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海事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02:25 346 人看过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保护海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海事诉讼的及时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并参照国际习惯做法,对我国海事法院的涉外

海事诉讼管辖具体规定如下:

一、因船舶碰撞或船舶损坏海上作业设施等海损事故引起的索赔诉讼

1.船舶碰撞或其他海损事故发生在我国港口、内水、领海以及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

2.船舶碰撞或其他海损事故虽然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以外,但受害船舶或加害船舶的最初到达港为我国港口、加害船舶或者属于加害船舶所有人的其他船舶在我国港口被扣留、受害船舶或加害船舶的船籍港为我国港口的;

3.船舶碰撞或其他海损事故造成中国公民伤亡或财产损害的。

二、因海上作业或设施安置不当妨碍船舶安全航行造成损害事故,海上运输和海上、港口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者海上运输和海上作业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引起索赔的诉讼

1.事故发生在我国领海或者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

2.受损害船舶的最初到达港为我国港口的;

3.事故造成中国公民伤亡或财产损害的。

三、因船舶排放油类或向海洋倾倒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或者因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拆船作业不当造成海域污染引起的索赔诉讼

1.污染损害发生在我国领海或者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

2.污染事故虽然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以外,但使我国海域受到污染的;

3.为了防止、减轻污染损害,我国采取了预防措施的。

四、因追索海难救助、打捞费用提起的诉讼

1.救助或打捞是在我国领海或者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进行的;

2.救助船舶,被救助船舶的最初到达港为我国港口的。

五、因海洋开发和海洋综合利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合同履行地在我国领海或者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

2.开发和利用的是我国领海或者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

六、因拖航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合同是在我国签订或履行的;

2.合同双方或一方的船舶到达我国港口或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

七、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合同在我国签订或履行的;

2.货物的装货港、卸货港、目的港、船舶中途停泊港以及旅客和行李的启运港、转运港、到达港或目的港为我国港口的;

3.合同、提单订有由我国法院管辖的条款的。

八、因定期租船合同纠纷或光船租船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合同在我国签订或履行的;

2.船舶的船籍港、交还港为我国港口的。

九、因船务代理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合同是在我国签订或履行的;

2.合同任何一方的营业机构在我国境内的;

3.被代理船舶进入我国管辖海域或到达我国港口的。

十、因港口装卸作业或理货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装卸作业或理货是在我国港口进行的。

十一、因船舶修理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合同在我国签订或者船舶在我国修理的;

2.在国外修理的船舶到达我国港口或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

十二、因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保险人主事务所、常设机构在我国境内的;

2.被保险的船、货到达我国港口的。

十三、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

1.共同海损发生在我国领海或者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

2.共同海损的理算是在我国进行的;

3.发生共同海损船舶的航程终点为我国港口的。

十四、因船舶建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合同是在我国签订或履行的;

2.建造、买卖的船舶到达我国港口或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

十五、因船舶抵押权或优先受偿权提起的诉讼

1.抵押权或优先受偿权是在我国设定或发生的;

2.该船舶到达我国港口或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

十六、因船员与船东、雇主的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合同是在我国签订或履行的;

2.船员所在船舶到达我国港口或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

3.船员、船东、雇主为中国公民的。

十七、除上述各条外,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涉外海事诉讼,我国海事法院亦有管辖权:

1.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惯常居所、主事务所或常设机构的;

2.我国海事法院应海事请求权人的申请为保全其海事请求权的行使,已对船舶实行扣押或当事人在我国已经提供担保的;

3.被告在我国境内有其他财产可供扣押的;

4.双方当事人协议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海事相关文章
  • 关于合同纠纷协议管辖的具体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a、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b、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c、当事人在合同中队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支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4、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
    2023-08-17
    109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管辖涉外规定是怎样的
    (一)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二)特殊地域管辖1、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可以由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如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住所,可以由被告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被告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一方当事人以外国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外国当事人在我国境内设有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或者补偿贸易企业(以下简称“三来一补”企业)的,应认定其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该“三来一补”企业所在地有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纠纷行使管辖权。5、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与侵权结果发生地。6、当事人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有权受理涉外商事案件的中级人民法
    2023-06-21
    464人看过
  • 2024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审理时间,涉外管辖有哪些特殊规定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审理时间上诉的时间(30日),提交答辩的时间(30日),审限不受限制。二、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诉讼,原告可在与争议有一定的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选择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明确了:(1)因合同纠纷对中国境外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国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
    2023-12-23
    3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关于级别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1、一般来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律师补充:专属管辖的情形有:(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
    2023-05-06
    2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涉外纠纷诉讼中的协议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或者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具有其中因素之一的民事诉讼就是涉外民事诉讼。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设专编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做了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关的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或者是当事人之
    2023-06-13
    125人看过
  • 商事合同涉外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规定所指的涉外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按照《涉外管辖规定》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l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具有涉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其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符合集中管辖规定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涉外民
    2023-04-04
    207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之管辖
    随着我国涉外法律业务逐步成熟,涉外法律业务逐渐成为律师业务的一个重要领域。所谓涉外民事诉讼,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在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和有关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活动和关系的总称。确定涉外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对管辖权极为关注。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省
    2023-05-07
    323人看过
  • 涉外离婚抚养权管辖具体有哪些规定
    原告是中国人,就可以在我国提起抚养权纠纷的诉讼。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但在中国有住所,无论另一方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在我国提起抚养权纠纷的诉讼。被告是中国人,无论原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可以在我国提起抚养权纠纷的诉讼。一、遇到遗嘱纠纷应该怎么办遇到遗嘱纠纷,继承人可以协商解决纠纷;如果不愿意协商或者说协商后无法解决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遗嘱纠纷属于继承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及到遗嘱效力的争议,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法院随着离婚率的持续攀升,离婚案件衍生的子女抚养问题也随之
    2023-03-19
    342人看过
  • 离婚管辖和涉外离婚管辖有哪些具体与特别规定?
    离婚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立案是否能被法院受理,法院首先看的也是是否属于该法院管辖,所以管辖权也是首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武汉离婚律师把管辖权的规定整理如下: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一、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
    2023-04-10
    158人看过
  •  探究: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权异议的具体实践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第十一条,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则需说明相关理由。若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把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驳回异议。根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第十一条,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则需说明相关理由。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把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普货认为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依法驳回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方式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项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
    2023-08-24
    135人看过
  • 涉外诉讼管辖的重要性
    合同诉讼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对涉外诉讼的送达、审理时限都做出了特殊的规定,因此对涉外诉讼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以及管辖应当格外的关注,否则就可能贻误战机,甚至不合同诉讼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对涉外诉讼的送达、审理时限都做出了特殊的规定,因此对涉外诉讼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以及管辖应当格外的关注,否则就可能贻误战机,甚至不得不自动退出本由自己启动诉讼。我们的一个客户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股东(B)。若干年前,该公司的董事长(亦为委托方的董事长)为解决公司资金短缺的燃煤之急,在未经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出售了公司的商标权,获得了对价的同时,亦得到了该公司(A)的资金资助。另外,A公司授权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无偿使用商标。今
    2023-06-08
    40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有具体的规定吗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有具体的规定吗?关于诉讼时效,这是实体法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关于民事诉讼时效,主要规定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出规定的诉讼时效怎么办?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2023-06-26
    278人看过
  •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合同诉讼的管辖地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民间借条如何约定法院?当事人在借条上约定管辖法院,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
    2023-04-03
    355人看过
  • 河南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03
    333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事诉讼是指享有海事请求权的人为了行使其海事请求权,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遭受人身伤亡时,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起诉,海事法院在海事争议当事人的参加下,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海事争议的全部活动。海事诉讼具有涉外因素多、涉及面广、专业技术性强、... 更多>

    #涉外海事
    相关咨询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有何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
    • 涉外案件中关于管辖权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
    • 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管辖权的问题,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需要看什么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 刑事诉讼中涉外管辖程序具体包括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刑事诉讼法中的涉外管辖程序包括: 一、中国人在我国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案件,其审判管辖,应当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2、外国人在我国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处理。
    • 关于涉外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民事诉讼法对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作出如下规定: (1)关于案件受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以当事人是否达成仲裁协议作为划分涉外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案件的根据。凡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的,当事人只能向涉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涉外经济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合同中仲裁条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