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债务利息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0:51:17 241 人看过

在我们对一般债务利息这个名词解释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对其中的债务一词做一个初步的了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一个名词,就是债务,那么什么是债务呢?法律意义上的债务是与债权相对的称呼,它主要是指在一个有关于“债”的法律关系中,其中的一方为债务人,另一方为债权人,他们之间由于债而构成了一对债务关系。打个比方说,在一个买卖合同之中,合同的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那么我们说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而其中我们所谓的债务的履行,也就是这个债权的实现了,债务和债权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债的内容。根据我国相关债务的一些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制度,债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具有不同性质的种类。

那么下面我们再来具体看一下,到底什么是一般债务利息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把以个人名义去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把它归为个人债务的范畴里,而所谓的个人债务通常都是借助于书写借条收条的这种形式来表现的,但是我们说,其中只有符合了规范的规定格式的借条或者是欠条,才可以把它看作是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在我国的民间借贷中,存在很多借款是有利息偿还的,但有很多人并不知道法律对于这个债务借贷规定的最高利息到底是多少,我们说法院对一般债务利息是支持的,但是对于超出最高限定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那么到底对于这个利息而言,法院是不支持全部利息,还是超出部分呢?一般债务利息该如何计算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一下所谓的一般债务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所谓的一般债务利息中,通常情况下,我国的法院对一般的债务利息会予以支持。而对于一般债务利息的标准,我过法律规定,一般不超过年利率的百分之二十四的情况下,法院是对此予以支持的;而对于年利率在24%到36%的这一部分内,其中的债务人乙方如果是自愿给付的,那么我国法院是对此予以保护的;但是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这一部分利率而言,我国法院是不对此予以支持的,如果是其中的债务人已经付过了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不明白的,我们可以参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那么,对于其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对方还款的时候我们可以要求利息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说所述的欠款是借款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要求利息,如果说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这种情况下,在约定的借款期限之内,债务人是可以不去对债权人支付其中的借款利息的;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约定还款日期的这种情况下,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自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的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利息相关文章
  • 区分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与一般债务利息
    早在2009年,最高法就出台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这个法释〔2009〕6号文件规定,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也就是说,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该解释对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没有加以区分,而是合并计算。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了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关于二者的关系,最高法执行局负责人做出解释:“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单独的计算方法,与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没有关系。通俗地讲,就是两者“各算各的,互不影响”。具体而言,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根据本解释规定的方法计算。(具体计算方式
    2023-03-18
    269人看过
  • 什么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法院怎么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法院罚款滞纳金怎么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三、私人借贷不还是否会坐牢私人借贷不还不会坐牢。法院可以依法
    2023-03-13
    131人看过
  • 如何计算一般债务利息
    有合法约定利息的按照约定计算,没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利息等于借款金额乘以利率乘以期限。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不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支持;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债务人自愿给付的,法院予以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已经给付的,可以要求返还。利息等于借款金额乘以利率乘以期限。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对于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2023-03-20
    190人看过
  • 一般债务利息的法律规定
    一般债务利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说所述的欠款是借款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要求利息,如果说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这种情况下,在约定的借款期限之内,债务人是可以不去对债权人支付其中的借款利息的;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约定还款日期的这种情况下,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自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的利息。一、有效借据的书写需要哪些内容有效借据的书写需要以下内容:1、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身份信息;2、贷款金额、用途、付款方式,如大额贷款建议转账;3、是否支付利息,如果支付利息,写利息计算方法;4、还款日期是否约定;5、债务人签字确认;6、写欠条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欠利息能起诉吗?起诉民间借贷时不仅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
    2023-03-09
    449人看过
  • 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
    经双倍计算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双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计算。债务倍增部分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债务倍增部分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有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以外的货币性债务乘以,千分之一点七五日乘以迟延履行期限。一、民间借贷法院判决后利息会一直算吗?民间借贷法院判决后利息不会一直计算的,但会算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2023-03-07
    257人看过
  • 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基数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法院对一般的债务利息会予以支持。一般债务利息标准为:不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支持。一、公司合同违约赔偿计入(一)买卖合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根据相关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二)债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有偿合同参照前述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三)施工合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四)生效裁判文
    2023-03-08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利息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的行为。 而个人债务利息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及其约定利息的法律行为。... 更多>

    #债务利息
    相关咨询
    •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7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
    • 那么债务利息一般是多久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4
      计算债务利息的期限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
    • 一般债务利息怎么计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30
      一般债务利息计算以借款条一定为标准计算,但是最高不超过年利率24%,超过36%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最低是没有限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对方的信誉来决定利息。 一、一般债务利息1、法院对一般的债务利息会予以支持。2、一般债务利息标准为:不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支持;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债务人自愿给付的,法院予以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已经给付的,可以要求返还。 二、未约
    • 违约金是否一般债务利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5
      违约金不是一般的债务利息,而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的在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根据违约情况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违约金是一般债务利息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7
      违约金不是债务利息,而是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承担的违约责任的方式。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