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被家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家暴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另外可以协商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果无法协商,由人民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综合评判后判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一般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居住环境、平时和子女的相处情况、脾气性格等,建议准备一下相关证据。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2、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是以离婚为前提的,不离婚就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但是如果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首先是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其次双方之间如果一方有家暴的话,那么家暴方就是属于过错方,未过错方是可以向法院来进行申请相应的赔偿金额,并且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也可以进行要求多分。
二、《民法典》离婚房屋分割的方式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的房屋,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了。当然,国家的法律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判决是有明文规定的,首先会判断房子是双方在结婚前单方购买的还是在结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其次,法院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对房子进行判决了。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房子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情况下,这种情况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若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在房子的问题上已经达成了共识,那么房子就按他们协商的进行分配,这样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房子的问题上发生了纠纷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其中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然后法院会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按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进行购买的,但在结婚后,夫妻双方对这所房子进行了装修、修理或者是拆了重新建了,但是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变更还是属于购买一方的情况下,这个房子在离婚的时候依旧归购买方所有,但是增值的那一部分购买者应该按照打了折后的市场价赔偿给另一方。
房子的情况其实是很复杂的,而这也是大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争夺的焦点之一。实践中,需要区分清楚房屋的不同情况,这样才能对房子作出相应的的处理。
而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就房子分割协商一致的话,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然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内容来分割房子。不过往往离婚夫妻都是会因为房子问题闹上法院,这个时候,法官作出判决就会基于一定的事实。认定确实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那么就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处理房子。
另外,除了房子的分割外,现在夫妻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分割,还有可能包括公司股权、知识产权收益、伤残赔偿金、转业费等等特殊的财产,实际财产的类型不同,那么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具体的方式和情况也是存在差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夫妻离婚是非常普遍的,夫妻离婚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而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工资、房屋、投资收益等,其中房屋分割是比较复杂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哺乳期家暴离婚抚养费
400人看过
-
哺乳期孩子离婚后的抚养解决方法探究
62人看过
-
两个孩子哺乳期内离婚孩子怎么判,哺乳期离婚抚养费怎么确定
62人看过
-
《民法典》哺乳期怎么离婚的
142人看过
-
离婚案例中哺乳期女方孩子的判决方式
226人看过
-
子女在哺乳期如何离婚哺乳期抚养权怎么判
331人看过
-
离婚后女方未哺乳小孩,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台湾在线咨询 2021-06-29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
-
俩孩子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哺乳期怎么判决呢?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4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而对不用母乳喂养的孩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作了如下司法解释: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二)母亲有下列情形之
-
民法典规定离婚上诉争孩子抚养权,哺乳期孩子怎样判抚养权呢?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1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
-
离婚离婚孩子抚养权在哺乳期怎样判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31、一般来说,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都是直接跟随母方生活。 2、但是如果母方有不适合直接抚养的情形时,可以随父方生活,比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
哺乳期内离婚怎么判, 哺乳期内孩子抚养权归谁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01.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哺乳期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