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建设部令第39号标题:建设部令第39号--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
文号:建设部令第39号标题:建设部令第39号--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颁布日期:1994年11月14日实施日期:1995年1月1日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建设部内容:建设部令第39号--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全文第一条为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维护游览秩序,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和游览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风景名胜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风景名胜区工作。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地方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第五条擅自改变规划及其用地性质,侵占风景名胜区土地进行违章建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退出所占土地,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并处以每平方米三十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处以每平方米一百元至二百元的罚款。第六条对于破坏植被、砍伐林木、毁坏古树名木、滥挖野生植物、捕杀野生动物,破坏生态,导致特有景观损坏或者失去原有科学、观赏价值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破坏活动,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砍伐或者毁坏古树名木致死,捕杀、挖采国家保护珍贵动植物的,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处以三万元以上的罚款。第七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违章建设、毁损景物和林木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或者污染、破坏环境的,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对风景名胜区的破坏后果严重,致使其不符合原定风景名胜区级别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原审定该风景名胜区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给予降低级别或者撤销风景名胜区命名的处罚。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应当报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证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有关证件:(一)设计、施工单位无证或者超越规定的资质等级范围,在风景名胜区承担规划、设计、施工任务的;(二)对风景名胜区各项设施维护管理或者对各项活动组织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伤亡事故的;(三)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的。第九条污染或者破坏自然环境,妨碍景观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污染或者破坏活动,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三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应当报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条毁损非生物自然景物、文物古迹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毁损活动,限期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一条破坏游览秩序和安全制度,乱设摊点,阻碍交通,破坏公共设施,不听劝阻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同时又违反国家有关森林、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法规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参照相关法规合并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作出罚没款处罚,必须开具财政部门印制或者核准印制的罚没款收据,写明处罚事项和处罚决定书编号,并加盖处罚单位印章,同时要有执行人签字或者加盖印章。罚没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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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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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规定在景区内不得建设哪些建筑物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3在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内,不得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疗养院、培训中心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上,除必须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增建其他工程设施。风景名胜区内已建的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清理,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凡属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自然风貌,严重妨碍游览活动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逐步迁出,迁出前,不得扩建、新建设施。规划确定修复开放的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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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区别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1风景名胜资源,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地貌、森林、动植物、化石、特殊地质、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历史遗址、园林、建筑、工程设施等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环境和风土人情等。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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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建设补助资金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因设立、保护风景名胜区而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的相应补偿,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生态保护和修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市、县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补助资金,用于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初期的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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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17条如何规定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4市XX应当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防控,禁止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进入风景名胜区。未经检查检疫的土壤、动植物及其产品等,不得运入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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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划分级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7级别分为:1.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风景名胜区 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办理程序申请:1、申报人按照市级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等级申报的资料要求向市园林局提交申请。2、接件:市级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等级申报审查由市园林局接件登记。3、经办人员受件登录并初审报送要件,提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建议。4、专家评审。5、审查签发6、批准文件印发。市级风景名胜区等级申报,由市园林局上报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