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的立案程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53:54 77 人看过

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上诉方式

上诉可以上诉状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上诉人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二审的立案程序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哪些案件在二审审理中需要开庭:二审判决的审理程序
    这段内容讲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再审案件时需要遵循的程序。但是,对于一些情况,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正常、原审被告人已死亡或丧失刑事责任能力、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检察院提出抗诉但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人出庭等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再审案件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定:首先,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其次,如果需要审理事实或证据,则需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第三,如果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案件也需要开庭审理;最后,若再审案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处罚,或者存在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审理。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正常;2、1979年《刑事诉讼法》实施前裁判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死亡或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四、原审被
    2023-09-01
    397人看过
  • 二审审查和审理程序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一、上诉不加刑适用于哪些情况?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2023-06-24
    483人看过
  • 二审程序中全面审查原则有哪些
    1.既要对原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又要对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审查。2.既要对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3.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即既要对已上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既要对被提起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又要对未被提起上诉或抗诉的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概言之就是应对共同犯罪中的所有被告人的问题进行审查。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4.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即不仅审查
    2023-03-01
    462人看过
  • 有哪些是刑事自诉案的立案程序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和相关证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诈骗罪需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提起。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哪些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
    2023-02-18
    329人看过
  •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相比具有哪些特点
    刑事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相比具有的特点:(1)案件的来源不同一审是一审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二审是一审案件当事人的上诉或一审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2)审理的对象不同一审针对起诉书、自诉状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进行审理。二审针对一审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审理。(3)有权进行审理的法院不同一审法院是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任何一级法院都可以审理一审案件。二审法院必须是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4)审理程序不同一审必须开庭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可以采用开庭或调查讯问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5)审判组织不同一审可以采用合议庭或独任庭的形式,采用合议庭时,还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二审只能采用合议庭的形式,且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6)处理结果不同及其效力不同一审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一审判决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2023-02-21
    193人看过
  • 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对再审案件有何不同?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一审、二审的审判结果有错的均可能启动再审。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申请再审的程序(一)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申请书副本。(二)申请书应写明作出原审裁判的人民法院及裁判的编号、申请再审的理由及根据、申请再审的内容等。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表示。当事人提交再审申请书,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和决定是否再审。(三)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再审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申请有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否则,则驳回申请。《
    2023-07-07
    256人看过
  • 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区别,二审程序的作用
    一、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区别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区别: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2.审级不同。一审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二审程序是案件在二审法院审理的程序。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法院组织形式有议制和独任制。二审法院只能采取合议制。4.审理的对象不同。一审以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为基点展开的,审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二审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5.审理的方式不同。一审只能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而二审可以选择开庭审理或者径行判决的方式。6.裁判的效力不同。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二审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二、二审程序的作用二审程序的作用:1.第二审程序具有对一审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和救济的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第一审判决或裁
    2023-06-19
    256人看过
  • 从立案到逮捕有哪些程序
    一、从立案到逮捕有哪些程序1、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2、检察机关根据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3、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3)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对于被拘留的对象,应当立即释放。(4)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5)如
    2023-06-04
    339人看过
  • 重婚罪立案后有哪些程序
    一、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起诉重婚罪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有几个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几份起诉状副本。有的法院还要求证据清单及所有证据复印件也同时提交多份,即证据清单所列证据的复印件份数需要同起诉状的分数一样。二、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清单法院设置立案庭,多数法院会写明立案审查窗口,法院会对你的起诉状及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三、缴费法院审查后,准予立案的,会出具准予立案通知书并制作缴费单,当事人拿到缴费单后,可前往指定银行缴费(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缴费窗口缴费)。缴费后,到法院换取正式票据。四、等待开庭通知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
    2023-03-31
    477人看过
  • 二审审理程序:案件审理过程的回顾
    第二审程序和第一审程序虽是两个审级不同的程序,但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有着密切的联系。具体说,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即对同一民事案件继续进行审理,而不是开始审理另一个新的案件。第二审程序发生后,上一级人民法院就要根据上诉人的请求范围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执行审判程序上是否正确、合法,继续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刑事案件二审程序二审的流程有:1、先由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是检察院提出抗诉。2、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对一审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的,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并在决定开庭后的一个月内查阅案件。4、对案件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
    2023-07-17
    424人看过
  • 选择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有哪些
    1、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规定了多种程序选择:(1)转为督促程序。对于当事人没有实质性争议的案件,如果符合督促程序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将案件转为督促程序。督促程序为非讼程序,其审理程序简便、迅速,可以及时实现当事人的权利主张。(2)庭前调解。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开庭前人民法院可以主持调解,及时解决纠纷。(3)确定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如果受诉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时,对于第一审案件的审理存在选择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的问题。对于简单民事案件或当事人协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其他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2、民事诉讼前的相关准备首先需要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让需要出庭的人按时出庭,其次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然后确定举证期限,然后进行审查,最后进行追加当事人,这就是民事诉讼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一、民事诉讼庭前准备内容有哪些1、审理
    2023-03-20
    443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有哪些流程
    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①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②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③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法庭审理开始阶段的工作有:①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报告审判长;②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审理过程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合议庭评议是在上述审理基础上,合议庭人员进行评议,对如何判决提出各自的观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院长审批。合议庭评议应不公开进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不同意见应允许保留并记入笔
    2023-06-13
    303人看过
  • 立案侦查有期限吗立案侦查程序有哪些
    立案侦查程序有三点下面逐一介绍1、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
    2023-02-23
    272人看过
  • 抚养权变更立案有哪些程序
    1、到抚养孩子的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2、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时,要提交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双方的身份信息、孩子的身份信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还有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材料;3、立案庭立案后,缴纳变更抚养权诉讼费,等待法院开庭通知。4、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权诉讼时,会确定是否具有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抚养孩子一方患病伤残不能抚养孩子、抚养孩子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等等。5、落款和日期。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说明两人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变更。在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交纳诉讼费。一、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致使抚养能力发生较大的变化,可在任何时间内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首先由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议不成时,可通过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变更判决,但是要上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发生法定情形时变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有
    2023-03-09
    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立案程序,立案程序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5
      立案程序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
    • 民事案件自立案到审结需要多久二审程序是怎样的,二审程序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1
      根据法律规定,二审的民事案件自立案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实践中当庭宣判的少。民事诉讼法中二审程序如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
    • 一审和二审审判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7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 2.审级不同。第一审诉讼程序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而第二审程序是案件在二审法院审理的程序,它是一审案件受诉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适用的程序。 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合议制和独
    • 简易程序立案了哪些时候审结?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 二审终审都有哪些法律程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般情况下,应当向原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下最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