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区娄桥街道安下村党支部书记采用虚报被“征地”农户清单、伪造被“征地”农户签名、将款额私下领出瓜分等方式,伙同村委会主任侵吞农户“征地”款71万余元。今日,瓯海法院对这2名“村官”宣布判决,以贪污罪分别判处2人10年半和8年有期徒刑。
2007年10月至11月间,瓯海区城市中心区建设开发指挥部与瓯海区娄桥街道安下村“两委”商议“征收”位于安下村安桐西路约5.29亩的集体土地,用于建设“二产”安置用地的施工便道。时任安下村党支部书记池晓苏,伙同安下村村委会主任林权星,在保持被征土地总亩数不变情况下,采取虚构不在被征土地范围内的农户、不报实际在“征收”范围内农户名单及增减被“征地”农户名下亩数等方式,改变指挥部发放“征地”款的对象与应得款额以便侵吞“征地”款。
2007年12月,池晓苏领取指挥部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90万余元,除发放给实际被“征地”农户共计19万余元外,将剩余的713950元予以侵吞,其中自己分得566690元,给予林权星147260元。两人分别于2010年3月被瓯海检察院立案侦查。案发后,池晓苏家属已退出赃款498190元,林权星家属已退出赃款147260元。
瓯海法院审理认为,基于温州市瓯海区城市中心区建设开发指挥部并无征用土地主体资格及未按征用土地程序进行等事实,本案涉及的“征地行为”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的征用土地行为,相应款项性质上并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但指挥部上述行为性质上是基于公共利益考虑的公职权行政行为,池晓苏、林权星在本案中属于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法院认为,池晓苏、林权星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结伙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共计71395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
北京通州8名村官侵吞征地补偿款获刑
463人看过
-
武汉后湖街村官虚报拆迁侵吞300万被判缓刑
432人看过
-
村民小组长侵吞征地补偿款应定何罪
59人看过
-
如何判刑侵吞公款罪
74人看过
-
三村官贪污村征地补偿款一审被依法判处
128人看过
-
百事可乐一经理侵吞货款被判刑
291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如何判刑侵吞公款罪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7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6万元(立案标准是挪用公款罪的两倍)。《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如下:第十一条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非法活动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非法活动数额标准的两倍执行。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超过
-
侵吞公司诉讼结果公司侵吞多少钱被判刑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05(一)个人贪污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贪污贿赂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视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巨额,依法判处三年以上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罪主要有哪些内容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0根据《刑法》第382、383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盗窃、欺骗或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干部没有国家职员身份。但是,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的说明,村干部在依法从事公务的过程中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这种公务是指(1)救灾、危险、防洪、优待、扶贫、移民、救济金的管理。(2)社会捐赠公益事业金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
-
侵吞百货公司多少钱会被判刑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4(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数
-
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犯贪污罪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5根据刑法第383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足5000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属村民自治组织,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