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如何质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4:32:16 138 人看过

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官主持下,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

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

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据,为认证作准备,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法官的内心确信。

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一、如何查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对于一审案件,文书应根据庭审质证模式,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方面出手对审计报告书进行质证;对于二审案件,由于二审所审理的重点应系一审中所认定的事实情况以及采信证据的问题,故进行的质证分析可稍微扩大,从审计报告书延伸到涉案的相关证据之上。

二、劳动仲裁微信聊天记录算不算证据

劳动仲裁微信聊天记录算证据。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

1、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

2、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

3、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计报告相关文章
  • 行政案件虚假诉讼如何处理
    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行为,降低了司法公信力,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从重处罚,妨害司法秩序,都可能成为虚假诉讼罪的构成主体,同时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正,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法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本罪所称的捏造事实包括捏造全部事实,捏造部分事实,也包括隐瞒债务已清偿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这里的提起民事诉讼包括捏造事实向法院起诉,也包括在民事诉讼中,捏造事实变更诉讼请求、就原告的起诉捏造事实提起反诉,还包括捏造事实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再审、以涉嫌
    2023-03-12
    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诉期多久,行政诉讼如何收费案件受理费:
    一、行政诉讼上诉期多久行政诉讼上诉期相关规定如下:1、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从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3、特殊规定: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三个月还是六个月就遵循前面的一般性规定),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4、最长时效的规定: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
    2023-04-19
    106人看过
  • 行政案件诉讼中断后如何恢复?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怎样恢复审理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中止诉讼的情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时恢复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
    2023-08-14
    376人看过
  • 新律师如何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新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来维护其当事人的利益:依法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依法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依法向法院起诉,并陪同当事人参加庭审;以及依法行使其辩论权利等。一、起诉离婚手续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
    2023-02-26
    321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中诉讼被告如何确定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⑴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⑵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二)共同行政行为中被告的确定。当两个以上的行政主体作出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时,它们是共同被告。(三)行政授权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四)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五)行政机关被撤销后被告的确定。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一、行政复议裁定败诉后果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败诉的法律后果: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23-06-20
    128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举证解读行政诉讼证据规定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因异议而引发的诉讼。那么,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举证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帮助收集证据?哪些证据是不能采纳的非法证据?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作出了具体的司法解释。规定共有80条,分为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要求、调取和保全证据、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证据的审核认定、附则等六部分,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针对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后的第二部关于诉讼证据问题的重要司法解释。据介绍,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比较原则,难以解决实践中复杂的证据问题;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许多方面不能适用民事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了明确的要
    2023-02-13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的特征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更多>

    #审计报告
    相关咨询
    • 如何通过行政诉讼去质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3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
    • 行政案件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如何举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5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 如何收取行政案件诉讼费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9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案件受理费。行政诉讼案件可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其收费标的规定:(一)下列非财产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缴纳:(一)治安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元至30元;(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0-400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缴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2)财产行政案件的收费按争议价格或金额按一定比例支付:(1)不满1000元的,每件支
    • 代理行政诉讼如何做案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3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办法:委托人应当书面写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指定或者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诉讼活动。
    • 强拆案件的行政诉讼如何立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1
      强拆行政诉讼败诉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起强拆行政诉讼后,人民法院未支持诉讼请求的,可以在上诉期间内,向上一家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