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6:25:13 171 人看过

一、投资项目界定

企业投资项目包括为:

●固定资产(厂房、设备)投资

●新产品中工业性试验

●技术引进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科技研发

●对外短期投资(股票、债券)

●对外长期投资(土地、物业、实业、商贸)

●环保投资

●控股性合资、联营

●企业兼并、收购

●资产经营投资

●公关、广告、促销、捐赠计划

●营销网络建设或特许经营

●人力资源培训计划

●其他项目

●以上内容的综合性项目

二、组织机构

1.母公司级

方案1:董事会成立专门投资委员会

负责对全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该机构的常设的。

适用于董事会实体机构,公司权力集中在董事会的场合。

方案2:总经理领导下的投资项目决策会议

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该会议机构是非常设的。

适用于公司权力在总经理的场合。这是国内企业的一般情况。

投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投资战略、规划、计划并负责审批。

2.职能机构

企业内部一般设立投资或发展部。负责整个企业的投资项目考察、开发、遴选、可行性论证,组织评估、报批等日常管理活动。

投资部采用项目小组制。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全过程。项目组应由技术、经济、市场、产品、营销、财务、建筑等有关人员组成。

3.子公司级

视情况可以设立投资部。一般限制子公司、孙公司的投资权限,以免投资失控、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分散投资,从而不能实现总体战略意图或打乱计划。

为分散投资风险和调动下属公司投资积极性,投资项目可以安排到下属企业,或吸引下属企业共同投资。

三、投资体制

企业应形成投资项目开发、论证评估、投资决策、监督实施、运作管理的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1.投资项目开发

由母公司或子公司投资部对收集各类投资项目信息遴选之后,成立专门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开发。

2.论证评估

---投资部门项目小组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设计优化项目方案。

---邀请企业内外部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3.投资决策

由企业投资决策会议对备选项目进行决策,决定对投资项目的审查批准意见。

4.监督实施

---成立项目实施筹备小组,实际操作投资项目。

---企业财务、审计等部门监督投资项目建设过程,提高投资质量,控制投资总额。

5.运作管理

---一般投资项目以项目责任制形态运营。

---项目建成后,划转其他部门进行正常运作状态下的管理。

四、投资权限

一般而言,企业总部上收投资决策权,统一投资审批。可能形式有:

方案1:绝对上收投资权

无论投资多大,凡需对外投资,一律经企业一级审批,下属单位一律无权决定投资项目。

方案2:相对上收投资权

企业可以授权下属单位有限额万人民币以下投资项目的审批自主权,限额以上均由企业总部审批,且下属审批投资项目须报企业总部备案。

五、投资管理要点

1.关于对外投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规定,除投资公司、控股性公司外,一般公司对外投资累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以上。

因此,其策略有:

---重要控股、参股子公司收购为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

---对非重要的子公司出让股份。

---扩大公司注册资本金(或净资产规模)。

---企业注册为投资控股型公司。

2.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库

---企业须建立权威的备选投资项目库。

---项目库中的投资项目不是原生态的项目,而是经投资部筛选、开发、方案组合,优选加工之后策划好的项目。一经决策,能够上马付诸实施。

---企业不能让资金等项目。资金富余时手忙脚乱找项目,会导致项目成功率低;而应该让项目等资金,引导资金,创造资金需求。

3.确定合理的投资结构

(1)投资在公司分布:

●多少放在全资子公司

●多少放在控股子公司

●多少放在关联公司

(2)投资在产业分布:

●多少放在现有主体产业

●多少放在潜在主导产业

●多少放在风险投资

(3)投资在区域分布:

●多少放在公司总部

●多少放在各地区(总部)

●多少放在海外

4.投资效益评估

国家颁有工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一整套可行性分析、评估程序和参数。

(1)传统的投资项目评估侧重在财务指标上:

●投资收益率=年平均盈利/投资额

●投资回收期=投资额/年平均盈利

●净现值法

●折现系数法

(2)评述:

---常规项目评估可按这些规范化的评估程序进行。

---鉴于前面所列项目超越常规范围,且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易变性,投资项目评估传统方法在我国常常失效。因此投资项目评估应进行多目标下的衡量,尤其不唯经济效益,应看到项目之外的长远和附加价值。如:

●对新经济生长点项目,应该容忍其有前景的近期亏损

●对营销投资,可能要以市场占有最大换取利润最大

●对政府行为导向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以社会效益换经济效益,从而获得政府在项目之外的其他优惠补偿政策

因此,企业投资更应熟知项目内损失、项目外弥补、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大智慧秘诀。企业家在项目投资上要有点政治家的眼光和魄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关于投资是非法集资吗?
    一、众筹投资是非法集资吗投资和非法集资是有区别的,投资不是非法集资。众筹投资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①投资人参与度不同。众筹是将产品和更多的人连接,众筹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感,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集资则是筹资人通过资金的聚集去做一个实业项目或进行资本的营运,在借贷中出借人追求的是资金的回报,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管理。②目的不同。众筹对发起人而言不仅是追求资金,还需要得到大家智慧的滋养、口碑的传播,而集资的目的则比较简单主要是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③风险不同。股权众筹是以募集资金召集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为目的,不以提供固定的回报来制定众筹计划,相对而言是一种理性的市场行为,对募集的项目而言资金压力较小。但是非法集资不同,非法集资一般以提供远高于银行利息、远高于基金信托产品的收益率等方式提供回报,因此对项目的还款压力非常大。④运作方式不同。众筹是一种新经济的运作形态,从项目的启动、市场定位、众筹计划的发布、产品
    2023-06-26
    225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适应对外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鼓励境外投资的配套政策,便利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国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投资是指我国境内各类法人(以下简称境内投资者)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二、境外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的项目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三、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所需外汇,可使用自有外汇、人民币购汇及国内外汇贷款。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再对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核定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境内投资者的境外投资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按照现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2023-06-06
    348人看过
  • 关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有何实施意见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适用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有哪些内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失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1)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其他依法需要登记为法人的企业第三条企业法人登记申请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应当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批准登记,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023-05-07
    272人看过
  • 关于《公司法》对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管理的调整
    一是,关于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外商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外商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除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外,还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实行认缴资本制,公司设立后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五,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有限公司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发起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采取
    2023-06-09
    401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现公布《关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现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交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9号令)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西部地区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客运业务。二、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货运业务。三、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经营香港、澳门至内地各省、市、自治区的货运“直通车”业务。四、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从事货运
    2023-06-08
    228人看过
  •  关于在公司管理的理发店投诉的问题
    消费者在遇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寻求帮助: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投诉对象进行投诉。在投诉时,需提供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投诉事由、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据。通过以上方式,消费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来寻求帮助。消协将介入并负责进行调解。2、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果理发店提供的服务存在虚假广告、不合理收费或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损伤,可以向当地工商等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从而对理发店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3、投诉人。投诉时一定要说清楚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对方与自己取得联系。投诉事由。投诉时一定要说明清楚投诉的事由,服务恶劣、不合理收费、虚假广告或经营业务危害周边居民健康等。4、投诉对象。投诉时说清楚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如营业场所、店铺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2023-11-16
    170人看过
  •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基金管理公司,各基金托管人,有关证券经营机构: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基金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基金投资运作(一)除发起人或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一基金的份额不得超过基金总份额的3%,超过部分由交易所指定机构强行卖出,差价收入上缴国库。在本通知公布前已超过基金总份额3%的投资者,不得继续买入。并须在通知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由管理公司公告;超过部分须在本通知发布后6个月内卖出;逾期未卖出的,由交易所指定机构强行卖出,差价收入上缴国库。(二)管理公司可以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
    2023-06-06
    312人看过
  • 关于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处理
    企业对外投资(如联营、入股、建立独资企业等)在资产构成上体现为企业的长期投资,是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因此在企业破产时,这些投资也应进行清算并列入破产财产,具体操作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一、属于破产企业独资设立的企业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对该分支机构的财产以及债权、债务编制成册,列入破产财产,一并进行破产;如果取得法人资格的,应把破产企业对其享有的投资权益进行变价转让,转让所得列入破产财产。二、破产企业在其他公司的投资或联营的投资,应在明确企业资产状况的基础上将投资的数额、所占比例列入破产财产。三、破产企业以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方式拥有的股权,以有价证券形式计入破产财产。
    2023-04-23
    479人看过
  • 关于投资公司的事项
    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2、投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投资一词,并可作为标示行业的概念。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3、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的领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对其投资的范围可以用概括性的语言表述。投资公司除投资外,可以直接经营其他业务,直接经营的业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报有关部门审批.4、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一、开信托公司
    2023-06-20
    500人看过
  •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为落实《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工作,现将实施《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一)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的;(二)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中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及证券投资基金科目考试的;(三)参加过2003年以前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四)取得境外基金或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相关从业资格,或者执业所在国家(地区)不要求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最近5年一直从事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分析、基金营销等业务,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考试或者考核的。二、《办法》第二条所称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章程规定不设副总经理的,分管投资、销售、
    2023-06-06
    54人看过
  •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财税[2003]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
    2023-06-06
    259人看过
  •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环境保护局(厅)、经贸委(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局、办: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我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即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越来越多。为了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更好地吸收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特通知如下:一、外商在我国境内投资建设必须遵守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外商投资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和有关要求。二、严格控制从国外引进严重污染环境又难以治理的原材料、产品、工艺和设备,防止国外污染源向我国转移。禁止引进严重污染、破坏环境又无有效治理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项目。限制引进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破坏环境或治理困难的项目。对国内不能配套解决污染治理问题的项目,在引进时,应当同时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及相应
    2023-06-10
    369人看过
  • 四部委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管理办法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和吸引外商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国投资及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应遵照本办法执行。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出口采购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采购中心应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的外国投资者,应拥有跨国营销网络,具备出口采购能力。以合资形式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采购中心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第四条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外投资者出资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在中国设立的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出口采购中心。第六条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应将下列文件经拟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
    2023-06-09
    91人看过
  • 关于股权投资有涵义
    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与长期股权投资不同,债权投资也叫债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包括其他企业的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等。债权投资不是为了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债权投资只能获取投资单位的债权,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即成为债务单位的
    2023-06-09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人保集团第十条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要求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我系统年度投资计划实行指标管理,即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标和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规模指标,由集团进行统一管理,按审批项目的投资限额配套下达。集团公司每年将依照产、寿险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具体情况下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固定资产购建规模指标总额度。各级公司不得随意突破。
    • 关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的管理费用分摊?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税前扣除支付关联企业的管理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的有关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在出具总机构提供的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4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一、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做好清算期间财务管理 丁作,并接受财政机关检查监督。 二、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规定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于15日内成立清 算委员会,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由企业董事、债权人代表组成 ,也可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律师参加,主管财政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派人进行监 督。 企业宣布破产,转入破
    • 关于投资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0
      投资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与一般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区别不大。可以通过清算、协商的方式,将各方收益结算清楚。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或者以及法律规定的方式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申请仲裁机构裁决,或向法院起诉。
    • 关于网贷投资咨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咨询公司没贷款这个经营项目!网上基本都是骗前期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