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民意,召开土地听证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8:54:10 487 人看过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在听证过程中,负责组织听证的机关应当将其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的有关证据向听证的农民出示并作出说明。如果被征地的农民认为征地机关拟定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依据不足,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如果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建议合理合法,征地机关应考虑重新更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异议和建议,听证机关应该形成笔录,这个笔录也是报批时的必备材料。而现实情况确是,被征地的农民根本没有收到征地机关的听证告知书,却被说成是放弃听证权利。

征地拆迁怎样利用听证有效维权

征地拆迁利用听证有效维权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举行听证维护自己的利益,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对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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