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医闹怎么处理?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4:33:05 438 人看过

医闹怎么处理?

很多“医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用到乃至犯罪行为,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1、刑事责任

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40条、第42条、第49条、第55条。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第239条(绑架罪)

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

还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等。

针对不同的具体行为分析如下:

悬挂横幅、散发传单、亦步亦趋跟随医院领导甚至以占据医院办公室为家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相威胁等,可能构成设施勒索或者寻衅滋事。

敲诈勒索: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致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

敲诈勒索罪认定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逼迫对方就范,将公私财物交由行为人基其指定的第三人控制。本罪的行为方式是威胁和要挟。

聚众冲击医疗机构。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聚众冲击医疗机构的行为发球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范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侮辱、诽谤医务人员的行为

逼迫医务人员披麻戴孝,下跪守灵,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必需受害者到公安机关报案,否则,公安机关不会主动介入。

侮辱、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方面:故意

客体要件: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客观方面:

1、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事实,足以贬毁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

2、行为人公然对被害人嘲弄、辱骂等行为,足以贬毁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罪与侮辱罪的异同:

诽谤罪与侮辱罪在主体、客体以及主观方面基本相同。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有所不同:

侮辱罪是指用暴力方法公然对被害人嘲弄、辱骂等令人难堪、损害人格尊严的行为。“公然”进行,即当众进行。

诽谤罪是指不能用暴力方法,捏造有损于他人名誉的事实,并加以散布的行为。可以是私下进行,只要使第三人或者公众知道的方式散布即可。

不让医务人员离开办公室,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非法拘禁行为乃至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的特征:

(1)具有强制性,即违背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下;

(2)具有非法性,即无权拘禁他人的一般公民以非法手段拘禁他人;

(3)具有多样性,即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多种多样;

(4)具有持续性,即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和使他人推动人身自由的状态,在一

定时间内处于持续地不间断状态。

行为五,集会、示威行为,也可能造成违法乃至犯罪。

行为六,“医闹”过程中,绑架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如果致人伤亡,涉嫌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等;毁坏医院财物的,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等。

2、民事赔偿责任

“医闹”事件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公共设施等财产造成破坏,以及对医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带头闹事的人员除将承担上述刑事责任外,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学生医保卡怎么报销,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学生医保卡报销范围1.在校医务室就诊带医保卡及医保病历,首次未办理医保病历的到医务室办理(提供本人1寸相片及医保卡)2.需到校外医院就诊者必须先经校医院主诊医师签写转诊意见,才能到指定的定医院就诊。未经批准而自行转诊者,一切费用均不予报销。3.报销需准备的资料:医保病历本、校医院主诊医生转诊记录、医保卡、转诊医院病历、费用清单、辅助检查结果(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4.学院只报销符合规定的在本校参加医保的普通门诊的费用。报销是有比例的,并且还有起伏线,超过起伏线的部分,再扣除各种自费项目后,按一定的比例报销。也有封顶线,每年报销的额度不超过这个封顶线。现在学生都是办的居民合作医疗一般报销在30%左右。在住院时向医院出示医保卡并作登记,一般都是在出院的时候就已经给报销了,如果在少用自费药的情况下,这样报销的比例能相应的高点。学生医保卡如何使用1、住院前或出院后,用医保卡直接给医院缴
    2023-05-04
    474人看过
  • 公务员醉驾如何处理相关有哪些规定?
    公务员醉驾如何处理相关有哪些规定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作为依法履行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法律对公务员依法履行义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如果是公务员发生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等同于公务员自己砸掉了自己的“铁饭碗”。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
    2023-02-28
    162人看过
  • 相关规定下股东出资有哪些要求?
    股东的出资有以下相关规定: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
    2023-07-03
    1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规定有哪些相关依据?
    一、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法律依据包括以下的种类:1、宪法.由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是我们国家一切法律,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定的依据,当然也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任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如果违背了宪法,就失去了其法定依据的作用。但一般来说,宪法只是规定一般原则,在适用时一般不直接引用。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行政法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由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5、行政规章.由国务院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
    2023-03-31
    383人看过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有哪些相关规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人员及护理人员;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客观方面是医护人员有严重不负责任的医疗违法行为,包括作为的和不作为的行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医护人员有过失。二、医疗责任事故构成要件(1)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即客观上存在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行为。(2)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3)上述违章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4)主观上对违章是故意的,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结果是过失的,因而主观具有罪过。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
    2023-06-16
    482人看过
  • 酒泉市生育医疗费有哪些相关规定
    酒泉市生育医疗费相关规定1、参保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以及流产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定额管理、总量控制”的办法进行结算。具体定额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调整。支付定额包括生育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定期检查费用。对超出支付定额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负担,节余部分补贴给定点医疗机构。2、参保职工异地生育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产假期满后持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办法核报。3、参保单位男职工配偶不属于参加生育保险范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且
    2023-05-04
    233人看过
  • 怎样清理小产权房,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方案,也叫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案方,是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2010年9月27日国土资源部召开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座谈(培训)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的、近期出台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方案。小产权房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和我国施行的城乡二元结构有关。具体而言,农民在宅基地上盖房和在村集体土地盖房居住并不违法。但城市居民通过购买的形式,获得农村土地上的住房,就相当于侵占了农民的权利。随着城市房价的畸形高涨,一些乡镇和开发商利用政策漏洞,违规建设和出售小产权房,不少城市人因其价格低廉,明知没有产权保障,也毅然涉险买房。二、怎样清理小产权房1、清理整治国务院正征求意见有报道称,国土部等十四个部委已经联合成立小产权房整
    2023-05-31
    405人看过
  •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30周年),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四)参保人员不具有本条前三款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
    2023-05-04
    196人看过
  • 市政工程质保问题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
    2023-03-24
    219人看过
  • 医疗过错伤残标准,相关处理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及伤残等级(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一级甲等死亡一级乙等一级(100%)二级甲等二级(90%)二级乙等三级(80%)二级丙等四级(70%)二级丁等五级(60%)三级甲等六级(50%)三级乙等七级(40%)三级丙等八级(30%)三级丁等九级(20%)三级戊等十级(10%)四级无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1)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植物人状态;2、极重度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2)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
    2023-06-01
    409人看过
  • 社保证明怎么开,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社保证明怎么开社保的财务制度有以下几种,随收即付制,完全积累制,部分积累制。社保的作用就是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的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根据社保的这些特点和各人的社保缴纳状况不同等等因素,社保局就需要出具相应的费用缴纳清单,这样也有利于社保局对社保做出相应的准确的管理。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二、缴费规定社保缴费证明各地根据当地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大同小异。下面以南京市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社保缴费证明的规定。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1、对
    2023-03-29
    477人看过
  • 患者砍伤医生去世,“医闹入刑”有哪些规定
    【事件经过】5日,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医师陈*伟在家中被一名男子砍成重伤,身中数十刀,男子随后跳楼身亡。7日中午,陈*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辞世。医院通报称,砍人者自称1991年找陈*生做过口腔手术,现牙齿变色要求赔偿。这起事件令人愤慨,也让近年来层出不穷的伤医案又增添了新例证。针对此事件,中国医师协会等机构纷纷发声吁请各地警方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切实依法果断处置。广东省卫计委也在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严密防范暴力伤医事件发生。【法律解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6-01
    326人看过
  • 户籍类别怎么填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户籍类别怎么填户籍类别需要填下面两个:1、非农户口;2、农业户口。户籍类别即户口性质,根据填报人的具体情况来填写,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我国现在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1、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这些带户口的,可以说都是户口性质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①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②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023-04-17
    338人看过
  • 怎样打架不犯法,相关有哪些处罚规定
    一、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
    2023-03-23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出现医疗事故向哪求救,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出现医疗事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求救。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会安排鉴定。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 打疫苗后出现事故找谁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30
      打疫苗后出现事故的当事人可以找医疗部门或者是防疫部门处理,与其协商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遇到医疗事故怎么办,相关处理的规定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6
      遇到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 一、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
    • 高考发现作弊怎么处理判几年,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6
      高考作弊的处理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以下作弊行为的,会构成犯罪:在高考中,组织作弊的或为他人实施此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高考考试的试题、答案等。
    • 工伤医院要出哪些证明,有哪些相关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4
      职工遭遇工伤,医院要出下列证明:疾病诊断证明;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证明;以及医疗费的收款凭证证明等。在申请工伤认定和获取工伤赔偿时都需要当事人去医院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