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的技巧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0:10:11 390 人看过

一、以单位犯罪着手辩护;

在办理非吸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几乎所有的集资类犯罪均是以公司名义进行,那么如何认定其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成为律师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根据1999

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具体案件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而,在认定非吸当事人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时,应当重点注意两点,其一是涉案公司的开设是否以进行违法活动为目的,倘若公司以吸收公众存款为目的而设立,则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反之若并非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而设立,在公司开办过程中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的,则应认定为单位犯罪;其二是涉案公司开设后是否主要以吸收公众存款为主要业务,若是则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反之,若公司成立后还存在其他正常主要业务,则可能是单位犯罪。

总之,因单位犯罪的入罪标准远远高于自然人犯罪,在办理非吸案件中,应当重点考量案件相关证据,从单位犯罪的辩护思路上寻找突破口

二、准确认定吸收资金数额;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是入罪条件之一,因而在刑事辩护中对涉案数额的辩护意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0年司法解释”)第

3条明确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因而,笔者结合在办案过程中的经验和相关司法判例,认为非吸案件涉案数额的辩护思路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

所谓全额计算,是指对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而非要求行为人对共同犯罪中的所有吸收资金负责。而非吸犯罪一般而言均为共同犯罪,涉案人数众多,那么这时就应当着重从涉案资金是否全部由行为人所吸收方面进行辩护。

三、严格筛选非法吸收的对象人数;

2010

年11月22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为要件,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由此可见,吸收资金的对象是认定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重要条件之一,因而在办理非吸案件的过程中,若要进行无罪辩护,则应当注意从非法吸收存款对象的性质上寻找辩护点。对于仅在已经投入资金的对象均为行为人亲友、同事或特定圈子,缺乏证据支持行为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能认定为是向公众吸收存款。同时,虽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但投资对象中既有社会公众,又有行为人亲友等特定对象的,应当将其排除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对象人数和资金总额,显然,对行为人吸收资金对象的性质进行准确认定,可以减少行为人的吸收人数和金额,使其达不到入罪标准或创造从轻情节,达到有效辩护的效果。

四、着重考量吸金用途是否正当;

当行为人的行为确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时,辩护律师应当积极为其寻找从轻情节,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吸收资金的用途是否正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因而,若行为人非法吸收的资金是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且有能力、有意愿退还吸收资金的,可以做出建议法院免除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即使涉案数额较大,行为人无力退还资金,但资金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也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的从轻情节。

五、积极辩护从犯情节;

非吸犯罪通常以共同犯罪的形式表现出来,那么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就成为辩护策略应当重点考量的问题。律师结合专业办理非吸犯罪的经验,认为对当事人做从犯辩护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行为人在公司中的职务高低,是否是公司领导者、管理层;

2、是否主动提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犯意;

3、是否负责对社会公众宣传、收取资金、发放返利或好处费;

4、直接吸收资金数额多少。综合上述方面,若行为人在涉案公司中职务较低,仅被动接受执行公司计划,与公司其他部门直接吸收的金额相比数额不大的,应当认定为从犯。

此外,对于在非吸犯罪中,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当事人,也应当着重从从犯情节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功辩护的内容,以及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功辩护的内容有哪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功辩护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信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要点有哪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要点有:1.罪与非罪的辩护2.不起诉或免于处罚的辩护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3.罪轻辩护(1)严格确定涉案金额(2)单位犯罪中仅直接负责的人承担刑事责任(3)共同犯罪中从犯刑事责任轻(4)积极赔偿或者退出违法所得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判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刑标准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3-27
    52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借条,法律是否保护?
    国家不会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1、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4、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规则:(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1、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3.5万元或每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人存款的,适用罚金刑;2、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30户,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损失每增加3万元或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个人吸收存款1
    2023-07-16
    176人看过
  • 无息吸收存款能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无息吸收存款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6-12
    158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万属于什么犯罪?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万的从犯,应这样判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规定,犯此罪,扰乱金融秩序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三大类:1、以不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主要表现方式为:吸收存款人径直在
    2023-07-28
    160人看过
  • p2p都是什么类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利用或伪造P2P平台,脱离其中介性质,通过公开向社会宣传投资信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p2p的理财模式线上模式是纯粹的P2P,在这种平台模式上纯粹进行信息匹配,帮助资金借贷双方更好的进行资金匹配,但缺点明显,这种线上模式并不参与担保。线上线下模式线下P2P模式是指线上模式借贷流程中的审核、贷款发放等流程放在线下进行。线下模式审核和银行贷款审核方式无二,一般需要抵押物,募集资金由线上模式平台自主支配,贷给借款人,目前大多数P2P理财平台其实都是线下模式。线上P2P模式,是纯线上纯信用的网络借贷,贷款申请、投标、风险审核、贷款发放都在线上进行,企业只是提供一个双方撮合的平台。债权转让模式平台本身先行放贷,再将债权放到平台进行转让,很明显能让企业提高融资端的工
    2023-07-28
    414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表现形式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表现形式有:(1)不具有真实销售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屋产权份额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3)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4)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名,不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所提供商品、服务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通过承诺回购、代为销售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5)以发行证券为名,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6)以募集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为名,通过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7)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形式,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8)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向社
    2023-03-09
    189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存款罪的犯罪主体是怎样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指各类非法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资金服务部、股金服务部、结算中心、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业务范围仅限于成员单位的本、外币存款,不具有对外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其从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达到定罪标准,就构成犯罪。一、非法集资投资人违法吗非法集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是几年比较受到关注的一种违法行为,指的是以非法途径来募集基金的一种犯罪行为。那么参与了非法投资的的人都会被怎样量刑呢,非法集资的投资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
    2023-03-10
    488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个特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个特点:(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二)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四)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哪一种大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互联网金融典型模式中的P2P网络借贷,无论是纯中介模式,还是目前发展最为快速的债权转让模式及其衍生出的“优选计划”模式即投资人加入优选计划后,进入计划账户中的资金即进入锁
    2023-03-24
    494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表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个人或法人吸收公众存款,另一种是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法人采用违法的方法吸收存款。对于后者,依《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办理存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将存款用于账外经营活动;2、擅自提高利率或者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3、明知或者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4、擅自开办新的存款业务种类;5、吸收存款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客户范围、期限和最低限额;6、违反规定为客户多头开立帐户;7、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存款行为。一、达到多少金额属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
    2023-03-11
    268人看过
  • 公众存款非法吸收罪的惩罚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最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28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
    2023-07-05
    419人看过
  • 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否立案
    现在P2P平台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罪名立案侦查的立案标准是:(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立案不成功建议联系平台其他的投资人一起报案维权,在维权群中呼吁或者去贴吧发帖等,让当地的投资人或者有条件赶过来的投资人一起去警局报案,达到一定人数和投资金额,证据也比较充分的话一般就可以立案成功了。立案成功后,再关注案件进展,等待通知办理资金清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一)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
    2023-07-23
    221人看过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随着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非法吸收资金的方式也在不断扩展和增加,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还需要在生活细节中学会鉴别非法行为,只要符合以上法律特征,行为人实施了以下行为的,即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
    2023-03-02
    238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司法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
    一、最高院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司法解释如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三、
    2023-06-19
    257人看过
  • 众筹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异同比较
    众筹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区别在于:1、投资者参与度不同。众筹将产品与更多人联系起来,众筹强调一种参与感,这种参与是全方位的;融资是指筹资者通过资金聚集进行工业项目或资本运营。贷款人追求资金回报,基本不参与项目管理;2、目的不同。对于发起人来说,众筹不仅追求资金,还需要智慧的滋养和口碑的传播,而集资的目的相对简单,主要是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3、违法与否不同。集资诈骗案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种非法集资的形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有:1、侵犯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案罪的对象是他人用于集资获利所交付的集资款,既可以表现为资金,又可以表现为财物;后罪的对象则是公众的存款,它只能表现为金钱的形式,并且只能以存款人用于存款而获取一定利息的形式出现。2、犯罪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集资诈骗案罪是以诈骗的方法去非法聚集资金,表现为诈骗方法与非法集资两种行为的统一
    2023-07-03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条任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
    •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该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18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信贷管理法律、法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但尤其要注意的是,其中的单位并不仅指不具有经营存款业务资格的单位,银行和其他具有经营存款业务资格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本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类: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包括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主体资格的个人或单位非法经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否构成吸收公众存款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7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以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偿还本息或支付回报;(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特别要注意
    • 法律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如何辩护?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22
      此类案件的辩护需要自己本着承认自己的罪行进行合理有效的阐述,但
    •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依据《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该罪是目前我国发案最多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至于何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