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偷拆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被拆迁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被拆迁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在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一、劳动者有哪些主要维权时限和程序
劳动者维权需注意的时限: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
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
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
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
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
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6、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拆迁补偿协议能用多久诉讼期
拆迁协议签订后有六个月的诉讼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强拆诉讼时效6个月还是2年呢
强拆诉讼时效为6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强拆决定不服的,如果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为从知道强拆行为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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