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公堡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争议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9:44:39 219 人看过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你需要知道的事情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解决方式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
    2023-07-05
    26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的申请要点
    如何申请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国土资源部日前要求各省、区、市力争在年内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为农民群众解决征地纠纷提供新的途径。那么,如何申请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申请裁决可否与信访同时进行?行政复议能不能替代裁决?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即可申请裁决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凡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均可申请协调和裁决。一般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再向批准征地的机关申请裁决。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的职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确保公正性;二是要体现便民原则;三是程序透明,要实行阳光操作;四是要
    2023-07-02
    213人看过
  • 宁波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引发争议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办法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六届2次会议通过六届23次会议通过(1987年)七届8次会议修正(1989年)八届37次会议第二次修正(1997年)九届21次会议通过(2000年)施行日期1983年7月17日1987年1月21日1989年3月13日1997年7月14日2000年6月29日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5--6倍为该耕地平均年产值8--10倍安置补助费该耕地平均年产值2-3倍,每亩最高不超过10倍。平均年产值4--6倍,最高不超过15倍。文件没有明确文件没有明确文件没有明确菜田3000元/亩,水田2000元/亩菜田3000元/亩,水田2000元/亩青苗补偿青苗补偿为当季产值菜田每亩600元,水田每亩350-400元。菜田每亩800-850元,水田550元。菜田1000元,水田700元。菜田1000元,水田7
    2023-07-07
    308人看过
  • 长沙拟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房屋补偿费20%
    长沙召开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就全市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的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调整内容进行听证。此次听证的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花卉苗木基地的花卉苗木移植费、青苗补偿费、住宅房屋补偿费、企业房屋补偿费、集体设施补偿费等项目。调整幅度拟定为:个人房屋补偿部分提高20%左右,青苗补偿部分提高30%左右,迁坟费提高100%;集体补偿部分提高30%左右。
    2022-04-17
    292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征地青苗补偿怎么谈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
    2023-02-23
    368人看过
  • 长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示多长时间?
    一、长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示多长时间国有土地征收公告最少30日;拆迁公告也就是拆迁公示,指的就是市政府因为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或者是土地征收需要,应该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二、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履行哪些职责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主要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2)对征收
    2024-01-30
    96人看过
  • 如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有哪些争议和解决办法
    1。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但是,土地补偿安置补助的金额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向集体支付的安置补助费、苗木补偿费和集体所在地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苗木、附着物补偿:苗木、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三。安置补助的归属和使用:(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应当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二)被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费。(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集体所有补偿费用的收入分配方法。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门账户
    2023-05-31
    16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北京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标准其计算方法是: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⑤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其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
    2023-06-10
    27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争议如何管辖
    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首先,从我国法律设立地域管辖的目的来看:不动产专属管辖制度设立的目的:1、为了方便诉讼;2、为了合理分配司法资源,避免案件数量悬殊。不涉及不动产物权:1、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无需从方便诉讼的角度出发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一旦我们不加区分的将所有征地拆迁案件都认定为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而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也有违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初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
    2023-04-23
    498人看过
  •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被征土地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如何申请裁决?目前,许多省虽尚未制定单一法规,但申请裁决是有法可依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2023-04-22
    364人看过
  • 白沙村强行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拥有的是土地所有权,部分人民享有的是土地使用权。所以国家在遇到特殊的情况下,会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然后开发相应的活动。国家知道这样征收会受到人民的阻碍,所以会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补偿措施。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某些机关非法征收土地,和没有对人民进行相应的补偿。白沙村强行征收土地这一过程中,政府的很多非法行为值得我们政府部门思考和改正。(一)、农村土地征收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赔偿标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
    2023-06-03
    250人看过
  • 农村临时征地补偿多少钱农村征地标准
    农村临时征地补偿标准一般以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确定为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如果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农村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按照临时占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占用耕地的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
    2023-08-05
    51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否存在争议
    一、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否存在争议征地补偿标准存在法律争议,但并未出现法律漏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规定,政府依法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及时、充分的原则确定征收补偿和安置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二、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国家征收土地,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土地承包农户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一致。各地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具体补偿标准为:1.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2.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地上其他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
    2023-09-08
    59人看过
  • 广州南沙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公示期是多久
    一、广州南沙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公示期是多久?公示期最少是30天,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2024-01-17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长沙征地补偿标准2033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7
      依据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
    • 韶关马坝石堡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21
      1、耕地(含利用水田种植的菜地、桑田、果园)补偿51600元/亩。 2、鱼塘(含水田开挖的鱼塘)补偿56300元/亩。 3、园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29334元/亩。 4、林地(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补偿13800元/亩。 5、集体建设用地补偿23490元/亩(参照邻近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 6、未利用地补偿11734元/亩。
    • 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有争议的,如何申请裁决征地补偿标准如何操作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申请裁决的范围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
    •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由谁裁决标准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1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 征地补偿有争议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9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和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征地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