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一审法院的地域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36:00 111 人看过

如何确定一审法院的属地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这也被称为一般领土管辖权。实行“原告是被告”的原则,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被告败诉也有利于执行;同时,也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权的一般原则是:(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多个被告住所地、惯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两个法院管辖区,每个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还明确列出了以下根据“原告对被告”原则确定的主管法院的诉讼: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法院

(2)双方被监禁、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监禁、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离婚案件,由被告惯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拒绝接受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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