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仲裁费用范围的标准是如何收取的?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
(三)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二、经济仲裁费用的费用内容
(一)经济仲裁费用包括申请经济仲裁费用
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都规定有申请经济仲裁费用,这是每一个仲裁案件的当事人都必须缴纳的费用。它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争议金额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比率得出当事人应缴的申请经济仲裁费用。
(二)经济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员实际费用
所谓经济仲裁费用中的实际费用是指仲裁员为办理仲裁案件而要花费的交通费、差旅费等。该经济仲裁费用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
1、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的居住地不在仲裁机构的所在地即外地或外籍仲裁员,该仲裁员到仲裁机构开庭、合议等将发生实际费用;
2、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在仲裁机构所在地,但仲裁案件要到其它地方进行开庭或调查。只有在发生以上两种情形时,仲裁机构才会向当事人收取该项费用。否则就没有该项仲裁费支出。
(三)经济仲裁费用包括辅助费用
因为案件审理的需要,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一些辅助办案费用,该部分费用将由当事人承担。这些费用包括:翻译费、记录费用、通讯费用、开庭室费用等。
(四)经济仲裁费用包括调查取证费
仲裁案件坚持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如当事人请求或者仲裁庭认为确有必要也会由仲裁庭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如果仲裁庭进行上述工作,则必然会发生经济仲裁费用中的调查取证费,这部分经济仲裁费用应由当事人支付。
-
2023经济仲裁费用的范围及收取标准是什么
286人看过
-
经济仲裁要收费标准是按照标的收费吗
335人看过
-
经济案件经济仲裁委收费的标准是哪些
249人看过
-
中级经济法: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75人看过
-
2022年经济仲裁费用标准的内容如下:
136人看过
-
仲裁法仲裁范围的标准是什么
57人看过
经济仲裁费用是指当事人在申请经济仲裁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仲裁申请费、案件处理费、专家费、证人费等。这些费用通常由当事人按照仲裁机构的规定自行承担。经济仲裁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一般由仲裁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 更多>
-
申请经济仲裁如何收费的?都有啥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仲裁费用,是指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经费。仲裁费用一般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所谓案件受理费,是指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所谓案件处理费,是指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及食宿费。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
-
经济仲裁费用的范围是什么,有哪些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5经济仲裁费用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不收费,商事仲裁才收费。 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请人在仲裁请求书中所写的请求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数额收取。具体如下所述: 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预交案件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具体标准见相关文件)。 仲裁费用通常包括仲裁机构的管理费、仲裁员的报酬和支出以及办
-
经济合同仲裁的管辖范围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211、地域管辖,是指仲裁机关按照行政辖区来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 2、级别管辖,是根据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争议标的大小、多少来划分和确定由哪一级仲裁机关管辖。 3、指定管辖,是指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共同上级仲裁机关指定管辖。 4、移送管辖
-
经济仲裁委的收费标准怎么样?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9经济案件经济仲裁委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经济纠纷案件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是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的仲裁费,但仲裁费最低是20元,经济争议金额在10万元的50万元的部分,仲裁费是500元,仲裁机构的最高收费标准是1万元,意思就是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跟争议金额的多少是有关的。 (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 (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
-
我国《仲裁法》如何规定仲裁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我国仲裁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我国《仲裁法》是依照仲裁的性质,参照了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针对仲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如下原则规定的: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