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公堡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争议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9:44:39 219 人看过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长沙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1)提出申请,林木所有者提出申请时,应附有林地所有者意见。申请时应提交原林权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一、林地转让的流程怎么走(2)审核登记,在进行林地林木登记时,要做到权属明确、四至清楚、面积准确,经毗邻单位认定后逐级审核,并填写《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审核结果要张榜公告,接受群众监督。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
    2023-02-28
    482人看过
  • 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二)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三)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四)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什么是征地补偿(一)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二)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
    2023-06-08
    500人看过
  • 沙尔沁征地补偿新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是多少补偿标准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和林格尔新区土地征收和地上物补偿工作的通知》(呼政发[2017]19号)确定的相关补偿标准和周边县区的补偿安置办法,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为325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和安置费用29500元,失地农民养老安置费用3000元。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④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⑤其他补偿
    2023-03-25
    14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如何解决
    一、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如何解决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解决办法是:首先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经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申请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二、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征地补偿标准包括的内容有: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2.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
    2023-04-23
    153人看过
  • 征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存争议
    围绕政府是否履行了协调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定职责,1月28日,某某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大悟县13名农民状告某某市政府案。原告大悟县城关镇府前社区(原某某村)高某某等13名农民称,因对《湖北省国土资源局关于大悟县2008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函》(鄂土资函[2008]535号)征收其承包的集体土地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存在争议,去年5月24日,他们向某某市政府申请协调,但该市政府至今也未做任何协调,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13名农民以某某市政府未履行协调的法定职责为由,向某某市中院提出起诉。法院受理此案后,某某市政府非常重视,积极组织应诉工作,并由市长代理人参加了开庭。记者看到,一份盖有某某市人民政府公章、落款日期为2010年1月13日的行政诉讼答辩状显示,去年5月26日收到原告人协调申请后,即委派市政府工作部门某某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协调处理。某某市国土资源局于去年6月18日派出专班人员到大悟县进行
    2023-06-05
    360人看过
  • 征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存争议
    围绕政府是否履行了协调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定职责,1月28日,某某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大悟县13名农民状告某某市政府案。原告大悟县城关镇府前社区(原某某村)高某某等13名农民称,因对《湖北省国土资源局关于大悟县2008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函》(鄂土资函[2008]535号)征收其承包的集体土地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存在争议,去年5月24日,他们向某某市政府申请协调,但该市政府至今也未做任何协调,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13名农民以某某市政府未履行协调的法定职责为由,向某某市中院提出起诉。法院受理此案后,某某市政府非常重视,积极组织应诉工作,并由市长代理人参加了开庭。记者看到,一份盖有某某市人民政府公章、落款日期为2010年1月13日的行政诉讼答辩状显示,去年5月26日收到原告人协调申请后,即委派市政府工作部门某某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协调处理。某某市国土资源局于去年6月18日派出专班人员到大悟县进行
    2023-06-26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标准的争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9
      可以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申请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公告办法》第十五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而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根据上述法律条款,
    • 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争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长沙征地补偿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5
      《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显示,补偿标准分为I区、II区、III区三类,长沙市区I区补偿标准为99000元亩,II区补偿标准为84000元亩,III区补偿标准为78000元亩。按2013年6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执行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当时长沙补偿标准是每亩最高补偿 7.6万,最低 3.8万,这意味着,此次,长沙市征地补偿标准整体上调30%。据了解,长沙市现行的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农村征地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