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或集体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
1、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3、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4、耕地保护目标责任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5、基本农田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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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耕地可以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建厂房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有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若承包方要改变耕地用途,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才能生效。如果承包人承包土地之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不但会受到土地行政部门的处罚,发包方同时也可以要求收回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方有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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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能在自己的耕地上建房吗,能否在自己自己的自己耕地上进行建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不允许农民在其自留地或者承包的耕地上建房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据此,在承包的耕地建房显然为法所明令禁止。农村集体发包给农民种植的耕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农民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间,必须按合同的约定使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