的病历,以及三个孩子的亲属及幼儿园园长、工作人员的证言。

2、毒物鉴定存在明显疏漏

云南省检察院指出,巧家县公安局出具侯某《法医尸检鉴定书》,证明侯某死亡原因为中毒死亡,但这份尸检报告结论时间为2002年2月22日,是在对侯某体内样本进行刑事毒物鉴定(3月8日)之前作出,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医检验规范要求。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尚未进行毒物检验,就做出了中毒死亡的尸检报告。

此外,对于巧家县公安局于2002年3月8日出具的(2002)毒检字第20号《刑事毒物检验鉴定书》,云南省高院认定,该鉴定书在鉴定程序和内容上都存在明显的瑕疵和疏漏,而且现已无法补正,因此不能作为认定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证据。

具体来讲,首先,该份鉴定仅有鉴定结论,而鉴定单位巧家县公安局、复核单位昭通市公安局不能提供做出该鉴定报告的内部工作文书,缺乏相应的技术检测材料予以支持。另外,公安机关认定钱仁风使用注射器向一袋袋的豆奶粉投毒,但鉴定书中没有明确鉴定出有毒物质是在豆奶粉袋子上,还是在豆奶粉内,也未对豆奶粉袋子上是否有针眼等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固定。

3、投放毒鼠强非唯一结论

云南省高院指出,根据云南省检察院技术处出具的《关于毒鼠强中毒临床表现的说明》毒鼠强中毒的主要症状是抽搐、痉挛、四肢僵硬、头疼、头晕、恶心、呕吐、口吐白沫、口唇发麻、小便失禁、意识丧失等。

云南省高院指出,根据侯某《法医尸检鉴定书》、对侯某进行抢救的巧家县人民医院医生证言、何某某和谭某在巧家县中医院的病历,以及三个孩子的亲属及幼儿园园长、工作人员的证言,3名幼儿当时的症状与毒鼠强中毒的临床症状不完全相符。虽然侯某死亡属于客观事实,但是现有证据不能得出案件性质为投放毒鼠强刑事案件的唯一结论。

4、公安现场勘查及物证提取存疑

原审判决的认定钱仁风是投毒者的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在现场提取的白色塑料瓶、一次性注射器、猪油、面条、大米、豆奶粉等食品的《现场勘查笔录》、《提取物品笔录》,以及钱仁风对其投毒所用的鼠药瓶、一次性注射器及其切开鼠药瓶所用的菜刀进行辨认的《辨认笔录》。

5、公安相关笔录存在违规

对于巧家县公安局于2002年2月22日制作的《现场勘查笔录》,云南省高院指出,根据笔录记载,现场提取了30多件物品,但却没有扣押清单,也没有见证人签名,移交时也没有交接手续。因此该笔录的制作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对于巧家县公安局于2002年3月10日制作的钱仁风《辨认笔录》,云南省高院指出,经鉴定笔录上的签字不是钱仁风本人所签,笔录上没有标注是代签,也没有说明代签的原因。因此,笔录的制作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

6、重要物证不具备排他性

对于巧家县公安局于2002年2月26日制作的《提取物品笔录》,云南省高院指出,笔录记载巧家县公安局干警在星蕊宝宝园南侧排水沟内提取了白色塑料瓶一个,内有0.5ML液体。但液体是什么颜色没有记载,提取时没有见证人,提取后瓶子没有做指纹鉴定。而且由于现场未封闭,周围有住户使用排水沟,所以无法排除此瓶子是他人遗留的可能。

最终,以上笔录均被云南省高院所否定,云南省高院认为,均不能作为认定钱仁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证据。

7、钱仁风侦查阶段有罪供述存疑

钱仁风在侦查阶段曾供述她在星蕊宝宝园做工期间,因园主朱某对其不好,便将从家中带来的灭鼠药投到宝宝园的多种食物上,并把投放过毒物的食品给孩子食用,以报复朱某。

8、公安代签有罪供述笔录

经过审查,云南省高院认定,钱仁风的有罪供述在毒物的来源、投毒的时间、投毒的范围和方法上都存在很多矛盾,供述前后不一,并有翻供,进入看守所即作无罪抗辩。而且,钱仁风在2002年2月25日、2月26日、2月27日所做的3份有罪供述笔录中的签字,均不是钱仁风本人所签。

对未成年人长时间审讯此外,根据云南省检察院出具的证据,巧家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决定书》,证实钱仁风于2002年2月25日被巧家县公安局监视居住。侦查机关在对钱仁风的提讯中,存在监视居住期间将钱仁风留置于刑侦队办公室进行讯问,钱仁风的有罪供述、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代签,以及长时间持续对未成年人钱仁风进行讯问的情况,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监视居住、笔录制作要求、刑事讯问的相关规定。

云南省高院认为,钱仁风的有罪供述存在矛盾和疑点,且没有合法、有效的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这些矛盾和疑点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与排除,其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期徒刑相关文章
  • 如果14岁猥亵罪怎么判决
    一、如果14岁猥亵罪怎么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有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14岁猥亵儿童罪要依据法律来判刑,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
    2024-01-30
    200人看过
  • 判决结果公布:强奸未满14岁少女罪犯获刑多少年?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否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强奸罪会判多少年强奸罪判多少年需要看具体情况。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2023-07-06
    88人看过
  • 猥亵少女构成刑事罪吗
    根据具体情况定义是否犯罪。猥亵儿童罪的认定:猥亵儿童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以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舔舌、吮吸、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如果行为人因玩笑或其他善良动机而进行抚摸、搂抱、亲吻等常见行为,则不需要非法介入。猥亵少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行为人猥亵少女的,若不构成犯罪,则应当被公安机关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若情节严重的,可以以强制猥亵罪的相关规定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8-06
    445人看过
  • 犯有猥亵少女罪的法律后果
    猥亵少女,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猥亵妇女,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少女未满十四岁的,构成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猥亵儿童多人或多次;2、聚众猥亵儿童,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3、造成儿童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的;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猥亵少女罪如何判定猥亵少女属于什么罪猥亵少女已经构成了猥亵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本词条按照修改后的罪名介绍。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
    2023-07-06
    182人看过
  • 猥亵幼童事件判决结果:罪犯几年服刑?
    猥亵幼童的判刑时间根据犯罪情节而定:1、法律规定对于猥亵儿童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猥亵儿童多人或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并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前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其他恶劣情节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为:1、因为年幼的儿童对性的鉴别能力较差,在法律上,并不要求行为人通过威胁、暴力或者其他非法的手段;2、不论儿童是否做出反抗的动作,只要行为人违背了年幼儿童的意志,且实施了具体的猥亵行为,即可构成猥亵儿童罪,应该进行立案侦查。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
    2023-07-08
    195人看过
  • 诈骗案件判决结果公布,判多少年?
    诈骗30万的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并且属于诈骗数额巨大,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数额巨大的标准,要根据当地的规定确定,比如北京规定,诈骗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上海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30万能判缓刑吗1、诈骗30万不可以判缓刑。诈骗30万属于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
    2023-07-06
    448人看过
  • 猥亵幼女不成刺死村民被判数罪并罚“斩立决”
    被告梁锦堂被押上审判庭接受法律的制裁。本报讯(记者陈杰通讯员江中宣摄影报道)屡教屡犯,一生当中曾3次因犯有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被关进大狱,但每次从狱中出来,又难抑其内心犯罪的邪恶,不但伤害了他人,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昨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被告人梁锦堂下达死刑判决书,宣判结束后,被告梁锦堂立即被押往刑场执行死刑。案情:猥亵幼女不成刺死村民公诉机关指控称,2007年9月30日3时许,被告人梁锦堂潜入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南广沙村20号被害人吴×朝的住宅2楼,伺机作案,在猥亵吴×朝的10岁女儿吴某某时被发现随即下楼逃跑,吴社朝与其兄吴炎南随后追赶。当追至睦洲镇南广沙村10号住宅附近时,吴炎南首先赶到并与梁锦堂进行搏斗。据审理查明,搏斗期间,被告人梁锦堂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刺吴炎南的胸部、腹部等部位多刀,吴当场倒地。吴社朝随后赶到,被告人梁锦堂又用水果刀划伤了吴×朝的右手臂后逃脱。吴炎南经抢
    2023-04-22
    418人看过
  • 轻微猥亵未成年少女罪要判几年
    猥亵儿童罪,适用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五年以下法定刑,具体量刑时,猥亵未成年人从重处罚。猥亵儿童的量刑比强制猥亵儿童更重要。因此,14岁以下儿童的量刑比强制猥亵14岁以下儿童的量刑更重要。前者的从重幅度应该比后者更重要。《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强制猥亵罪要判多少年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
    2023-08-07
    131人看过
  • 判决结果公布:诈骗案件多少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财物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量刑主要取决于诈骗数额大小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如果行为人构成诈骗罪,且情节恶劣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遗弃罪中情节恶劣的认定从刑法的规定来看,达到遗弃罪需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情形。遗弃行为情节恶劣表现于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2023-07-01
    119人看过
  • 子女代位继承案例:判决结果公布
    行政诉讼诉讼中止,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某种原因而诉讼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诉讼继续进行的制度。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7)其一也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继子女代位继承权是什么?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依法继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一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
    2023-07-03
    215人看过
  • 猥亵少女是否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
    一、猥亵少女是否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因此,猥亵渎小女孩会构成犯罪,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二、7岁小女孩被家长的老板用催眠术催眠引导小女孩舔下身撒尿的地方是否构成犯罪这小女孩应得多少精神损失?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因此,对方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三、泼粪是否会构成犯罪泼粪是否会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泼粪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也属于对公民的名誉权进行侵害,轻者会施以治安处
    2023-03-22
    111人看过
  • 判决结果揭晓:私藏枪支罪名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在量刑方面有两种情形,分别是: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除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非法持有枪支的一般情节,判处行为人拘役、管制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严重情节的,判处行为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私藏枪支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由于枪支、弹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因此,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而且危害公共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不包括爆炸物。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
    2023-06-30
    142人看过
  • 猥亵罪分猥亵男女吗
    法律综合知识
    猥亵罪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异性之间,对于男性或女性皆有可能成为犯罪者和受害者。猥亵罪的定义为,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他人进行猥亵或对女性进行侮辱性的行为。无论是在异性之间还是同性之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具有强制性质的猥亵行为,便构成了猥亵罪。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他人进行猥亵或对女性进行侮辱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此类行为发生在公众场合或聚集人群中,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
    2024-08-18
    491人看过
  • 单凭女方口供猥亵罪成立吗
    一、单凭女方口供猥亵罪成立吗单凭女方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成立猥亵罪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猥亵罪与一般猥亵的区别有哪些1,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
    2024-01-17
    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 无期徒刑的特征有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 更多>

    #无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涉嫌了猥亵未成年少女,猥亵未成年女孩判几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少女猥亵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男子,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条、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已满16周岁的男子,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判处无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死刑或者极刑。中国刑法已将奸淫幼女罪并入故意杀人罪。[1] 2014年1月2日,根据中国对于依法惩治性侵
    • 女的告男的猥亵罪成立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9
      女的告男的猥亵罪,不成立,应当是强奸未遂。因为没有插进去。 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
    • 猥亵妇女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
    • 猥亵罪成立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7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