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证写谁的名字就归谁所有,还是谁出资建造归谁所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16:47:54 261 人看过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证写谁的名字就归谁所有,还是谁出资建造归谁所有吗?

农村房屋归属以书写名字为主导,但不限于独立拥有权。

依照中国法规,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房产取得和变动以产权登记为依归,经依法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应。

农村民众在利用土地修缮房屋时,常以个体或家庭名义享有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政府故意破坏居民住房,侵占宅基地强行拍卖违法吗

政府秉持服务人民宗旨,绝无故意破坏公民居所及侵占宅基地并强行拍卖之行为。

若有非法占据土地或违规建筑案例,政府将依法予以处理,以维系公众利益与社会稳定。

在此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工作流程,力求公正客观地处理各类事件。

如对相关事项存在疑虑,请务必寻求所在地法律专业人员或政府机构协助,以便获取更为细致且个性化的指导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2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翻新后的旧房归谁所有
    一、农村宅基地翻新后的旧房归谁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由于房屋依然存在,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继续有效。作为继承财产,在分割之前,该房屋并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全体继承人共有,各方都拥有居住权,不能要求其他继承人搬离房屋。二、农村宅基地翻建将被收回的情形有哪些1、继承房屋的城市户口居民《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农村修建房屋,必须要拥有农村户口,且获得宅基地使用证书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后,才能够动工修建房屋。所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城市户口居民在房屋拆除、倒塌之后,不能够动工修建房屋,其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2、拥有一户多宅的农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一条指出:由于历史原因、继承、购买导致一户多宅,以及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在确权登记时,将会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者房屋拆迁、改建、翻建等等情况是,其超出部分将会被农村
    2023-06-16
    341人看过
  • 在男方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归谁所有
    一、在男方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归谁所有在男方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其所有权归属应根据实际建造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1.通常情况下,宅基地上的房屋归建造者所有,即如果男方是房屋的建造者,则房屋归男方所有。如果房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或者共同劳动成果,那么房屋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使用权。因此,在男方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可能受到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限制。3.如果男方在建造房屋时使用了非法手段或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会导致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变得复杂。因此,在处理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时,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的土地管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二、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1.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私自买卖,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宅基地上的房屋虽然可
    2024-07-27
    454人看过
  • 农村河流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案例介绍】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13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案例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因此,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合理调配河水的供给。【相关知识】(1)绝对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2)一般情况下,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可以为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
    2023-06-08
    20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户主死了宅基地归谁所有
    一、农村宅基地户主死了宅基地归谁所有1、我国土地区别于宅基地以及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归属明确为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及管理权。2、依据我国相关法令规定,农村土地及其城乡结合部地区,除宪法及法律明确规定归属于国有的之外,其他均为农民集体所有产权;而宅基地、自留土地与/或自留山地等,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拥有。3、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其使用权可依法授权、赋予特定机构或个体用于实际生产生活之用。其中,使用土地的单位以及所属个体,都有为保护、管理并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土地的义务。4、另外还需强调的是,关于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登记制度,应严格按照相关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女子不结婚可
    2024-02-25
    21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旧房改造权益疑问:应归谁所有?
    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后,同意给您一家及您母亲规划新宅基地,您与您母亲实际为一户,所批宅基地亦为一处,规划新建房屋共6间是归您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的原则,您只能拥有新申请的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属于父母留下的财产,应该进入继承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由于房屋依然存在,你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继续有效。作为继承财产,在分割之前,该房屋并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全体继承人共有,各方都拥有居住权,不能要求其他继承人搬离房屋。旧房改造“90%被征收人同意”被删【条文摘录】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下列情形之一:1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教文卫体、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为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
    2023-07-06
    349人看过
  • 房屋署谁的名字房屋所有权就是谁的吗
    一、房屋署谁的名字房屋所有权就是谁的吗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结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闹上法庭,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出了钱,写上名字也是白搭的。但是,上述这种情况也仅仅是考虑到婚前买房,如果是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房屋所有权证是什么意思房屋所有权证通常意义上是指房产证。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
    2023-05-24
    189人看过
  • 宅基地注销了归谁所有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宅基地注销了归谁所有当宅基地被注销后,其土地归属权并未因此发生转移。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2.无论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拆除,其所有权始终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3.即使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或宅基地本身被注销,个人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消失,但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但所有权始终保持不变。二、征地补偿维权方式征地补偿维权方式多种多样,法律处理方式主要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这些方式的选择应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进行。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一种重要的维权方式。(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其侵犯了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
    2024-07-18
    285人看过
  • 问:丈夫的宅基地归谁所有?
    丈夫的宅基地妻子有份。村民对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可以在本村内转让使用权,转让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后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享其所有权。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妻子去世后丈夫需要偿还妻子的借债吗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是需要偿还的。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妻子的遗产进行偿还,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2023-07-10
    486人看过
  • 怎样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怎样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所有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不动产的登记簿记录信息。《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对于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可以被作为遗产但前提是继承人要证明该房产的所有权归过世者所有,这就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看相关的信息了,没有房产证书的房子在很多方面都很容易存在纠纷二、关于房屋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是近年来新兴的一项贷款服务,它的出现为很多个人和小企业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房产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固定资产,在步入信用社会的今天,如何利用房产抵押贷款,为自己营造精彩生活获得资金保障,为自己事业发展获得资金支持,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有信用贷款(如
    2023-05-06
    75人看过
  • 遗失物归谁所有权归谁
    遗失物归谁所有权归谁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失主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一、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二、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
    2023-06-17
    185人看过
  • 谁出资建房谁享有所有权
    不是的,农村宅基地建房谁出资,谁享有所有权的说法是没有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统一的,只能为一人所有。而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2024-08-08
    149人看过
  • 档口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所有权满
    实际上,无论该店铺是否存在其他合伙人投资入股,它均被视为由您们所有人共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对于需报审批机构核准方可设立的公司,在公司注册登记之前,务必依法按程序获得批准许可。此外,社会公众可向公司注册管理机关提交查询申请,以获取有关公司注册信息,而相应的注册管理机关也应秉持责任与义务,为相关查询者提供优质便捷的信息咨询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
    2024-04-23
    338人看过
  • 借名置产,房屋所有权归谁?
    借名买房房子不一定属于出资人。房屋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地产权证上记载他人名义的,房屋依法归他人所有,除非投资者和他人办理房屋转让登记,否则房屋可以归投资者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借名买房房子归谁因为出资人和被借名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借名合同,是一种债权关系,而被借名人和房屋出售人之间形成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当前后两个合同都有效的话,出资人可以要求被借名人将其名下房产变更登记至出资人名下;但如果前者的借名合同无效,后者买卖合同有效的话,被借名人返还给出资人的是房款而不是房屋,此时,被借名人可以取得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
    2023-07-07
    309人看过
  • 宅基地房屋谁盖的就归谁
    一、宅基地房屋谁盖的就归谁在探讨宅基地房屋归属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归谁所有。1.一般而言,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归建造房屋的人所有,这是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而本集体组织成员仅享有使用权,但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这意味着,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属于自己的,只要建造者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并且没有其他宅基地,就应当享有宅基地使用权。2.这一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宅基地房屋的买卖1.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买卖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买卖的,因为它属于农村集体资产。2.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村农户之间进行买卖和流转,但这一过程需要经过政府部门依法批准,并发放相关证件。3.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卖给本村以外的人
    2024-07-28
    1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1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一、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中的建设用地,所以,该房屋的所有权一般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二、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而非个人,该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却因只有使用权而不能继承。
    • 宅基地出资的房屋还应不应该归谁所有?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2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 (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 从民法角度讲,这个问题涉及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是一种附合、混合的通称,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一种新的财产,据此确定新的所有权归属。依据民法的添附理论,不论何种情形的添附,都使原物的形态发生变
    • 宅基地到底是归谁所有?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 宅基地他人出资建造房屋,所有权归谁,法律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0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 (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 从民法角度讲,这个问题涉及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是一种附合、混合的通称,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一种新的财产,据此确定新的所有权归属。依据民法的添附理论,不论何种情形的添附,都使原物的形态发生变
    • 后,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要看确的是什么权。所有权只对村集体而言,承包权是对家庭而言(家庭内部分配不属于确权范围,除非分户)。上级政府部门只对村集体确定土地所有权(纠正历史遗留下来土地归属不清的问题);村集体对家庭确定土地承包权(属于集体内部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