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后可以申请造价鉴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01:21:03 372 人看过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就不应当进行司法鉴定。换言之,如果双方对工程造价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就不应当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同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对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对客观的事实存在差异,也属于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处分,法律不应予以干涉。在退一步讲,如果当事人认为不应当以已经达成的结算书作为结算依据,也应当先以结算协议存在可撤销之情形向依法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因此,只要工程结算协议不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通常情况下,乙方申请重新造价鉴定的,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可以不做工程造价鉴定的情形
    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具体如下:①合同约定为固定结算价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由于合同已经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款,则对于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造价,可以直接根据合同确定,无需启动造价鉴定。但这种固定价款结算应有适用的前提,即如果实际工作内容与合同约定的范围一致,或虽超出合同工作范围但也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内,则工程造价应直接按合同约定包死,不应进行调整和鉴定。但如果实际工作内容与合同约定范围不一致,或者超出了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如发生按合同约定应调整价款的设计变更等情形),则可以就该部分启动造价鉴定。②对无争议的事实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
    2023-05-01
    289人看过
  • 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及认定是怎样的
    向法院提交申请鉴定的申请书然后让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即可。一、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如何处理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提交鉴定材料或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经法院释明不利后果后其仍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二、当事人在诉前共同委托鉴定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诉前已经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作出了相应的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一般不予准许。三、工程造价鉴定中法院依职权判定的事项包括哪些当事人对施工合同效力、结算依据、签证文件的真实
    2023-06-15
    449人看过
  • 工程造价鉴定单位资质认定申请指南
    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是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认定是当事人诉前已经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作出了相应的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一般不予准许。建筑工程造价鉴定建筑工程造价是指由建筑工程的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建筑工程所需要费用的总价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工程价格包括: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和其他款项。合同价款系指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追加合同价款系指在施工过程因设计变更、索赔等而增加的合同价款以及按合同条款的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的材料价差。负责工程计价、审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职业专业人员必须持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预算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关于
    2023-07-20
    447人看过
  • 如何鉴定工程造价
    如何鉴定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保证合同价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专业人士整理了三个工程造价鉴定时候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在本文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如何处理?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提交鉴定材料或拒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进行,经法院释明不利后果后其仍拒绝提交或拒不配合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二、当事人在诉前共同委托鉴定的效力如何认定?当事人诉前已经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作出了相应的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
    2023-06-08
    116人看过
  • 工程结算审核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审核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区别要点,工程结算审核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从技术层面基本一致。但从行为层面却有着本质的区别:1、依据的资料不同工程结算审核依据相关资料,做出程序化的技术成果。而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首先要明确争诉焦点和司法委托内涵。造价鉴定不仅仅是技术结论,更重要的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可以说是成立于证据之上的证据,是涉及判案结果的证据,对其合法性、有效性有严格的界定。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技术成果是凭借相关资料履行程序化的绵果,是合同双方借以谈判的基础,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是判案基础,两者性质不同。2、对资料要求的力度不同结算审核对相关资料如有含糊不清的,审核人凭借工作经验可做主观判断。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对相关资料表述不准的,不得做主观判断。必须经双方质证认可,方可做依据。对有分歧的非技术方面的证据,必须由司法委托人做出是否有效的认定后,才能作为鉴定证据,否则原被告质
    2023-08-16
    281人看过
  • 被告能申请司法造价鉴定吗
    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据此,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必须是为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人体损伤与机能、工程质量、会计资料等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不为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要的,法官不得随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一、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2
    2023-04-06
    382人看过
  • 申请工程造价鉴定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2)当事人共同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4)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5)当事人共同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清单6)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财务资料7)招投项目中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8)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9)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10)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其它涉及该工程造价鉴定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工程造价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机构可能需要的资料一般包括:(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2)当事人共同
    2023-07-15
    75人看过
  • 申请伤残鉴定后,可以再做工伤鉴定吗
    一、申请伤残鉴定后,可以再做工伤鉴定吗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工伤二次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鉴定结果如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可以。《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
    2024-01-14
    223人看过
  • 申请工伤鉴定后超过1年鉴定可以吗?
    可以;如果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过了一年多之后是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目前没有具体的时限规定的,但是工伤认定就要求在一年内完成的。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当事人身份的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明
    2023-04-28
    56人看过
  • 什么是工程结算,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怎么做?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提供各种结算证据,写工程竣工结算书需要准备各种资料清单,与甲方、审计三方对账时也需要提供各种资料清单。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书的编制。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书与结算书一并上报。监理批准后,提交工程部。工程部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签字后,提交档案部门。档案部门验收后交接给计划部。计划部对结算价款进行审核确定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审计)审核。综合管理部(审计)审核后,提交财务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在接到批准的工程结算审批单
    2023-05-03
    186人看过
  • 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需要填写哪些内容?
    司法鉴定申请书(工程造价)写法:某人民法院:申请人与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本着事实求实的原则,为了彻底搞清楚质量问题产生的真实原因以及修复造价。做到客观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应对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及其产生原因,以及修复造价进行鉴定此致申请人:年月日。工程造价的含义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工程造价是一个广义概念,在不同的场合,工程造价含义不同。由于研究对象不同,工程造价有建设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以及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等。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第一种含义: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也就是一项工程通过建设形成相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需用一次性费用的总和。这一含义是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造价就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
    2023-07-15
    145人看过
  • 开庭后申请鉴定可以吗
    一、开庭后申请鉴定可以吗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二审开庭后还能做笔迹鉴定吗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在一审中没有申请笔迹鉴定的,二审法院按此规定应不予准许。笔迹鉴定是根据人
    2023-06-06
    303人看过
  • 工程造价鉴定必须做么
    法律综合知识
    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定期间为30个工作天。工程造价鉴定乃指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鉴定人员依据科技手段或是专业领域知识,就案件所涉专门性质疑点展开鉴别与辨析并为此提供权威鉴定分析意见之行为。该项工作通常应自委托人和鉴定机构签署协议书之日起,于30个工作天内实现圆满完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2024-05-11
    165人看过
  • 被告能申请司法造价鉴定吗,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
    一、被告能申请司法造价鉴定吗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据此,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必须是为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人体损伤与机能、工程质量、会计资料等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不为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要的,法官不得随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二、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
    2024-01-15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权造价造价证明还可以申请结算鉴定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8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根据职权或者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者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问题进行检查、鉴定和评估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实。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就不应该进行司法鉴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对工程造价达成一致,司法鉴定程序不应启动。同时,如果当事人已经就结算达成一致,即使客观事实存在差异,也属于当事人对
    • 没有结算的建筑工程造价能否申请司法鉴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4
      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鉴定程序启动后,鉴定资料的提供就至为关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工程价款可分为四部分:一是直接费,即直接成本,包括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和材料价差。其中,定额直接费又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构使用费三部分。二是间接费,即间接成本或称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保护费等十多项。三是利润,由发包人按工程造价的差别利率计付给承包人。四是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筑税、
    • 工程结算后还能不能参加造价鉴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4
      工程结算后不能申请成本鉴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达成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协议,诉讼中一方申请鉴定工程造价的,人民法院不予许可。因此,双方在无异议情况下共同结算的,工程结算后不能申请成本鉴定。
    • 工程造价鉴定委托鉴定员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8
      风险提示: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不得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 司法鉴定申请书工程造价怎么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为: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申请的法院及时间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