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折价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7:24:15 78 人看过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原物因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原因不能返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折价补偿。在标的物灭失的情况下,如果标的物灭失时当事人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应当将其返还转让人。该补偿如果低于转让款的,对于转让款或者补偿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当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担;没有补偿的,应当以全部转让款为限在双方间分担损失。

作价补偿与折价补偿区别

1、“作价补偿”;就是把物品或者物资等作价以后、由赔偿人给于被赔偿人的补偿、作价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三种形式之一,还有另外两种是产权调换、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的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即以重新建造被拆迁房屋的造价,结合该房屋的新旧程度核算出该房屋的价值,并以此作为补偿的标准。

2、“折价补偿”;就是把物品或者物资等折价以后、给于被赔偿人的折价补偿、由于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对受害人不能返还财产或没必要返还,此时就要折价补偿。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如果要求恢复原状,是不可能的事情,对双方和社会利益都是损失,此时就要考虑折价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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