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级法院执行监督管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9:12:08 437 人看过

在法律意义上是有用的,实际情况看败诉方的财务状况定,如果被执行人的财务本身就存在问题,没有足够的钱来履行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内容,那么即使申请了强制执行,也是无法履行的。

一、强制执行2年过了该怎么办

强制执行2年过了,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已过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可以终结本案。强制执行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如果超过了两年就过期了,这个时候只能尝试再去申请执行,还有看对方是否有异议,愿意执行,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执行了,因此当事人想要申请强制执行,要先注意以下时效。

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没钱还款被起诉要求还款该怎么办

没钱还款被起诉要求还款的处理方式如下:

1、没钱还被起诉了应当积极的参加相关的诉讼活动,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方式包括: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搜查财产、强制交付、迁出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法院的上一级监督部门是哪个?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工作有指导的权利。法纪检察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什么情况下通知本院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通知本院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的情形包括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一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或者收到决定书、裁定书后十日以内通知本院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一)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二)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四)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2023-07-16
    411人看过
  • 哪一级的检察院执行监督死刑任务?
    根据《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工作规则(试行)》第四条: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工作由与执行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承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1日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规定,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临场监督。明确检察院职责为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意见》对人民检察院应依法履行的职责予以明确。首先,《意见》明确了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和不起诉决定的具体条件,即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经审查仍然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次,《意见》强调,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提出受到刑讯逼供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作出说明,必要时进行核查。对刑讯逼供取得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以暴力、威胁
    2023-06-11
    159人看过
  • 法院执行难“法律白条”谁来监督
    当前,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的民商事案件执行难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一些涉及经济纠纷的案件,执行起来十分困难,有的案件判完了,长期得不到执行,法律文书如同一纸空文。从目前各地人大收到的信访案件来看,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率不高,其中大部分信访件是反映法院执行问题的。由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干涉,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把执行工作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不能让法律打白条。法律白条缘于法院执行难对打白条一词人们也许并不陌生。不给现金,以欠条抵款,这种现象在经济交往中比比皆是。而法律白条是指一些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久拖不执,当事人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从目前基层法院执行的情况来看,判决的案子能够及时得到执行的只占少部分,有相当一大部分案子判完了执行不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同一张白纸
    2023-06-06
    178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证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的活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第四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确保依法行政。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手段,加强对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第六条执法监督的范围主要有:(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情况;(二)有关执法工作的规
    2023-04-24
    293人看过
  • 管制规定的执行与监督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2)不得随意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被判处管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被判处管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2023-07-04
    393人看过
  • 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各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以及上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下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受其委托执法的组织的有关行政执法进行的督促、检查和纠正的活动。第三条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四)专职行政执法机构的工作;(五)法定职责的履行情况;(六)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第四条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通过下列制度、方式实施:(一)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报告制度。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发布1个月内,将法规、规章文本一式四份报上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二)规范性
    2023-06-06
    291人看过
  • 申请执行如何查到上级法院是否向下级法院移交案卷
    上下级法院案卷移交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3条中规定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待开庭之前会告知给当事人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
    2023-04-27
    159人看过
  • 城管强拆是否申请法院执行
    一、城管强拆是否申请法院执行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城管和其他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不需要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强制拆迁诉讼材料要准备哪些房屋征收中还可能面临强拆,被征收人最好能对房屋周边环境、室内装修情况、一些大件财物的摆放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此外,被征收人还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最好能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除了上面提到的做好屋内屋外环境、财产记录,最好能做到以下两点:1、是强拆来临时第一时间报警,最好是多人多次报警。警察的出警记录、出警情况是认定强拆主体、强拆时间的重要证据;而警方本身的作为也是我们后期维权的重要
    2023-06-17
    167人看过
  •  法院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本文介绍了一个法院院长在处理案件时所采用的分案处理方式。通过将指定分案和随机分案相结合,该院长可以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同时,他还提到了一些具体措施,如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审核审理报告等,以保证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院庭长在处理案件时,采用了将指定分案和随机分案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分案处理。院庭长可以采取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审核审理报告、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在规定期限内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提供类案裁判文书或者检索报告等。【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标题:法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规定——对法院审判活动的新监督与管理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法院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在个别地区,法院庭长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当审判现象,影响了司法公正。为了进一步加强法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现就相关规定进行梳理分析。首先,法院庭长应当树立正确的司法观念,厘清审判权与监督权的界定。在司法
    2023-11-11
    458人看过
  • 监督的执行
    民事执行
    执行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执行监督是指对执行程序或执行工作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监督,媒体的监督,法院内部的监督和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等。而狭义的执行监督,仅指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具体指在执行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者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或者执行法院发现自身错误时,依照一定程序进行纠正的制度。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第九条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第十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第十一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
    2023-07-21
    224人看过
  • 提级执行申请书交给哪个法院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执行庭执行有期限吗?有,一般是六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拆迁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三、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023-03-30
    111人看过
  • 监督证能执法吗
    履行职责
    不能。由于行政监督和监督执法是两个不同的部门,其职责都不同。区别在于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的行政管理,通过行政处罚等手段,促使相对人守法;而监督执法是纪检、监察以及法院(以提起行政诉讼为前提)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促使其依法行政。1、交警部门的监督证,是监督交警部门的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和程序。2、对公安执法履行职责等进行监督,也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促进警务人员和民众的沟通。3、交警执法应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临时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也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查并向社会公告。
    2023-06-11
    203人看过
  • 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的期限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受理并正式立案后,可以由检察院向法院建议中止执行原判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一、不服刑事判决抗诉几次提起诉讼呢不服刑事判决可以提起一次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二、公诉案件被告人可以上诉吗?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法
    2023-04-01
    422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监督管理职责条款释义
    本章共十八条,规定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章、规则制定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的审查批准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权,对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置制度等。第十五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则制定权的规定。一、授权制定规章、规则的必要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和发布规章、规则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其内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经营等各个方面,是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细化,但必须与法律、行政法规保持一致。由于修订法律一般需要经过漫长的程序,由银行业监管机构制定的规章、规则来具体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规则,具有灵活、易于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随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023-05-03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市执行不利,申请监督执行时,能加上一条移交上级法院执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对法院执行不力,或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在自申请执行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方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是法定程序。r《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提级执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5
      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际上就是法律规定的提级执行。以下知识,希望对你有用: 一、提级执行的适用条件 提级执行制度的运用是为了解决通过其他所有执行制度均不能解决现实困难,为了避免实践操作中的随意性和混乱,必须对提级执行的适用范围予以明确。 (1)案件必须具有可执行性; (2)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重大、复杂、疑难案件;②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③下级人民法院拒不接受上级人民
    • 法院执行监督管理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4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监督管理问题的规定是为统一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本意见所称执行案件包括执行实施类案件和执行审查类案件。执行实施类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因申请执行人申请、审判机构移送、受托、提级、指定和依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可强制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事项予以执行的案件。执行审
    • 最高人民法院对申诉下级法院执行监督怎么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6
      1、二审终审不能上诉。但可以向二审法院或更上级法院提出申诉,是否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再审程序,由接受申诉的法院决定。 2、一般情况提起再审程序有三种方式 (一)是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法院院长提出; (二)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违法或明显有误的,有权提审或下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三)是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 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涉及加处罚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加处罚款的总数额不得超过原罚款数额。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