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参与共同劳动可以分割共有财产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0:32:55 329 人看过

同居期间参与共同劳动可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能够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一、未婚同居的财产如何分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分割。对于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没领证能够分财产吗

没领证是否可以分财产的确认方式:

1、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可以分,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

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认定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等待三十日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过后,再次到g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综上所述,同居期间的财产认定有两个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协议离婚具有法定的流程,应当按照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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