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设定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5:21:15 120 人看过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设定原则是: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抚慰性原则。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机构是指在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及有关处理国家赔偿纠纷的国家机关内设定的专门负责国家赔偿纠纷处理的工作机构。

二、国家如何执行赔偿的义务?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和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职务侵权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职务侵权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职务侵权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消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的,撤消该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惊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6、行使国家侦察、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国家求偿权及其行使条件是什么?

国家求偿权又称国家追偿权,是指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代表国家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利。行使须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在国家赔偿责任已被确认并且赔偿义务机关实际履行了赔偿义务以后行使。

2、国家工作人员或受托的组织或个人对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必须存在着故意或重大过失。

3、求偿的范围必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实际支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一、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
    2023-04-15
    362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需“自证清白”
    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自22日起施行。最高院赔偿办负责人表示,该司法解释注重体现赔偿委员会审理程序的特点,在规范审理程序的同时突出简便和快捷,使赔偿请求人能依法及时获得赔偿。这位负责人介绍,2010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施行。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开展国家赔偿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新问题、新情况。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起草了这个司法解释。认定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是否违法是赔偿程序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考虑到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职权行为时应有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形成规范的卷宗材料,在提供证据上具有便利条件。而赔偿请求人收集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时受到较多限制,处于明显弱势。为保障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司法解释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并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是
    2023-06-06
    483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界定与应对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应该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偿义务机关需“自证清白”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自22日起施行。最高院赔偿办负责人表示,该司法解释注重体现赔偿委员会审理程序的特点,在规范审理程序的同时突出简便和快捷,使赔偿请求人能依法及时获得赔偿。这位负责人介绍,2010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施行。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开展国家赔偿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新问题、新情况。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起草了这个司法解释。认定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是否违法是赔偿程序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考虑到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职权行为时应有充足的事实
    2023-07-08
    473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吗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不赔偿强制执行是可以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申请执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履行经济赔偿责任,对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一般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包括两种情况:1)行政机关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二)特殊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致害行为时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
    2023-06-22
    339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构的职责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国家
    2023-07-07
    333人看过
  • 宣告无罪如何确定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宣告无罪执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的确定方式是:也就是哪个机关侵权的,哪个机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行驶职权的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我国国家赔偿的机关根据侵权行为来进行最终的确定。一、国家赔偿主要方式是什么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
    2023-04-10
    189人看过
  • 看守所属于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看守所可以是国家赔偿的主体,看守所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期间,非法侵害当事人利益的,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一、羁押在看守所可以取保候审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要看守所羁押期间,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由侦查机关负责审批通过即可。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当期限届满时,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等司法机关,就会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前去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二、在看守所可以写信出来吗可以给看守所里的人写信。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仍然享有通信权,可以给他写信。但是出于侦查需要,嫌疑人被关押期间的一切信件都要经过看守所警察的检查,凡是涉及案情或可能涉及案情的、或者可能影响嫌疑人情绪的信件,警察一般都不会交给嫌疑人。三、贩毒案被关进看守所还能取保候审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看守所羁押期间,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由侦查机关负
    2023-06-22
    242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是补偿原则吗?
    一、我国国家赔偿是抚慰性原则由于《国家赔偿法》制定之初,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政负担能力有限,同时,间接损害难以认定、计算,不宜操作,因此国家赔偿标准采用的是抚慰性原则。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抚慰性原则已经远远不能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况且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大大提高,应该有能力相应地提高赔偿标准。从世界范围赔偿制度的发展情况来看,间接损害与精神损害已被许多国家纳入赔偿范围,因此我国也应作相应的改革或完善。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世界各国国家赔偿原则各国在赔偿标准上大致奉行三种不同的原则,即惩罚性原则、补充性原则、抚慰性原则。这三种原则分别代表了三类不同水平的赔偿标准:1
    2023-06-03
    196人看过
  •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一)一般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包括两种情况:(1)行政机关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致害行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二)特殊情况下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致害行为时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该机关必须受理。因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方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金额大小如何分配,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在致害行为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大小协商解决。(2)致害主体为非行政机关时的赔偿义务机关:①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
    2023-06-11
    431人看过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履行职责?
    国家赔偿的执行责任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的组织。复议机关也是赔偿义务机关之一。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的执行责任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的组织。同时,复议机关也是赔偿义务机关之一。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国 家 赔 偿 的 申 请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
    2023-09-04
    182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原则的类型有什么?
    一、过错原则由于国家赔偿制度是从事侵权赔偿制度发展而来的,因而民事侵权制度中确定归属的过错原则便对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产生了深刻影响,在受民法影响较深的国家便是如此。这些国家在其国家赔偿制度中也采用了民法的过错原则作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1、主观过错该种原则在英、美、德、日等国的民法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因而直接影响到各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确立。主观过错说认为过错之所以应受非难,原因在于行为人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过错是由行为人内在的意志决定的,主观过错表明行为人具有道德上应受非难性。在这些国家中,国家对公务员不法行为承担责任的理论依据是民法中雇主对雇员或代理人的义务,只在后者行使职权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时,国家才负责任。因此,此种责任的成立关键在于确定作为雇员或代理人的国家公务员在行使职权时是否存在过错,在此,过错的涵义指违法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及后果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2、公务过错此理论
    2023-06-03
    260人看过
  • 国家赔偿金谁出,赔偿义务确定的方式是什么
    国家赔偿金谁出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表现即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为的职权行为之所以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在于他们的职权来自于国家,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其行使职权的后果,无论是积极结果,还是消极后果,都应当归属于国家。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表现是赔偿费用由国库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是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即赔偿费用应根据侵权责任的归属分别由各级财政列支,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政府的财政机关申请核拨。赔偿义务确定的方式是什么赔偿义务机关的义务是对国家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书、复议机构的决定书、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书)的执行。赔偿义务机关还是一种执行机关,执行已
    2023-06-13
    470人看过
  • 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一、国家赔偿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法中,追偿权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追偿权是一种权利。即:执行职务的公务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以要求该公务员偿还所赔金额的权利;另一方面,追偿权又是一种制度,也称追偿制度。具体可以理解为: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以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偿还赔偿金额的制度。《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伺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同时体现国家赔偿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追偿权和惩戒权的规定,惩戒权是指既要惩罚,也要追责。二、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
    2023-04-15
    225人看过
  • 关于国家赔偿机构的设置问题?
    国家赔偿机构是指在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及有关处理国家赔偿纠纷的国家机关内设定的专门负责国家赔偿纠纷处理的工作机构。国家赔偿制度建立后,必须在有关处理国家赔偿的国家机关内设立专门的机构。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机关有足够的人力、时间和精力去处理国家赔偿纠纷,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国家赔偿权的实现。那么,国家赔偿机构应如何设置才比较合理呢?笔者认为,应当本着精减、高效的原则,设置国家赔偿机构和配备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机关中,可以以近几年设置的法制机构为基础,根据国家赔偿纠纷处理工作的需要,适当补充部分人员,将该法制机构作为解决国家赔偿问题的专门机构。在检察机关,可以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专门的常设机构,即国家检察赔偿委员会。国家检察赔偿委员会是决定机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表决制度。具体案件查处可以由检察机关内设的民行检察机构负责。民行检察机构经调查质证后,提出处理意见交检察
    2023-06-06
    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刑事赔偿的赔偿机关如何确定的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 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
    • 国家机关调解是什么原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 申请国家赔偿的机关找谁,申请国家赔偿法的赔偿义务机关又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找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
    • 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的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1
      1、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
    • 在我国本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0
      在我国本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