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31:30 109 人看过

1、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该出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

2、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应该分开。

3、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应该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其权利或者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

4、应该建立听证制度。

征地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若对征地相关事由不服,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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