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时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4 20:10:10 207 人看过

(一)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或其未就业配偶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二)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可在本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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