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产权登记的管理,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明晰产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经营企业)以预售方式或现货销售方式出售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产权登记是指承购人在购房后,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抚顺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产权登记管理。
第四条市房产公用局是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品房产权登记管理。
第五条开发经营企业出售商品房,必须以产权销售形式进行。
个人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其产权归个人所有;财政拨款购买的商品房,其产权归国家所有;单位自筹资金购买的商品房,其产权归单位所有;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其产权归出资者共有。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签约后,开发经营企业应在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
预售合同应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文本。
第七条商品房承购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预售的从结算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商品房交易手续及缴纳税费凭证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并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
(一)开发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二)承购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提交监护人证明的;
(三)二人以上共同购买的商品房,在合同文本上未注明出资份额的;
(四)承购人委托他人代购,未出具合法委托文书的。
第九条商品房承购人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前不得进行转让。违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撤销非法交易,并处以交易价款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第十条开发经营企业以产权调换方式偿还给被拆迁人的房屋,由被拆迁人持偿还房屋的协议进行产权登记。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后超过六个月尚未售出的商品房和开发经营企业留作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由开发经营企业持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产权登记。
第十二条按商品房成本管理办法和价格管理办法,其建造成本已摊入商品房成本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按国有房产进行产权登记。
第十三条本办法施行前,以市场价购买的商品房,且无明晰产权归属的合同或协议的,承购人在本办法施行后两年内提出产权要求的,产权应划归承购人所有。
第十四条抚顺市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城镇国有土地上商品房产权登记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抚顺市房屋拆除企业管理办法
96人看过
-
抚顺市出生登记办理如何规定
87人看过
-
抚顺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124人看过
-
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商品房屋办理产权登记领证和交易手续的通知
257人看过
-
抚顺市建筑间距管理办法
478人看过
-
怎样办理商品房买卖过户、产权登记手续
291人看过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
商品房合同怎么办理,办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需要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8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
-
如何登记商品房产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5一、提交证件: 1、购房合同(收原件); 2、购房发票(收原件); 3、买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契税完税凭证(收原件); 5、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房屋院落图,分户图各2份; 6、其它所需证件。 二、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复审→终审→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领证: 1、产权办证的各项缴费凭证(验原件); 2、产权人有效身份
-
重庆购买商品房房产权登记办理对象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7购买商品房房产权登记 办理对象办理对象:个人; 范围:重庆市主城区 提交要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等; 3、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 4、大产权证; 5、房屋平面图;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办理流程审查房屋证件是否齐备→受理后,出具受理单,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在受理单指定时间内领取缴费通知单→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发证→符合条件的到购房补贴发放窗口领取购
-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房地产权属登记,——指法律规定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地产他项权利等权属现状及变更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属关系的行为。也就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产权状况进行持续的记录,登记房地产产权人的权利,在专门簿册上记载权利的种类、范围等情况并向房地产产权人颁发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行为。
-
贵阳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贵阳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贵阳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贵阳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贵阳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贵阳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11月1日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5年11月25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2005年12月5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